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化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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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唯一号: 140230020220000093
人物姓名: 舒化
人物异名: 字汝德,号继峰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20000001/005
起始页: T03608_00.pdf
时代: 明代
出生年: 1529
卒年: 1589
籍贯: 临川河埠乡舒家村

传略

字汝德,号继峰,临川河埠乡舒家村人。累官至刑部侍郎、尚书。 舒化少年时曾在龙溪龙岗山一庙中读书,并辟有“雪洞”“云轩”二室,撰写一联为:“两岸桃花皆笑口,四周山色尽低头”,并以“龙岗”为自己别号。嘉靖三十一年(1552)中举,三十八年(1559)成进士,任衡州推官,审判案例明决。任凤阳府推官,调户科给事中。为遏制少数民族滋事,建议加强防守、采取抚民政策,得到世宗赞许,改任刑科都给事中。 隆庆元年(1567)穆宗继位后,沉湎于声色,久不视朝,奏章、旨意多出自内宫宦官。给事中石星上疏言:“一二内臣威福自恣,肆无忌惮,天下将不可救。”触怒皇帝,杖责六十,废为平民。舒化身为刑科给事中,据理直谏:法律为国家颁行,不管是谁犯法,应由管法律部门按律定罪,法司审理不当,应由廷臣等论劾,再由皇上定夺。如果臣等犯法,直接由皇上凭一时喜怒定罪,难免会有偏颇,廷臣及法律部门也形同虚设。帝认为言之有理。 隆庆三年(1569)冬,灾异频繁,穆帝认为是各部院大臣掌管政事不力而触怒天意,令厂卫秘密察访大臣言行,致使人心惶惶,有的辞职而去。给事中舒化等上疏:厂卫职责是负责皇上及宫中安全,缉捕盗贼、防止奸细,不能用来暗探百官。制驭百官是皇上权利,考察百官和各部门缺失责任在台谏(门下省、中书省的御史台合称)。现在皇上却授权厂卫对各部百官进行暗探察访,而厂卫又令部属、亲信进行刺探,必将导致罗织罪名,陷害忠良,使各部百官陷入互相猜忌、攻讦,对国家和皇上有害无益。穆宗置之不理,以致祸贻宫内。 隆庆四年,先后有多位廷臣上疏时政,均遭皇帝斥责、杖刑关押。高拱返阁当权,乘机妄陷有隙之臣。舒化等多次上疏进谏,遭贬为陕西参政。后辞职归。 万历元年(1573),神宗即位,召舒化进京,升为太仆少卿,舒化以病辞归。后由明朝陪都——南京大理寺授予刑部左侍郎。十二年,平息缅甸酋长莽瑞体进攻云南之骚乱,神宗登临五凤楼接收俘虏。舒化在读奏词时,声音洪亮,举止皆合礼仪。帝目睹其情,知刑部缺尚书,即将舒化提为刑部尚书。 舒化受命后,屡向神宗奏请对大小臣僚应按律例办事,不要滥用酷刑。帝默许。此时,适逢复修《大明会典》之期,舒化将嘉靖三十四年(1555)后各种事例与刑律有关382条辑成奏章并请颁示天下。 万历十四年(1586),舒化奏请清理讼狱,及时进行审讯,严格按律办事,防止冤狱泛滥,以安民心。但因帝宠信内官,不允其议。于次年五月上书称病,得免官归。卒后赠太子少保,谥庄僖,今崇仁枫山仍有其墓。其奏议诗文集共10余卷。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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