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汪贵发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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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唯一号: 140230020210001830
人物姓名: 十二、汪贵发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011810020210000009/001
起始页: T00708_00.pdf
出生年: 1947年
卒年: 1989年
国别: 中国
籍贯: 宜黄县城南乡人

传略

宜黄县城南乡人,1968年参军入伍,第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他从军17年,转战闽赣两省,2次荣立三等功,9次受到部队嘉奖。 1986年12月,他转业地方后,担任县委政法委书记,严以律己,工作以身作则。1988年,因工作需要,他由政法委书记调任县公安局政委。 1988年8月6日晚上7时,汪贵发接到参加全县制止林木走私的统一行动命令,率领干警赶到梅坊水上检查站执行巡逻缉私任务。晚11时左右,当场抓获不法分子1人,缴获走私木材11.8立方米。12时,20多名不法分子挑起事端,围攻殴打干警,砸烂汽车,抢劫财物。在战友的生命受威胁、国家财产受破坏的关键时刻,他毅然挺身而出,鸣枪警告,歹徒看到他只身一人,一齐向他逼来,对他的头、颈、胸部猛踢猛踏,直到休克为止,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后于1989年3月28日下午3时,在江西省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抢救无效,以身殉职。 为褒扬汪贵发保护战友生命安全、保卫国家财产与犯罪分子坚决斗争的英雄事迹,省人民政府批准汪贵发为革命烈士。县公安局还作出向汪贵发学习的决定。1989年7月8日第7、8期《江西公安》,1989年7月13日《江西日报》分别以《面对这片青山》和《春风为他送行》为题详细报道了汪贵发的事迹。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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