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机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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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845
颗粒名称: 第十二章 机构人员
分类号: C912.21
页数: 41
页码: 257-297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抚州地区粮食机构、职工队伍、粮食教育、技术职称、工作福利等。
关键词: 机构人员 社会机构

内容

第一节粮食机构
   一、民国前历代
  据《抚州府志》载:唐,抚州府设司仓参军事一人,掌租调公廨、庖厨、仓库、市肆。其吏有府三人、吏五人。宋,抚州军州,设司户参军一员,掌户籍、赋税、仓库、受纳。元,抚州路设通判管粮厅,下设仓监支纳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设丰积库监支纳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明,抚州府添设通判一员,管粮。县配仓大使1人,掌管宫廷及职官禄米。县丞及钱粮主簿掌管征粮事务。
  清朝,县署分设13个科,其中:兵科掌管武考屯粮,粮科掌田赋征收,户粮科掌拨粮及粮柜交粮。另设主管刑名及钱谷师爷各1人,位在书吏上。清末,田赋兵米由知县、知州直接下令向百姓摊派。州、县衙署设钱谷师爷1人。
   一、民国时期
  民国元年(1912年),府(州)盐粮诸事由同知、州同和通判分管。是年冬,废府(州)盐粮诸务,由省管至县。县丞、县户、钱粮主簿分管粮政事务,大粮柜管收支。区乡镇设1名催书,直属县知事公署的钱粮房(大粮柜),掌田赋催收,完成粮钱上交后,其余由催书私得,不另付报酬。
   民国2年(1913年),府、州一律改为县。县衙署改称县知事会署,下设4个科。粮政事务属第2科,下设产房、粮库、掌管田赋。
  民国16年(1927年),政府为控制田赋征收,规定田赋为省税,于县府下设经征处,负责田赋征收,取缔专利。从此,田赋改为官办。不久,经征、经收一分为二,经征处专管田赋征募行下政事宜,以省、县金库代经收田赋银钱之责。
  民国29年(1940年)8月,余粮县及粮食集散重点县设粮食管理处,直属县政府。粮食管理处下设管理、业务股,分掌粮食行政和购销。行政院颁布《县粮食管理委员会组织通则》后,县粮食管理处改为粮食管理委员会,设3个股:第一股掌调查登记,第二股掌调节平价,第三股掌管公有仓库及积谷。民国30年(1941年),地区设抚建区田赋粮食管理处和储运处,分掌公粮征收和调运。储运处设总务、财务、业务课,县设接运站。临川接运业务由抚建区储运处兼办。同年,田赋交由中央接管后,经征、经收机构分设:经征机关,中央为财政部,省、县为田赋粮食管理处,掌管田赋征实;经收机关,中央为粮食部,省为粮政局,县为粮食管理委员会,掌管粮食征购。
  民国31年(1942年)1月,县设田赋粮食管理处,内设稽征、储运、稽核股。县以下设经征分处,掌管田赋征实及土地陈报。同月,县粮食管理委员会改为粮政科,并入县政府办公。粮政科掌管粮食经收,但不直接办理业务。其业务由县府下设粮食业务部办理。业务部下设仓库验收所。乡(镇)公所设粮政干事,掌管粮食征收和管理。同年,临川县设粮食采购所和公粮分配所,两所均设总务、会计、业务股。翌年,两所撤销。
  民国32年(1943年)7月,抚建区储运处和县田赋粮食管理处直属省田赋管理处。县田赋粮食管理处设田赋、粮食科和秘书、会计、庶务、收发室。县长兼任处长。乡(镇)公所设田赋粮食征收处(8月,改为乡、镇办事处)。同年,省派驻我区粮食管理机构有:抚建区储运处;南城、临川、崇仁储运分处;南城、临川、崇仁、宜黄、乐安运输站;南城、临川、崇仁聚点仓库。
   民国33年(1944年),省田赋粮食管理处在南丰设运输站和聚点仓库。同年,宜黄设粮食临时公买处。
   民国34年(1945年),县田赋粮食管理处改属于县。设财务、稽征、储运、总务科,下设粮库办事处。
  民国35年(1946年)7月,增设黎川运输站。同年,临川、崇仁县保留田赋粮食管理处;宜黄、资溪、南丰、黎川、南城、金溪、乐安县田赋粮食管理处均改为田粮科,并入县政府办公。田粮科下设若干个田赋粮食征收处。
   民国36年(1947年)8月,金溪、黎川、南城等县恢复田赋粮食管理处。
  民国38年(1949年),临川田赋粮食管理处设:一科(人事、行政)、二科(稽征、田赋)、三科(仓储、调运)、四科(加工)和财务科。下设办事处。
   三、新中国成立后
   地区机构
  1.地区粮食局
  1949年6月,接收中华民国江西省田赋粮食管理处抚建区储运处(移交方为军管会临川市政府财政科)。7月1日,成立抚州分区专员公署粮食局。9月,改为抚州分区专员公署粮食分局,设秘书室和会计、征保、运输股。
  1950年9月9日,成立江西省运粮司令部抚州指挥所(临时机构),设办公室、外勤队和管理、业务组。下设温家圳、上顿渡、李家渡、浒湾、金溪、临川、黄江口调粮组。到年底,指挥所撤销。同年11月,专员公署粮食分局改为江西省人民政府抚州区专员公署粮食局,设办公室、秘书室和会计、征保股。
  1952年9月,中国粮食公司江西省公司抚州分公司撤销并入专员公署粮食局。
  1953年4月,专员公署粮食局改为江西省抚州专区粮食局,行政机构设秘书、监察、财会、计划科,企业机构设购销、储运、经营、加工部。
  1954年下半年,行政机构调整为秘书、财会、计统、城市供应、农村购销科和江西省监察厅粮食监察室抚州监察分室(副县级机构),企业机构改设加工、购销、储运站和经营部。
  1956年4月1日,中国油脂公司江西省抚州分公司改属专区粮食局。6月2日,撤销经济警察编制,武器装备移交公安机关。
  1957年4月3日,撤销监察分室,改设内部机构。8月底,中国油脂公司江西省抚州分公司撤销并入专区粮食局。
  1958年1月22日,抚州市粮食局撤销并入专区粮食局。
  1960年5月5日,专区粮食局改称江西省抚州专员公署粮食局。
  1965年8月9日,撤销油脂料,工业基建科改为加工科,增设业务、种籽饲料科和政治处。
  1966年12月24日,撤销汽车队,改设车管科。
  1968年4月16日,专员公署粮食局改为江西省抚州专区粮食局革命委员会,设政治办公室和行政、购销、储加组。12月26日,专区土产站经管的棉、麻、茶、植物油脂部分机构并入专区粮食局革命委员会,成立江西省抚州专区农产品公司。
  1969年6月,专区农产品公司改设行政、购销、储运、政工组和棉花仓库。
  1970年6月6日,专区农产品公司撤销,成立江西省抚州专区商业局革命委员会粮油公司。
  1972年12月10日,商业与粮食分开,恢复成立江西省抚州地区粮食局革命委员会。
  1973年2月20日,启用江西省抚州地区粮食局印章。
  1977年8月,增设人防办公室(临时机构)
  1978年8月9日,增设科学技术管理科。
  1986年3月20日,增设保卫科、综合办公室。
  1988年9月8日,撤销综合办公室,改设企业管理办公室。
  1992年6月,撤销科技教育科。
  1994年1月,设党委、行政办公室和财务审计、综合计划、购销管理、储运基建、粮办工业科。
  1995年4月3日,增设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
  1996年8月至1997年底,设办公室、监察室和财务审计、计划统计、购销管理、储运管理、科技工业、基建科。
  2.地区粮食局党群组织
   【中国共产党抚州地区粮食局委员会】
