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62 乐安县历年地方财政支出总表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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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1020210002744
图表名称: 表2—62 乐安县历年地方财政支出总表
起始页: T00197_00.pdf
结束页: T00199_00.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F812.756.44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地方财政 财政支出

附注

说明:1.文教卫生科学经费:包括文化、教育、广播、文物、卫生、科学、地震、计划生育等事业费及公费医疗。 2.“挖潜”“五小”及工商业事业费:即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县办“五小”技术改造补助费,工、交、商事业费三个项目投资总和。 3.其他支出:即各种支出较小的项目,如简易建筑费、科技三项费、流通资金、城市维护费、预留行政事业调资补助及其他项目的开支。 4.1981年上解支出是实际上解数,另尚有中央借款37.2万元,借券4.7万元,共60万元。 5.1985年决算支出的其他支出中,有“行政价格补贴支出”54.64万元在内。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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