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万里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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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0020230001409
人物姓名: 姜万里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20.pdf
性别:
非亲属: 张正朝;林修金

传略

姜万里,男,湖北省建行鄂州市支行鄂钢办事处会计股副股长,在分管建行联行密押期间与张正朝、林修金内外勾结,从1989年3月至5月,使用密押,伪造公章、汇款凭证,将银行库款划出,再由张、林2人在抚州等地提取,共作案6次(未遂1次),计币722100元。其中已遂545100元。经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处姜万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正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林修金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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