  1952年,专署粮食局建立中共抚州地委第五分支部委员会,1961年建立中共抚州专粮局分党组。1970年6月6日,成立中共抚州专区商业局革命委员会粮油公司支部委员会,隶属中共抚州专区商业局委员会。1972年12月10日,成立中共抚州地粮局委员会。1980年1月,成立中共抚州地粮局党组。1990年3月15日,改为中共抚州地区粮食局委员会,设委员5人。党委书记由局长兼任,另设一名专职副书记。局党委设党委办公室(与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局党委为中共抚州地委领导下的一级党委,管理各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1996年底,局党委下设地区粮食局机关、地区粮食局机关老干部、地区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地区抚北粮油公司、地区粮油贸易公司、地区粮油工业公司、地区饲料公司、地区粮油物资供应公司、地区粮食集团公司保健食品厂、地区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地区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等11个支部委员会,22个党小组。1997年底,共有200名党员。
   【中国共产党抚州地区粮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5年3月15日,成立中国共产党抚州地区粮食局纪律检查组。1990年3月15日,改设中国共产党抚州地区粮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3人。纪委书记由局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同时,设1名专职副书记(正科级)。
   【地区粮油学会】
  1979年3月,成立抚州地区粮油学会。至1997年底,粮油学会下设有粮油储藏、粮油工业、饲料工业、粮油检测、仓储建筑学科组。
   【地区粮食经济学会】
  1987年5月27日,成立抚州地区粮食经济研究会。12月25日,改为抚州地区粮食经济学会,下设抚北粮油公司、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分会。全区各县、市粮食经济学会均为地区粮食经济学会团体会员。
   【地区粮食企业职工政治思想工作研究会】
  1988年上半年,成立抚州地区粮食企业职工政治思想工作研究会。
  3.地区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
   【粮食干部训练班】
  1951年4月,专员公署粮食分局成立粮食干部训练班。1955年3月7日,训练班设班主任1人,教育组织干事1人,事务干事1人,教员由各业务部门抽调。1956年并入专区粮食局秘书科。
   【地区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1981年2月,成立抚州地区粮食职工学校筹建小组。1983年3月7日,成立抚州地区粮食职工学校,为正科级单位。1986年12月30日,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抚州地区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为正县级单位,隶属地区行署。1987年2月24日,地区行署将该校改为副县级单位,委托地区粮食局代管。
   【地区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
  1983年上半年,地区粮食局中心化验室投入使用。1984年8月10日,启用抚州地区粮食局粮油检验专用章。1985年3月22日,成立抚州地区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为正科级单位,与地区粮食局科技教育科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92年6月,单独行使职能。1996年1月,从局机关大楼迁至青云峰路17号。
  4.地区粮食局(地区粮食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单位
   ①商业企业
   【直属第一粮库】
  1949年7月1日,成立抚州分区专员公署粮食局第一分库(临川市周学岭)。9月,改为抚州分区专员公署粮食分局直属第一仓库。1950年11月,改为抚州区专员公署粮食局直属第一粮库。1954年7月20日,划归抚州镇人民政府粮食局。
   【直属转运站】
  1950年上半年,在温家圳成立抚州分区专员公署粮食分局直属第二仓库。11月,改为抚州区专员公署粮食局直属第二粮库。1952年9月,与中国粮食公司江西省公司抚州分公司温圳办事处(原温圳建仓委员会)合并,成立抚州区专员公署粮食局温家圳粮食公司。1953年4月,改为江西省抚州专区粮食局温家圳粮食公司。1958年3月1日,改为江西省抚州专区粮食局温家圳转运站,为正科级单位。1960年5月5日,改为江西省抚州专员公署粮食局温家圳转运站。1964年9月22日,改为江西省抚州专员公署粮食局直属转运站,由温家圳迁至抚州办公。1965年8月6日,直属转运站撤销,其业务分别移交临川、崇仁、乐安县粮食局转运站。
   【直属仓库】
  1957年10月1日,成立抚州专区粮食局油脂储运供应站。1958年3月5日,与抚州市直属仓库合并,改为抚州专区粮食局抚州市仓库。1960年6月,并入抚州专员公署粮食局直属储运加工厂。1963年7月1日,直属储运加工厂商业部分改为江西省抚州专员公署粮食局直属仓库,划归温家圳转运站管理和核算。1964年9月22日,直属仓库撤销。【抚州市粮油管理所】
  1958年2月22日,抚州市粮食局第一至第四供应站划归专区粮食局。3月5日,成立抚州专区粮食局抚州市粮油管理所,并入专区粮食局抚州市仓库核算。1959年2月22日,划归抚州市管辖。
   【地区抚北粮油公司(江西抚州国家粮食储备库)】
  1966年11月30日,在抚州北站成立抚州专员公署粮食局直属转运站,为正科级单位。1967年9月15日,抚州镇粮食局第二制米厂划归该站;1978年11月22日,在转运站加工厂的基础上,成立抚州北站粮油副产品综合加工厂,为集体所有制单位。1968年9月11日,改为抚州专区粮食局革命委员会北站直属转运站领导小组。1970年6月,改为抚州专区商业局粮油公司北站粮食转运站。1973年3月,改为抚州地区粮食局粮食转运站。1992年2月4日,改为抚州地区抚北粮油公司。10月28日,国家粮食储备局命名抚州北站粮库为江西抚州国家粮食储备库。地区抚北粮油公司与江西抚州国家粮食储备库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地区粮油物资供应公司】
  1977年8月1日,成立抚州地区粮食局物资供应站,为正科级单位。1985年8月,改为抚州地区粮食局物资供应公司。1988年7月30日,改为抚州地区粮油物资供应公司。
   【地区粮油贸易公司】
  1980年1月21日,成立抚州地区粮油货栈。1981年3月5日,改为抚州地区粮油议价公司,为正科级单位。1984年4月29日,改为抚州地区粮油议购议销公司。1993年1月3日,改为抚州地区粮油贸易公司。1995年2月,该公司筹建抚州地区华龙塑料实业有限公司。
   【地区饲料公司】
  1981年3月5日,成立抚州地区饲料公司,为正科级单位。
   【地区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江西崇仁国家粮食储备库)】
