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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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川古今名人略傳》
唯一号: 140230020210000027
人物姓名: 王安石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0118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T00001_00.pdf
性别:
时代: 宋代
出生年: 1021
卒年: 1086
国别: 中国
亲属: 王贯之;王益;王安国;王安礼;王安仁;王募;王棣;王珏;王氏

传略

字:介甫,号:半山。临川县城盐埠岭(现划入抚州市)人。小对爱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友生曾巩,携他去见欧阳修。欧阳渗为之延誉。庆历二年(1042)擢进士,任淮南通判。旧制秩满,皇上允许献文章求试馆职,安石独否。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知县。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借官谷给农户,以济贫民之急。再调任舒州(今安徽潜山)通判。文彦博任宰相,推荐安石,恬退;乞不次进用,以激奔竞之风。不久,召其任试馆职,不就。欧阳修荐其为谏官,以祖母年高辞。欧阳修以其须禄养言于朝,用为群牧司判官。请知常州(今江苏常州),移江东刑狱提点。嘉裙三年(1058),召入为三司度支判官,“慨然有矫世诗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要求改易更革。任直集贤院,知制诰。神宗即位,命知江宁府(今江苏南京),旋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二年(1069)二月,拜参知政事,力主“变风俗,立法度”。神宗以为然。于是实行变法,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以其党吕惠卿任其事。三年十二月,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先后制出农田水利法、青苗法、均输法、保甲法、保马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等,号为新法,并予推行。又改革科举,整顿学校,训释《诗》、《书》、《周礼》为《三经新义》。用王韶发动熙河之役,取得对西夏作战的胜利。王安石变法,遭到司马光、文彦博等保守派的激烈反对,并以自然灾害为借口指责新法。王安石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三不足”思想进行反驳。由于保守派在曹太后、高太后支持下反对强烈,神宗动摇。七年(1074)四月,乃罢相,以观文殿大学士出知江宁府(今江苏南京)。八年(1075)二月,复职为宰相。九年(1076)十月,再次罢相,以使相判江宁府,领经局。王安石自再任宰相后,屡谢病求去;及王舅死,尤悲伤不堪,力请解机务;帝益厌之,乃罢为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封舒国公。元丰二年(1079)复拜左仆射,封荆国公。哲宗立,加司空,退居江宁半山园。元裙元年(1086)四月卒。葬于江宁,明初迁葬临川灵谷山。 王安石变法,自熙宁二年(1069)到元丰八年(1085),前后实行新法十七年,对中国历史产生过重大影响,列宁称他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他写的诗文以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者为多;散文主张适用,反对虚言无实,以雄健峭拔著称;诗歌遒劲清新,词风豪放纵横。为“唐宋八大家”之一。所著《字说》、《钟山目录》,多已散佚。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 中的《周官新义》残卷及《老子注》若干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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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古今名人略傳

《临川古今名人略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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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朝代为序,同一朝代的,则将同一类型的人物集中排列,同一类型的人物,则按其生年顺序排序,生卒年不详者据其活动事迹插入适当位置。朝代更替时则视情排列。近代(1840年起)以后按其生年顺序排列。个别因定版未按顺序排列的已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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