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蘋华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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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连城鄉誌》
唯一号: 140230020230000902
人物姓名: 谢蘋华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317.pdf
性别:
出生年: 1951
籍贯: 连城乡大升村

传略

谢蘋华,1951年12月出生,连城乡大升村枧溪谢家村人,现任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副处级巡视员,高级会计师。 1967年在临川县中学初中毕业;1969年1月由崇仁县应征入伍,在铁道兵第十一师第五十三团十六连股役,同年4月调团机关当文书;197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由部队选送到成都总字五二〇部队代培,学习工程会计专业;1973年提干,任团财务股助理员;1979年入石家庄铁道兵工程学院,学习财务与会计专业;1980年提升为财务股副股长、股长;1983年提升为该团总会计师。1984年部队撤编、集体转业,并入铁道部,定点落户浙江湖州市,被任命为铁道部第十六工程局第三工程处总会计师(副处级)。1988年晋升会计师职称,1994年晋升高级会计师职称;1995年聘任为北京华丰会计师事务所兼职高级会计师。 在专业业务知识方面有较高素质,取得一定的成绩。在部队时,就先后在军内报纸、通讯上发表了《施工部队开展成本核算的难度及分析》、《试行代金券核算、控制成本的做法与体会》等多篇文章。改工后,加强了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与研究,先后在省部级报刊上发表业务论文10多篇。其中《浅谈防止施工企业奖金流失的对策》、《发挥成本核算的管理控制职能,促进企业挖潜提效》两文分别获一等奖和优秀论文奖。1991年获全国首届珠算科技知识竞赛优胜奖。1992年参加编写的《铁道部段队成本核算办法》一书出版发行。1983年以来长期从事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在法律研究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已在《人民司法》、《法学》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文章多篇;撰写法院审判工作方面的信息,有5条被中央办公厅信息刊物单条采用;撰写的法律论文在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上6次获奖。担任金溪县人民法院院长以来,对法院审判工作改革进行了大胆探索,打破了法律传统的审判模式,建立了“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严监督”新型的审判运行机制,这种新型的审判运行机制,更加符合当代法院审判工作规律,更能体现新世纪人民法院的主题——公正与效率,得到了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肯定,被授予“改革创新奖”。

知识出处

连城鄉誌

《连城鄉誌》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用新的观点、新的材料进行编写,力求资料性、思想性、科学性的有机统一并注意突出时代特点与地方特色。上限不限,尽可能追本溯源,下限则止于2007年,个别资料延到发稿前。详今略古,详近略远,侧重近代,突出当代,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多来连城各方面的巨大变化为记叙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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