  1981年3月8日,成立抚州地区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为正科级单位。1992年10月28日,国家粮食储备局命名该库为江西崇仁国家粮食储备库。库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86年3月31日,建立抚州地区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加工厂。1994年11月2日,建立江西崇仁良友化工原料厂。
   【地区粮油综合服务公司】
  1985年下半年,成立抚州地区粮食局机关劳动服务公司。1993年3月,改为抚州地区粮油综合服务公司(下设悦宾酒楼),为正科级单位。
   【地区粮食集团公司】1993年3月,组建抚州地区粮食集团总公司,与地区粮食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总公司下设地区粮食经济开发公司、地区粮油储运公司、地区粮油综合服务公司。
  1994年1月,经行署批转的抚州地区粮食系统改革方案确定:地区粮食集团总公司是以资产为纽带的经济实体。各直属粮食企业为总公司紧密层成员,实行经理负责制。总公司与直属各粮食企业各具法人资格。总公司对行署实行利润总承包。直属各企业在总公司统一领导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各县(市)粮油总公司为地区粮食集团总公司半紧密层成员。地区粮食集团总公司对全区粮食企业实行指导、协调、服务,在经营上为互惠互利关系。
  1995年1月,地区粮食集团总公司改为抚州地区粮食集团公司。
  1997年底,地区粮食集团公司设有:办公室、财务部(与地区粮食局财审科合署办公)、开发部、贸易部(贸易部下设北海市金海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良海贸易公司、深圳市赣抚粮行、厦门市良丰贸易公司、北京市京抚粮油贸易商行)。地区粮食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单位设有:地区粮油贸易公司、地区粮油工业公司、地区饲料公司、地区抚北粮油公司、地区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地区粮油物资供应公司、地区粮油综合服务公司、地区粮食集团公司保健食品厂、临川才子饮品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富瑞电子有限公司、中讯多媒体发展有限公司、抚州康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丽晶保龄球俱乐部。
   【地区粮食经济开发公司】
  1993年3月,成立抚州地区粮食经济开发公司。1994年1月撤销。
   【地区粮油储运公司】
  1993年3月,成立抚州地区粮油储运公司。1994年1月撤销,改为地区粮食集团公司贸易部,保留原印章、帐号继续经营。
   ②工业企业
   【第一加工总厂】
  1949年6月,接收临川裕兴加工米厂。7月,成立抚州分区专员公署粮食局直属第一加工米厂。1950年11月,改称抚州区专员公署粮食局直属加工总厂。1953年4月,改为抚州专员公署粮食局第一加工总厂。1954年7月20日,划归抚州镇人民政府粮食局。
   【温家圳转运站制米总厂】
  1952年9月,中国粮食公司江西省公司抚州分公司国营一厂并入专员公署粮食局温家圳粮食公司,改为抚州专员公署粮食局温家圳粮食公司第一加工厂。1956年3月24日,第一加工厂改属专区粮食局,成立江西省抚州专区粮食局温家圳加工总厂,下设国营和公私合营厂(公私合营厂由原大昌、长发祥、公青、春记、梁怡盛、裕源、四义祥、集中等多个私营米厂组成)。1957年8月10日,改为抚州专区粮食局温家圳制米总厂。1958年3月5日,改为抚州专区粮食局温家圳转运站制米总厂。1963年划归临川县粮食局。
   【直属储运加工厂】
  1958年2月22日,抚州市粮食局制米总厂(下设第一、第二制米厂和公私合营第一、第二制米厂)划归专区粮食局。3月5日,成立抚州专区粮食局抚州市制米总厂。1960年6月30日,制米总厂下属第二制米厂和公私合营第一、第二制米厂划归抚州市粮食局;制米总厂改称抚州专员公署粮食局直属储运加工厂。1961年9月19日,直属储运加工厂工业部分划归抚州市粮食局。1963年7月1日,直属储运加工厂撤销。
   【粮油工业机械修造厂】
  1959年1月,成立抚州专区粮食局粮油工业机械修造厂。1960年5月,改为抚州专员公署粮食局粮油工业机械修造厂。1961年2月28日,划归抚州市粮食局。
   【地区粮油机械汽车修配厂】
  1970年11月21日,成立抚州专区商业局粮油机械厂筹建小组。1973年2月,成立抚州地区粮油机械厂,为正科级单位。1977年8月23日,与地区粮食局汽车队合并,成立抚州地区粮油机械汽车修配厂。1980年11月11日撤销。
   【地区粮油工业公司】
  1981年3月5日,成立抚州地区粮油工业公司,为正科级单位。
   【地区抚北粮油公司面粉厂】
  1986年6月,地区饲料公司与省饲料公司、东乡县饲料公司共同投资在抚北粮转站院内兴建抚州地区饲料粉厂。1992年2月,改为抚州地区抚北粮油公司面粉厂,属抚北粮油公司管辖。1994年上半年,改属地区饲料公司,名称不变。1995年2月,改为江西抚州面粉厂。1997年3月,又改属地区抚北粮油公司,改为抚州地区抚北粮油公司面粉厂。
   【地区粮油制品厂】
  1986年7月23日,成立抚州地区粮食局粮油制品厂。1992年2月,改为地区抚北粮油公司粮油制品厂。1996年上半年,改属地区粮食集团公司保健食品厂,改为抚州地区粮油制品厂。
   【地区粮食集团公司保健食品厂】
  1995年4月3日,成立抚州地区粮食集团公司保健食品厂。
  5.运输企业【汽车队】
  1964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江西省粮食厅运粮汽车大队第一中队(驻抚州市)下放抚州专员公署粮食局管理。10月1日,改为抚州专员公署粮食局汽车队,为正科级单位。1966年12月24日,撤销汽车队,改设车管科,编制不变。1968年9月11日,成立抚州专区粮食局革命委员会直属汽车队领导小组。1970年6月25日,并入专区商业局汽车队,改为抚州专区商业局革命委员会运输连。1972年2月,与专区商业局汽车队分家,成立抚州地区粮食局汽车队。1977年8月23日撤销。
  6.合资企业
   【临川才子饮品有限公司】
  1996年3月17日,与香港合资组建临川才子饮品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富瑞电子有限公司】
  1996年3月,与瑞士合资组建中外合资富瑞电子有限公司(座落南昌市)。
   【中讯多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1996年11月,与深圳合资组建中讯多媒体发展有限公司(座落南昌市)。
   【丽晶保龄球俱乐部】
  1997年6月,与香港合资组建的抚州康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丽晶保龄球俱乐部开业。附一:
   中国粮食公司江西省公司抚州分公司
  1950年1月12日,中国贸易公司华中粮食公司鹰潭分公司临川支公司在抚州成立。5月,改为中国粮食公司江西省公司抚州支公司(副县级企业单位)。11月,支公司设秘书、计划、保运、会计、营业股和直属加工厂、温家圳调粮站、温圳建仓委员会以及温圳、浒湾、南城、南丰、黎川、龙津粮食采购组。
