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唯一号: 140230020210000981
人物姓名: 李浩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011810020210000005/001
起始页: T00387_00.pdf
时代: 南宋
出生年: 1116年
卒年: 1176年

传略

李浩(1116-1176),字:德远,号:桔园。南宋绍兴十二年(1142年)进士。当时,秦以己为宰相之子,在官场作威作福,同科考中的进士都去拜见他,只有李浩毅然不去。浩曾任饶州司户参军、襄阳府观察推官,后又改任金州教授、太常寺主簿、光禄寺丞等职。 秦桧卖国求荣,言路闭塞,朝廷官吏害怕奸相权威,大都谨慎缄默。只有李浩与王十朋、冯方、查龠、胡宪等敢向高宗直言政事。 孝宗即位后,李浩任太常寺丞兼权吏部郎官。其时,张浚统率军队驻守江淮一带,宰相却极力压抑、排挤他。李浩便援引宋仁宗善用韩琦、范仲淹的故事,上书朝廷,请孝宗发出诏谕,要文武百官同心协力,共同治国御敌。 次年,李浩任员外郎兼皇子恭王府直讲,在王府建树很多,为恭王所敬重。不久,宰相召见员外郎4名,拟予升迁,尤其看重李浩。但李浩决意不为奸人所用,对秦桧极为冷淡。后来同事都得提拨,只有李浩如故。 一年后,李浩调任司农少卿。当时,朝廷买进粮食8万石,主办官员从中舞弊。户部不敢追究。经李浩揭发,司法部门才查办。此举深得孝宗赞扬。李浩曾奏垦复两淮荒芜田地之策,孝宗嘉纳。后任他为广西安抚。李浩上任后组织民工疏通当地灵渠,并平息了边患,使百姓得以安居。 淳熙三年(1176年)九月,李浩病逝。朝廷各主管部门奏报李浩系尽瘁其职而死,孝宗下诏封为集英殿修撰。 李浩秉性质直,涵养浑厚。在朝慨然以革除弊政为己任,忠愤激烈,言切时弊,对权贵从不曲意逢迎。他居官清正,严于律已,自广西归京,不载南海一物,日常生活一如布衣,亲属亦不敢求他谋私。 著作有《李浩文集》2卷。(据《宋史·人物传》和同治版《南城县志·名臣》编纂)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