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真生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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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0020230001410
人物姓名: 喻真生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21.pdf
时代:

传略

喻真生,男,崇仁县工商银行第二办事处主任,利用职务之便于1989年8月21日,采取扣压私人定期存款凭证不入帐的方法,侵吞公款2000元。1990年10月一11月期间,喻又利用担任崇仁县工商银行出纳员职务之便,将崇仁县副食品公司、盐业公司,饲料厂等单位交来的销货款,采用扣压现金缴款传票不记帐的方法,共侵吞公款16笔,合计人民币98587.77元。此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喻真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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