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裕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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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唯一号: 140230020220000097
人物姓名: 董裕
人物异名: 字惟益,号扩庵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20000001/005
起始页: T03610_00.pdf
时代: 明代
出生年: 1537或1546
卒年: 1606
籍贯: 乐安招携港田村

传略

字惟益,号扩庵,乐安招携港田村人。官至刑部尚书。 隆庆五年(1571)进士,任广东东莞县令。以廉洁清明为己任,拒海外商人馈赠,将多余税银修缮城垣、学宫。逢大旱之年,开仓赈灾,并劝导富绅捐米31万斤,白银880两,救活灾民以万计。他治政有方,合理安排赋敛,治狱公平,民风大有好转,朝廷闻其贤能,提升为山东道御史。离任时,县民感德拜送。 万历五年(1577),为陕西巡按。陕西地处穷壤,民生困顿,他上奏朝廷减免赋税,节约财用。返京时身无余物,被“秦人称清白御史”。九年(1581),代守滇南,时有土司谋叛,他恩威并施,使其降服。又力请蠲除额外赋税,留矿税银36万两以供军费。还主持修建云贵间盘江河石桥,使昔日水急难渡天堑成通途。之后,调掌河南道、大理寺少卿,督学京畿时为权宦诬告降为行人(管理接待宾客事宜郎官)。 万历十九年(1591),再为大理寺少卿,署大廷尉,公正明察,平息京中卫军因大臣有减俸汰弱之议所生哗变,名播朝野。二十年,任郧阳(今湖北郧县)提督。当时周边地区发生饥荒,百姓饿殍遍野。他奏请拨国库银40万两,粮食20万石予以赈济,郧民大感其恩。二十二年,升大理寺卿。不久,为南京工部侍郎。二十五年,任刑部右侍郎。二十八年,加通议大夫。二十九年,晋正议大夫、资治尹。三十三年,晋资善大夫、刑部尚书。他刚正不阿,不畏权势,平反冤案38人,尤以惩处皇族楚宗、秦宗之罪得民心。后因年老体衰,恳请辞官归里,万历帝特赐驿车送归家乡,朝士送至裕都门外。次年,病逝于乡里。追封为“太子少保”。其墓在招携鹿源村白鹤形山上,立有“明故资政大夫、刑部尚书、赠太子少保董扩庵先生墓”碑。 其著有《内台按秦、按滇、督郧奏议》《工、刑两部奏议》《六和游草》《扩庵岭草》《司寇文集》《易经注释》等。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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