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金融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30001885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明、清和民国时期的金融机构 |
分类号: | F830.3 |
页数: | 3 |
页码: | 47-49 |
摘要: | 我国第一家新式银行是设在上海的中国通商银行,成立于光绪廿三年(公元1897年),是由铁路总公司督办盛宣怀奏准创办的。光绪卅年(公元1904年)成立户部银行(国家银行),光绪卅三年(公元1907年)成立交通银行,光绪卅四年(公元1908年),户部银行改称为大清银行,须行《大清银行则例》,赋以代理国家发行纸币和经营国库的特权,总行设在北京,各省设有分支机构,江西叫大清银行南昌分行,中国银行是大清银行的继承者。 |
关键词: | 金融业 金融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