  1951年1月,支公司改为中国粮食公司江西省公司抚州分公司,设秘书、人事、储运、业务、会计课和直属加工厂、温圳支公司(副县级企业单位)、温圳建仓委员会、温圳调粮组。9月,分公司下设浒湾、南城、南丰、黎川、崇仁粮店和宜黄购销站以及上顿渡、乐安购销组。年底,公司拥有自属仓库14个(总库2个、分库12个),均分布在抚州镇。
  1952年9月,分公司撤销并入抚州专署粮食局。附二:
   中国油脂公司江西省抚州分公司
  1954年9月5日,成立中国油脂公司抚州分公司(副县级企业单位),设人秘、财会、计统、储运、业务课和营业部。
  1955年5月上旬,在临川成立5个收购组和1个收购点。增设加工企业课。8月1日,分公司改为中国油脂公司江西省抚州分公司。同月,在南城、崇仁、黎川、乐安、金溪、资溪、宜黄、南丰县成立油脂工作组。11月10日,在抚州设立油脂门市部。
  1956年3月1日,抚州市油脂门市部撤销。4月1日,分公司改属专区粮食局。原抚州市、临川县的油脂业务仍由分公司直接办理。各县油脂工作组改由县粮食局领导。分公司设秘书、财会、计统、业务、加工企业课。下设新积、嘉溪、唱凯、上顿渡、云山采购组和金溪、黎川、南城、乐安、宜黄、崇仁、南丰、资溪工作组。4月19日,临川、南城、崇仁县成立公司,临川县5个油脂收购组划归临川县粮食局领导。7月,黎川、乐安、南丰县成立公司。8月,成立宜黄、金溪油脂工作组和抚州分公司油脂化验室。
  1957年8月底,分公司撤销并入专区粮食局。
   县及县以下机构
  1949年7月起,全区各县粮食管理机构相继成立(称财粮科或粮食科)。9月,广昌县划归宁都专区管辖。
  1950年3月起,全区各县人民政府粮食科(或财粮科),先后改为县人民政府粮食局。9月底,全区粮食系统拥有直属库12个,中心库48个,分库73个。
  1952年9月,广昌县粮食局、粮店划归抚州专区粮食局管辖。10月至11月,全区各县粮店(购销站、购销组)先后并入粮食局(政企合一)。县粮食局一般设有秘书、计划、会计、购销、储运等职能部门和直属仓库,均为行政编制。县以下设有中心粮库。中心粮库下设有分库和粮食收购点。
  1953年4月10日,省人民政府制发《江西省粮食系统1953年机构人员编制方案》规定:县人民政府粮食局行政机构设秘书(含监察员)、计划、会计股和若干粮库;企业机构设购销站、储运站、加工厂。
  1954年,依据省粮食厅关于全省粮食系统机构编制调整方案(草案)要求,全区县以下区(镇)设粮食管理所(县城不设),为粮食行政机构,受当地政府及上级粮食部门领导。县粮食局增设统计股、加工股。在撤销县加工总厂的同时,成立加工管理所。县粮食局、粮管所根据需要分别设立粮食供应站(店),办理一般农村缺粮户的供应及当地部分供应业务。全区各县人民政府粮食局等级划分:临川、金溪、南城、南丰为甲等;崇仁、乐安、资溪、宜黄、广昌、黎川为乙等。5月1日,抚州镇人民政府设立粮食科。当时,全区共有粮食管理所69个,粮食供应站(店)169个,粮食采购站96个,粮库89个,仓房357个,自属加工厂6个(抚州、南城、南丰、黎川、资溪、温家圳),公私合营加工厂1个(崇仁)。
  7月,广昌县划归赣州专区管辖,县粮食局随之划出。7月,抚州镇人民政府粮食科改称粮食局。12月,抚州镇改市,抚州镇人民政府粮食局改称抚州市人民政府粮食局。同年,各县人民政府粮食局先后成立统购统销办公室。
  1955年3月,各县(市)人民政府粮食局相继改称“××县(市)粮食局”。随后,全区将粮管所下属粮库改为粮站。6月,全区共有粮食管理所71个,粮食购销站(粮站)252个,加工厂18个(国营厂9个,地方国营厂7个,公私合营厂2个),国家粮食市场162个。
  1956年6月2日,撤销粮食局经济警察编制。同年,全区31家私营大米加工厂归口粮食部门,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
  1957年,县(市)粮食局改为省粮食厅的一级核算机构。一般设有秘书、计统、财会、业务、储运等机构。县设加工总厂(或制米总厂)。9月,粮食管理所改称粮油管理所。
  1958年2月22日,抚州市粮食局撤销并入专区粮食局。同年,全区共有粮油管理所61个,粮站198个,加工厂41个,国家粮食市场184个。
  1960年5月,恢复抚州市粮食局。6月,各人民公社设粮食管理委员会,由5—7人组成。公社党委书记兼主任,社长和粮油管理所所长兼副主任。配备1名专职粮食干事,与当地粮油管理所合署办公。粮食干事具体管理公社粮食工作,其工资由粮食部门开支。生产大队设粮食管理站,由5—7人组成。大队书记、队长分别兼任正、副站长。设兼职粮食干事1人,每月由粮食部门按规定补助管理费。生产队设管理小组。由5人组成。生产队长兼任组长,生产队保管员兼任粮食保管员,至1961年8月,全区共配备专职公社粮食干事105人,专职或兼职大队粮食干事1697人。
  1960年8月,成立公溪镇粮食局。
  1962年6月,公溪镇粮食局撤销并入乐安县粮食局。
  1963年起,各县先后成立粮油贷栈。10月,抚州市粮食局改为抚州镇粮食局。年底,全区共有粮油行政管理机关11个,粮油商业企业274个(企业管理机构1个,粮油仓库8个,城镇粮油管理所8个,城镇粮油供应站24个,农村粮油管理所58个,农村粮油购销站157个,城镇粮油货栈4个,农村粮油交易所14个)。
  1964年3月28日,抚州镇粮食局成立油脂厂。9月至10月,崇仁、宜黄、乐安、南城、金溪县粮食局成立汽车队。11月,各县(镇)粮食局粮油货栈相继改为粮油服务站。
  1965年8月,各县粮食局油脂股撤销,增设种籽饲料股。
  1967年至1971年,大多数县粮食局相继成立县粮食局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后改为县粮食局革命委员会。从1968年下半年起,大多数县粮食局革命委员会又相继改为县粮油购销管理处(或服务处)。从1969年下半年起,各县粮油购销管理处先后并入商业部门,称粮油组。随后,大多数粮油组又先后改为粮油公司。各县粮食局原班人马不动,工作保持原状,继续管理基层粮油工作。
  1968年6月,进贤、东乡县粮食局分别从宜春、上饶地区粮食局划归抚州地区粮食局管辖。
  1970年6月,成立抚州市商业局革命委员会农产品连(原抚州镇粮食局)。
  1972年至1974年,各县市相继恢复粮食局,成立粮食局革命委员会。
  1976年至1979年,抚州市粮食局和临川、东乡、资溪、南丰等县粮食局相继成立汽车队。抚州市、资溪、崇仁、宜黄等县粮食局相继成立综合加工厂(或粮油复制品厂),均为集体所有制单位。
  1980年,抚州市和资溪、乐安、黎川等县粮食局相继恢复成立粮油货栈。1980年至1981年,各县市粮食局粮油货栈相继改称县市粮油议购议销公司。1981年3月,各县(市)粮食局相继成立保卫股。1981年至1983年,各县(市)粮食局相继成立劳动服务公司。1981年至1985年,各县(市)粮食局相继成立工业公司、饲料公司(或工业饲料公司)。1985年,抚州市和临川、广昌等县相继成立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1985年至1986年,各县(市)粮油议购议销公司相继改称粮油贸易公司。
  1983年,进贤县粮食局划归南昌市管辖,广昌县粮食局同年由赣州地区划回抚州地区。
  1993年,各县(市)相继成立县粮油总公司,与县(市)粮食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1995年10月,临川县粮食局与抚州市粮食局合并,成立临川市粮食局。
