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升明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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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0020230001439
人物姓名: 范升明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25.pdf
性别:

传略

范升明,男,南丰县林业局竹木检查站站长,自1979年5月至1980年12月,利用职务之便,私开木材放行证和涂改运货单等共38张,放走木材331.4立方米,收受贿赂人民币4044.60元和三套沙发、2台电风扇,共计收受贿赂5544.80元,被判刑3年。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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