李文富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0020230001449
人物姓名: 李文富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29.pdf
性别:

传略

李文富,男,宜黄县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于1991年4月至1993年3月,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4次收受和索取当事人的现金共计9625元,被判刑2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00元。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阅读

相关专题

庭长
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