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凤翔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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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唯一号: 140230020230001027
人物姓名: 陈凤翔
人物异名: 字:竹香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4/001
起始页: 782.pdf
性别:
出生年: 1751
卒年: 1812
籍贯: 北耆
非亲属: 梁春淙

传略

陈凤翔(1751—1812),字竹香,北耆(今巴山镇桥北)人。23岁时,他到京城看望其父陈一章,因而有机会从铅山蒋心余学习,深得器重。后担任国史馆誊录,书写成后,议叙劳绩,得补直隶新城县丞,又署蠡县知县。蠡县有条猪龙河,河堤每年维修费高达银万两,皆取之于民,。由于胥吏经办,工程耗费大而质量低,每届汛期,常被洪水冲决。竹香到任后,允许沿河居民各自修筑“业堤”,分段负责,以卫田舍,不另向各户摊派修堤经费,吏役也不得包揽,蠡县人民赖此长期受益。后升任玉田知县,该县待处理积案甚多,他抓紧办理,曾一夜审批五十余起案卷,到任才5个月,因亲丧离职回家。一年后,因玉田任内失察逃流一事,被撤职。丧服满后,直隶总督梁春淙奏准竹香到丰润营田效力。 乾隆五十四年(1789),永定河水涨漫口,梁春淙又奏请委派他负责疏浚,宣泄洪水。河工告竣后,得旨任为沿河地带的知县。因此,曾历任元氏、宝坻、天津等县知县,并先后署理过遵化州、保定府政务。嘉庆六年(1801),特旨补授永平府,到职前,召见,奏对能识大体,帝于是有意重用。到水平莅任后,未满一月,适遇永定河决口,即调补永定河道台。原先,河之南岸三工地段,河床狭,容量小,竹香报请批准,将南下头以上之堤300余丈,全部扩展,加宽河床,使河水畅流。在任6年,共历汛期18次,都安然无事。十四年升任河东河道总督。这时微山湖水浅,重载船只无法通航。入秋后更无陂水入湖,严重影响运输。有人建议导引江苏境内的苏家山闸,以黄河水调济运河。监司以下各官,都不敢与议。他认为借黄河水固然不能称上策,但舍此别无更好的办法,乃奏准实行。十六年调任南河河道总督。南河各段工程,破旧失修,钱粮短绌。员工中又缺少认真实干之人。至任后,努力振作精神,刷新风气。奏陈急治河口及运河各工程,高堰二堤亦次第兴办。不久,会同两江总督勒保奏报堵合御黄、钳口两坝,疏通引水渠道,修砌临湖沿岸之砖石护坡4270余丈,补砌腰洞溢洪,补筑控制水量冲涮淤泥的堤坝,挑挖运河,修造浚河船只于御黄坝下。是年秋间,李家楼段疏忽堤防工作,次年二月两坝合龙时,风驰雨骤,奇寒彻骨,东西坝台陡竣。猛浪冲击,坝身动摇,河工皆战栗观望不敢上,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竹香奋身上坝大声疾呼道:“百万生灵,在此一举,现在岂是我们臣子顾惜性命之时!”众皆惊骇敬服,立即各率兵夫,蜂拥而上,无不奋勇拼搏,以一当十。在万众一心,协同劳作下,终于完成了两坝合龙工程,巩固了堤防。自二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七日的6天内,口呼手指,寝食俱废,与死为邻之时达四昼夜。竣工之日,他须发尽白,患病咯血。礼坝为五坝之一,其功用在于宣泄微山湖水,有关蓄水、泄水的尺度,曾经奏明,立下标志。这一年,照标志规定,按时开放如常,适逢两江总督百龄任用监巡道朱尔赓额,奏准增加采集苇荡柴料,但朱办事不力,竹香打算据实参奏,百龄风闻,即先发制人。以急开礼坝,堵闭迟延,致使坝下冲动,又不及早亲勘堵筑,用帑银27万余两而坝工未竣,清水大泄,下游成灾的“罪状”严参凤翔,仁宗于是严诏斥责竹香贻误,给予革职,罚赔银十万两,负枷两月,遣戍乌鲁木齐的处分。竹香于是将百龄用朱尔赓额督办柴料不力、谎报邀功之事向都察院揭发,都察院转奏仁宗,乃派大学士松筠、府尹彭初龄往江南查办,真相始明,百龄等受到惩处,竹香得以免枷,仍发往乌鲁木齐效力赎罪。将起程时,病发不起,卒年62岁。

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崇仁县志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多种形式,而以志为主来充分表达内容。除《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外,其它各篇,均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组织资料,横向展开,顺次记叙。崇仁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概述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正文分设7篇,依次为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篇下设章,章下设节,共49章,189节。附录殿后,共十部分组成。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不另立专章,以免领属失当,记叙重复。崇仁县志某些章节,正文之余,尾加“附记”、“简介”,借以辑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而补正文之不足。有些内容似嫌枝蔓,缺而不记,读者难明,则于文后加“附”或“注”以阐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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