  1997年底,抚州地区有:临川市粮食局和东乡、金溪、资溪、崇仁、南城、宜黄、乐安、黎川、南丰、广昌县粮食局。各县(市)粮食局一般设有中共党委、纪委、工会、共青团委等党群机构和人民武装部以及群众性学术团体:粮油学会、粮食经济学会、企业职工政治思想工作研究会。行政机构一般设有人秘、财会、计统、审计、监察、教育、购销、储运、基建、保卫等职能股(室)。事业机构一般设有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企业机构一般设有粮油管理所、粮食储备库、粮油供应公司、粮油贸易公司、粮油工业公司、饲料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粮油贸易中心、汽车队、粮油加工厂、饲料厂、粮油交易所等,有的还办了粮油制品厂、油脂厂、塑料编织袋厂(包装厂),铁路沿线的县市还设立了粮食转运站,临川市并兴建了面粉厂。
  1973—1982年全区粮食机构
   单位:个
  1985—1997年全区粮食机构
   单位:个第二节职工队伍
   一、全区粮食职工队伍
  1950年5月,全区粮食局定编529人(专局38人,临川县122人,金溪县43人,资溪县19人,崇仁县58人,南城县53人,宜黄县47人,乐安县62人,黎川县45人,南丰县42人),其中:局机关115人,仓库414人。
  1952年11月,全区实有粮食职工894人(干部791人,勤杂103人)。
  1953年4月10日,全区粮食职工编制增为883人(行政430人,企业453人)。
  1954年末,全区实有粮食职工1081人(专局74人,温家圳粮食公司63人,抚州镇59人,临川县160人,金溪县99人,资溪县42人,崇仁县102人,南城县115人,宜黄县81人,乐安县96人,黎川县105人,南丰县85人),其中:正、副局长24人,秘书科(股)74人,监察科(股)18人,计划科(股)56人,财会科(股)73人,购销部(站)79人,加工部(站)14人,储运部(站)110人,粮管所134人,仓库及供应站499人。
  1955年7月,全区粮食职工增至1433人。以后,逐年增加。1956年末,1605人。1959年7月,1936人。
  1960年末开始精简,减至1440人(专局312人,县(市)1128人)。
  1961年6月,全区粮食职工只有1180人(专局223人,县(市)957人)。
  1962年又开始回升,年末全区粮食职工又增至1951人(行政324人,商业企业845人,工业企业782人)。
  1963年末,全区粮食职工2531人,分单位计:专局50人(行政),温家圳转运站46人(行政36人,企业10人),抚州镇210人(行政24人,企业186人),临川县570人(行政24人,企业546人),金溪县243人(行政32人,企业211人),资溪县104人(行政25人,企业79人),崇仁县210人(行政17人,企业193人),南城县253人(行政22人,企业231人),宜黄县202人(行政26人,企业176人),乐安226人(行政24人,企业202人),黎川县214人(行政29人,企业185人),南丰县203人(行政28人,企业175人)。1973、1980、1982年全区粮食职工人数
   单位:人
  1986年至1991年全区粮食职工人数表
   单位:人1995年至1997年全区粮食职工人数表
   单位:人
  1997年全区粮食企业减员情况表
   单位:人
  说明:粮油购销储运业是指以从事粮油购销、调运、储存业务为主的企业;粮油储运业务是指其中以粮油仓储、调运为主的企业,如粮油仓库、转运站等。
   二、地区粮食局职工队伍
  1949年末,专署粮食局实有105人(局长1人,秘书室4人,征保股7人,运输股18人,会计股10人,直属粮库42人,加工厂7人,临时雇用11人,临时武装5人)。
  1953年4月10日,《江西省粮食系统1953年机构人员编制方案》核定:抚州专署粮食局为乙级粮食局,定编53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正、副局长各1人,监察室2人,计划科5人,会计科5人,秘书科6人),企业编制33人(购销部16人,储运部17人)。
  1955年1月,专区粮食局实有74人(正、副局长3人,秘书科12人,监察科5人,计统科8人,财会科8人,购销部6人,加工部10人,储运部22人)。温家圳粮食公司63人(经理1人,秘书股6人,计划股4人,财会股6人,购销站3人,储运站12人,仓库及供应站31人)。7月,温家圳粮食公司加工厂61人。11月13日,省粮厅核定抚州专区粮食局行政编制38人,企业编制24人,事业编制5人。
  1956年末,专区粮食局行政机构实有60人,企业机构实有97人。
  1957年9月2日,专区粮食局定编50人。10月1日,油脂储运供应站定编8人,油脂公司定编42人(实有54人),温家圳加工厂定编28人(实有30人)。
  1958年2月22日,抚州市粮食局164人划归专区粮食局。6月,专区粮食局实有309人(干部123人,工人186人),其中:局机关35人,抚州市仓库(含粮油管理所)35人,制米总厂109人,温家圳转运站130人。
  1960年6月30日,专署粮食局抚州市制米总厂下属第二制米厂和公私合营第一、第二制米厂55人划归抚州市粮食局。
  1961年末,专署粮食局行政定编28人(实有36人)。
  1962年11月,专署粮食局编制142人(行政25人,商业企业20人,工业企业97人)。
  1963年8月10日,直属储运加工厂67人划归抚州市粮食局。温家圳转运站制米厂29人划归临川县粮食局。年末,专署粮食局编制60人(行政25人,商业企业25人,工业企业10人),实有50人。温家圳转运站46人(含仓库10人)。
  1964年4月,江西省粮食厅运粮汽车大队第一中队81人划归专署粮食局。10月底,汽车队34人分别划归南城、崇仁、乐安县粮食局。
  1965年8月6日,直属转运站37人分别划归临川、崇仁、乐安县粮食局转运站。
  1966年4月1日,从汽车队划给乐安县粮食局14人。同年,汽车队37人分别划归南城、宜黄、金溪县粮食局。
  1979年3月6日,北站粮油副产品综合加工厂内招35人。
  1987年2月,地区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事业定编20人。
  1996年8月9日,核定地区粮食局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3人。领导职数:局长1人,副局长4人,科长8人,副科长1人(另单列事业编制10人)。1996—1997年地区粮食局国家公务员情况表
  1996—1997年地区粮食局企、事业单位干部情况表
   三、抚州地区粮食局历任党、政领导人名录
  (一)抚州地区粮食局历任局长、副局长、调研员名录(二)抚州地区粮食集团总公司历任正副总经理名录(三)中国共产党抚州地区粮食局委员会(党组)历任书记、副书记名录
   (四)中国共产党抚州地区粮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组)历任书记(组长)名录附:
   (一)中国粮食公司江西省公司抚州分公司领导人名录
   (二)中国油脂公司江西省抚州分公司领导人名录
   第三节粮食教育
  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粮食职工教育工作,在全区培养和造就了大批人才,为加强粮食部门队伍建设,保证粮食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发挥了重要作用。
  粮食教育的基本任务:一是要为粮食部门培养和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粮食部门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劳动者;二是要不断提高粮食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企业管理、业务技术和文化科学水平,建立一支又红又专的粮食干部职工队伍。
