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乔新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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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唯一号: 140230020210001089
人物姓名: 何乔新
人物异名: 字廷秀,号椒丘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011810020210000006/001
起始页: T00977_00.pdf
时代:
出生年: 1427
卒年: 1503
亲属: 何文渊

传略

何乔新,字:廷秀,号:椒丘。 乔新幼年颖敏,博闻强记。年十一,随父何文渊宦游于南京。时有翰林修撰周旋至家中,乔新正读《通鉴续编》,旋问道:“书法何为纲目?”乔新对道:“吕文焕降元不书叛,张世杰溺海不书节,曹彬、包拯之卒不书其官,而纪羲轩多采怪妄,似未有当。”周旋听后,十分叹服说:“乔新确为清才,非奔走俗吏之徒,他日不仅为显官,而且当立盛名于世。” 景泰五年(1454年),乔新考中进士。初授礼部主事,后改任南京刑部主事。因秉公执法拒绝都指挥袁彬以讼事相托,从而名气日增。其后出任福建按察副使,莅任后,深入民间,详加考察。兴化县农民于洪武初年租官牛,百年后仍交牛租谷,乔新奏请免之,县民感激。 弘治五年(1492年),何乔新被授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兼提督紫荆、雁门、居庸三关要塞。其时,正逢饥荒,饿殍累累,他果断“发粟三十万石减价粜之”全活四十万人。次年,升左副都御史,奉旨往山西赈饥,奏请朝廷发内帑、卖淮盐,得银三万两;劝导富户卖米数十万石,又实行以工代赈,令民参加疏浚沟渠,“赏之以粟”,从而救活灾民四十万人。招回流亡人口十四万人。 弘治七年,何乔新被权臣万安、刘吉排斥,外放为南京刑部尚书,其时,长江沿岸芦洲良田,尽为宦官侵占,农民缺田,生活困苦,他不避风险,上疏奏言“民之无食,国将危卵,宜将芦洲良田尽还于民,以利生息。”帝准予所请,命其全权办理。何乔新将所占洲田按农户丁口多少予以发还,并对劣迹昭著的宦官,按律治罪,百姓欢声载道,乔新操守廉洁,持身以正。为工部观政时,常出使淮西等地,安徽巢县县令阎徽少时曾受业于其父何文渊,感激培育之恩,赠乔新以金银并致意“此金聊作吾师之寿礼”。乔新晓之以义“尔欲寿吾亲,他人致之则可,以吾致之则不可。”拒不收。 弘治三年(1490年),安宁宣抚使杨友想夺庶弟播州宣慰使杨爱之官,诬陷弟有异谋,乔新与巡抚刘章查实真情,予以昭雪,并将杨友改迁别地,纷争顿息,边境遂安。杨爱感激他的救命之恩,于乔新归里后,派人携金银以酬,并献名梓为棺。乔新婉言谢却“乔新出仕,誓不营利,守其誓终身”。 何乔新学识渊博,举凡哲学、文学、史学典籍,莫不浏览无遗,悉心研究,从政之余,“钞录异书积三万余帙”与李靓、曾巩、罗圯、罗近溪、邓潜谷、朱大器合称“抚(州)建(昌)文章七大家””。生平著述宏富,撰有《椒丘文集》、《周礼集注》、《策府群玉》,清乾隆年间均被收入《四库全书》。此外还著有《宋元史臆见》、《文苑群玉》、《唐律群玉》、《续编百将传》、《贤琬琰集》。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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