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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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唯一号: 140230020220000063
人物姓名: 包恢
人物异名: 字宏父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20000001/005
起始页: T03591_00.pdf
出生年: 1182
卒年: 1268
籍贯: 南城

传略

字宏父,南城人。官至刑部尚书。 生于书香门第,其父包扬、伯父包约、叔父包逊一起先求学于陆象山,后又从朱熹游学。包恢从小聪明好学,博览群书,通经熟史。曾经在父辈学堂为学子讲释《大学》,其雄才宏辩,将孟子学说要旨阐发得恰到好处,使百余名学子惊羡,父辈也赞叹不已。 宋嘉定十三年(1220)中进士。初任金溪、光泽主簿、建宁府学教授,监府翼军,招募地方豪绅成立武装,讨平唐石之乱,改沿海制置司干官,宗正寺主簿,台州(今浙江临海)、临安府(今杭州)通判,台州知府。在台州任上,有一妖僧盘踞山中,自称“活佛”,装神弄鬼,愚弄乡民,扰乱民风。包恢将其捉拿法办,为当地除一害。后在建宁、隆兴(今南昌)府时,又多次破除迷信,惩治妖僧,处置借饥荒之机大肆敲诈士民,收取不义之财的奸吏,政声显著。 景定初(1260年左右),由湖南转运使升大理寺卿、枢密都承旨兼侍讲、礼部侍郎、中书舍人。因其“守法奉公,其心如水”,改刑部侍郎、华文阁直学士。知平江(今苏州)府兼发运。此时有劣绅强夺民田,反诬士民抗租。包恢上疏陈明始末,使豪强得到惩治,田归原主。 咸淳二年(1266)五月,升为刑部尚书、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封南城县侯。四年,为资政殿学士。时年87岁,临终时告诫亲人要节俭办丧。度宗闻其遗表,甚为叹息,将他比作程颢、程颐,赠少保、谥文肃,并送银绢500资办丧事。 包恢著有《敝帚稿略》8卷传世。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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