   全区粮食教育采取分级办学形式,即地区办、县办、企业办等。与此相适应,在管理上采取了分级管理的体制。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区粮食教育的发展,大体可分为三个历史时期。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65年,是粮食教育初步形成和发展的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区举办了各种类型的短训班,以满足粮食工作发展的急需。1956年以后,省粮食干部学校成为本区粮食干部教育的主要基地。从1966年到1976年,是粮食教育遭到十年动乱严重破坏的阶段。1977年以后是粮食教育全面恢复和蓬勃发展的阶段。1981年成立地区粮食职工学校。1986年底学校升格为地区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校的发展,使在校生人数达到一定规模,教师队伍也相应扩大。
   一、高等教育
  1950—1958年,全区粮食系统共输送433人至省及省以上粮食干部学校学习、培训。1977年起,全区粮食系统开始有职工考入高等院校。此后,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自学考试、职工大学、党校学习的职工逐年增多。1997年,全区粮食职工中接受高等教育在校生、毕业生138人(本科生10人、专科生128人)。
   一、中等教育
  1986年12月30日,省同意筹建抚州地区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为县级建制,由行署主管。学校规模为300人。学校培养目标为中专,接收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的在职职工。学生入学考试、教学计划、学籍管理按国务院、国家教委和省教委有关规定执行。1987年2月24日,行署委托地区粮食局代管,学校改为副县级建制,办学经费自行解决,财政不拨。从1993年起,又改为由地区财政直接拨款。
   (一)机构与人员编制
  1987年2月8日,抚州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事业编制20人。1996年12月31日,学校设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1997年底,学校教职员工17人,其中:专职教师15人(讲师3人、助理讲师6人)。
   (二)学校面积与教学设施
  据1996年6月5日统计,该校总面积16128m2,其中:建筑面积9532m2(教学大楼2015m2,教工办公室728m2,礼堂480m2,学生宿舍1306m2,教工宿舍2295m2,食堂428m2,浴室180m2,其它用房2100m2)。发展至今,学校已有实验室、仪器室、广播室、微机室、图书资料室和体育运动场所。
   (三)历年办学情况
  1987年和1988年,均开办粮食加工专业,学制3年(脱产),学生先后为46人和20人。1995年,开办商品经营专业,学制2年,学生27人。1996年和1997年,均开办财务会计专业,学制2年(中专、中技双学历),学生先后为110人和106人。
   (四)地区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历任校长名录
   三、中技教育
  全区粮食系统中技教育始于1989年,系地区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与省、地技工学校联合办学。先后开办专业有:粮食加工(1989年),商品经营(1995年),财务会计(1996年和1997年)。
   四、职工培训(一)机构与人员编制
  1951年4月,专署粮食局成立粮食干部训练班。1955年3月7日,粮食干部训练班设班主任1人,教育组织干事1人,事务干事1人,教员由各业务部门抽调。1956年,并入专区粮食局秘书科。
  1981年2月,经行署批准,地区粮食局创办地区粮食职工学校(抚州市青云峰路77号),为正科级事业单位。1983年3月,学校设教务组、总务组、办公室,有教职员工10人。1985年,学校事业编制12人(另有退休人员3人)。1986年底,学校改为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后,继续担负全区粮食职工培训任务。
  1984年3月1日,地区粮食局设科技教育科,负责全区粮食科技和教育工作。1992年,科技教育科撤销,其职能由地区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代行。1994年,全区职工培训工作改由地区粮食局办公室负责。
  1986年,地区粮食局成立中级业务技术培训函授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粮食系统职工业务技术培训。
   全区各县粮食职工学校基本情况表
   (二)历年职工培训情况
  1949年10月15日至11月11日,专署粮食局自办培训班2期,培训内容为粮食征收政策和粮食入库业务,210人参加培训。
  1950年至1958年,专区粮食局多次举办培训班,共培训粮管所长、加工厂长及防化、保管、财会、统计人员568人。
  1961年,全区参加省以上粮食干部学校培训220人,其中:统计、财会人员各22人,加工人员36人,保管检验人员140人。各县粮食局自办培训班3期,培训基层粮管所(站)会计、统计、保管人员和人民公社、大队粮食干事。
  1983年3月,地区粮食职工学校开始承担全区粮食系统基建骨干短期培训任务。
  1985—1987年,全区先后开展饲料工、碾米工、保管员、营业员中级业务技术培训,182人获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据不完全统计,1990—1997年,地区粮食局共办所、股、厂、站长培训班11期,粮油工业厂长、经理培训班5期,防化、保管员培训班14期,业务技术等级培训班26期,聘干培训班1期,畜牧兽医培训班1期,法律培训班2期,粮仓建筑专业培训班2期,消防培训班4期,电脑培训班2期。1990—1997年,地区粮食局培训职工人数计:1990年4075人次,1991年3944人次,1992年3807人次,1993年331人次,1994年2049人次,1995年3036人次,1996年1510人次,1997年2562人次。
   五、文化补课
  1981—1984年,对“文化大革命”以来参加工作,实际文化不及初中毕业程度的青壮年职工进行补课。仅1983年,全区就有800多人通过考试,取得初中文化补课合格证。
   第四节技术职称
   一、评审组织
  地区粮食局先后成立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科学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1980年11月19日成立),职称改革领导小组(1987年6月9日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考核小组(1991年4月1日成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1991年5月成立)。
