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乔新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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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唯一号: 140230020220000086
人物姓名: 何乔新
人物异名: 字廷秀,号椒丘,又号天苗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20000001/005
起始页: T03603_00.pdf
时代: 明代
出生年: 1427
卒年: 1502
亲属: 何文渊

传略

字廷秀,号椒丘,又号天苗,何文渊第三子。官至刑部尚书。 景泰五年(1454)中进士,初授南京礼部主事,后为刑部主事、广东司郎中。因秉公执法,拒绝都指挥袁彬以讼事相托,名气日增。成化四年(1468),出任福建按察副使,深入民问,详加考察。兴化县农民于洪武初年租官牛,百年后仍交牛租谷;福安、宁德银矿久绝,仍课税,均上奏朝廷给以减免。寿宁银矿盗采者千余人,募兵擒其魁首。福宁、福清豪强欺压百姓,乱杀无辜,扰乱治安,他予以捕杀,深得民心。后任河南按察使、湖广右布政使,皆有政绩。 成化十六年(1480),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兼提督紫荆、雁门、居庸三关要塞,转左副都御史。岁饥,奏免杂办及户口盐钞十分之四。成化二十年为刑部右侍郎。是年秋,陕西、山西旱饥,人相食。二十一年正月,奉命前往山西赈灾,了解实情后,奏请朝廷发内帑、卖淮盐,得银3万两;又劝导富户卖米数十万石,并实行以工代赈,赏以粟。从而救活灾民30万人,招回流亡人口14万户。 成化二十三年(1487)八月,孝宗继位,阁臣万安、刘吉忌何乔新刚正,将其外放为南京刑部尚书。其时,长江沿岸芦洲良田,尽为宦官侵占,农民缺田,生活困苦,他不避风险,上疏奏言:“民之无食,国将危卵,宜将芦洲良田尽还于民,以利生息”。帝准其奏,命其全权办理。何乔新将洲田按农户丁口发还,并对劣迹昭著的宦官,按律治罪,深得百姓拥护。 弘治元年(1488)正月,经吏部尚书王恕举荐,何乔新得以返朝接替杜铭为刑部尚书。就刑狱之事直言上疏,为大学士刘吉所忌恨,借事夺其俸禄。后又遭御史邹鲁诬陷,辞职归里。弘治十五年卒。正德十一年(1516),赠太子太保。十二年,赐谥文肃。 何乔新为官清正廉明,不附权贵,誓不营利,婉谢地方官吏对其感恩之馈赠。他学识渊博,对哲学、文学、史学、典籍,浏览无遗,悉心研究,从政之余,“抄录异书积二万余帙”,与李觏、曾巩、罗圮、罗汝芳、邓潜谷、刘大器合称“抚(州)建(昌)文章七大家”。生平著述甚丰,撰有《椒丘文集》《周礼集注》《策府群玉》《宋元史臆见》《文苑群玉》《唐律群玉》《续编百将传》《勋贤琬琰集》等。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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