   二、评审权限
  1992年10月,地区粮食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决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由各单位根据有关职改文件和工作岗位需要自行聘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仍由地区粮食局聘任。1993年10月又决定: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由各单位根据有关职改文件和工作岗位需要自行聘任和管理。
   三、专业技术队伍
  1997年,全区粮食职工15713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173人(高级7人、中级674人、初级1492人)。地区粮食局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名录
   四、地区专业拔尖人才
  1989年10月24日,地委通知:地区粮食局万拯群为中共抚州地委组织部直接管理的专业拔尖人才。
  1993年12月24日,地委通知:宜黄县粮食局黄抱鸿为中共抚州地委组织部直接管理的专业拔尖人才。
   五、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1994年12月12日,省人事厅通知:万拯群为第二批享受江西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第五节工资福利
   一、工资
  明、清和民国时期,工资为月薪制或年终一次结清。月薪多少由雇主与雇员议定。工资支付:明、清用银元、铜钱;民国时期用银元、铜钱及法币。解放前夕,通货膨胀,法币贬值,工资主要用大米折价支付。机米厂技师月薪3担米,熟练工月薪2担米,一般工人月薪1—1.5担米不等。
   (一)工资制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区粮食系统先后执行过的基本工资制度是:供给(包干)制,薪金制,等级工资制(含技术等级工资制和职务等级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
   (二)工资调整与改革
  1950年2月1日,中国粮食公司抚州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各县采购组职工201人,享受供给(包干)制24人,薪金制177人。1954年上半年,全区粮食职工1342人,享受供给(包干)制204人,薪金制1138人。
  1955年7月起,全区粮食系统一部分工作人员的供给(包干)制待遇改为等级工资制待遇。
  1956年4月起,全面进行工资改革。
  1963年,全区粮食职工2031人,其中:固定工1728人,临时工303人。工资总额93.70万元。年平均工资477.00元。
  1971年,给1950年的二级工和1957年的三级工升一级工资。
  1977年,给40%的职工升一级工资。
  1978年,给2%的有较大贡献的职工升一级工资。
  1980年,给40%的职工升一级工资。
  1985年,理顺工资关系。
  1988年,对部分粮食企业单位进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试点。
  1990年,对行政、事业单位1989年9月30日在册正式职工(不含未转正学徒、熟练工、未定级正式工和停薪留职人员)进行工资调整。对专业技术人员中,个别突出不合理的工资关系作适当调整。
   (三)工资标准
   新中国成立以来,粮食系统各类人员的工资标准除行政、事业编制人员按统一标准外,粮食商业和粮油工业企业人员工资都有单独标准。
   抚州地区面粉、米粉、大米加工业及汽车司机工资标准
   金额:元
   资料来源:1985年3月5日抚劳人薪(1985)第7号。
   (四)工资分配形式1、计时工资。一般采用月工资形式。
  2、计件工资。粮油工业企业一度采用。
  3、浮动工资。粮油工、商企业一度采用。
  4、奖金。有个人奖、集体奖、单项奖、综合奖。1994年1月,经行署批转的地区粮食系统改革方案规定:企业分配与经济效益挂钩。按财务包干指标计算,减亏增盈部分的20%用于职工奖励。
  5、津贴。1949年以来,全区粮食系统发放过的津贴有: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经理(厂长)岗位津贴,职工岗位津贴,医疗卫生津贴,工人技师津贴,工龄津贴,伙食津贴,合同制职工工资性补贴,书报费补贴,洗理费补贴,工种粮补贴,专业技术人员特殊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粮价补贴,煤价补贴,房租补贴,水电费补贴,独生子女费补贴,教龄补贴等。
   (五)工资情况
  1973—1982年全区粮食系统实发工资总额表
   金额:万元
   资料来源:《江西省粮食企业财务会计资料汇编》(1973—1982)1986—1991年全区粮食系统全民所有制单位全部工资总额构成表
   金额:万元
  1986—1991年全区粮食系统全民所有制单位离休、退休、退职、保养职工人数及工资表
   人员:人金额:万元
  1997年全区粮食系统单位职工人数与工资情况表
   人员:人金额:万元二、福利
   (一)集体福利设施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区粮食系统县以上行政、企业单位一般设立了食堂、浴室、托儿所、理发室、图书阅览室、俱乐部、运动场、宣传栏、医务室等集体福利设施。
   (二)个人福利
   职工个人福利补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贴,探亲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冬季宿舍取暖补贴等。
  1949年7月至1955年底,全区粮食企业共结存医药福利补助金39897.13元。1956年用于职工疾病(包括县以下职工家属医药补助)医药卫生费支出19233.04元,职工家属生活特殊补助18430.48元,职工食堂、浴室、文化体育用品等集体福利金3537.97元,解缴上级2615.71元,其他死亡借支34.45元。年底结存40104.83元。
  1992年7月1日,地区粮食局、地区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地区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纳入地直公费医疗享受范围。
  1997年,全区粮食系统国有企业职工14605人,成本费用总额126571万元,人工成本7893万元(从业人员劳动报酬5131万元,社会保险费用1924万元,职工福利费用69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6万元,劳动保护费用75万元,职工住房费用21万元,其它人工成本4万元)。
   第六节奖励惩处
   一、奖励
  1950年抚州分区专员公署粮食分局评功26人,其中:甲等4人,乙、丙等各11人(不含县粮食局部分)。此后,粮食局每年都开展评奖活动。奖励范围有全区的,也有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有综合的,也有单项的。授奖形式一般以精神奖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有口头表扬、发奖状或荣誉证书、通报表扬、登报表扬、职务晋升等;物资奖励有加餐、加工资、发奖品或奖金等。以下为收集到的部分资料:
   (一)部级及部级以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二)省级先进单位及个人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资料来源:地区档案馆,省粮油志,各县(市)地方志、粮食志及地、县(市)粮食局有关部门提供。
   二、惩处
   (一)机构设置
  抚州地区粮食系统,为确保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一贯比较重视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建国初期,专署粮食局纪检监察工作由人事科兼管,1953年4月单独设立监察科,1954年2月成立了监察分室(属省粮食局监察室派出机构)。至1955年底专粮局及各县(镇)粮食局先后配备了专职监察干部共15名(其中专局5名),兼职监察通讯员60名。1957年5月,省粮食厅本着力量集中,机构精简的原则,撤消了专粮局监察分室。1958年至1984年期间,各地的纪检监察工作,均由地、县粮食局人事部门或党组管理。1985年3月,地局设立党的纪律检查组。同年10月,省粮局纪检工作会议后,12个县(市)粮食局相继组建了纪检组,并配备了兼职纪检员或监察员。1990年4月,地粮局纪检组改为中共抚州地区粮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1996年元月设立地区粮食局监察室。至1997年12月止,全区除资溪、广昌两县局设立纪检组外,其它县(市)局均设立了纪委,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全区地、县(市)局纪检监察干部由1994年23人增至52人,其中专职24人。同时,还在基层单位聘请兼职纪检监察人员123人,从而形成了系统内纪检监察网络,具体负责系统内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
   (二)查处违纪违法
  新中国建立以来,全区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不论是有关部门兼管,还是设立专门机构,在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和依法检查本系统内贯彻实施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督处理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受理监察对象的申诉等方面,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了大量工作。
  仅1954年,全区粮食系统围绕各业务重点环节进行了25次检查,共收到检举揭发贪污、盗窃、违法乱纪、乱搞男女关系、工作失职、挥霍公款等方面人民来信193件,正式受理各类案件112件,已处理99件,先后99人受处分(股级干部30人),其中开除公职的25人,撤职3人,降职7人。
  1985年4月,地局纪检组成立后,遵照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省粮局的部署,在全区粮食系统开展了以“六清六查”为主要内容的打击经济犯罪的活动。全区共抽调清查人员973人,深入286个核算单位帮助清查工作。到12月止,全区粮食系统共查处了经济犯罪案件62起,结案57起,涉及金额11.11万元,粮食40.20万斤,追回赃款赃物7.78万元。涉及人员117人,其中判刑21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20人。其主要作案手段:一是在粮食收购中,勾结外部人员伪造码单,涂改收购票据,贪污国家粮款;二是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转手倒卖从中渔利;三是监守自盗,直接侵吞实物;四是违反粮油政策,利用收粮之机收受贿赂,套取粮食差价款;五是以“民代国储”粮食之名,搞假入库,骗取国家粮食收购款等。与此同时,全区粮食系统还结合“六清六查”工作,全面开展了企业整顿和普法教育,举办了各类普法教育学习班,从而进一步促进了企业风气的好转。
  1989年,在全区粮食系统又一次开展了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共查处经济犯罪案件21起,涉及45人,金额107352.40元,粮食56040公斤。其中贪污受贿案6起,伪造凭证、监守自盗案11起,诈骗大米案1起,挪用公款案3起。以上案件的特点:一是年轻人作案比例高;二是内外勾结,团伙作案的多;三是胆大妄为,顶风作案严重;四是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的案件呈上升趋势。
  1996年4月以来,全区粮食系统建立了纪委书记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年开二至三次,以便互通情况,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工作,有效地促进了系统内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同时,地局纪委还按省局纪检组要求,对11个县(市)局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评比。1996年度考核评出前三名的单位是:崇仁、南丰、黎川县粮食局纪委;1997年度考评前三名分别为崇仁、临川、南丰县粮食局纪委。
  1996年至1997年,根据当地党政的统一部署,全区粮食系统大力加强了廉政建设,并取得了明显效果。例如:招待费有不同程度下降,停缓建办公楼减少资金投入2100万元,清理出“小金库”5个,违纪金额近20万元,收缴大哥大37部(其中地直10部),地局对领导干部住宅电话费用实行限额包干,超支自付的管理办法,压缩了电话费开支。1996—1997年底,全区粮食系统进一步加大了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先后受理信访案件137件(次),立案94起,结案91起,结案率达96%以上。涉及人员115人(其中股级干部26人),查结违纪金额237.2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94.46万元。先后113人受处分,其中:受党纪处分30人,受政纪处分64人,刑事处分18人。1996年、1997年地局纪委连续两年被地区纪委和省局评为先进单位,有7个县(市)局纪委被评为1997年度当地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全区粮食系统1990—1997年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统计表
   注:资料来源于各县(市)局纪委(纪检组)报表、总结。
   (三)典型经济案例
   新中国建立初期至1997年底,全区粮食系统查处经济案件数以百计,现仅将几个典型案例列举如下:
  1、1950年3月,临川县粮食局青泥中心库过××,肖家分库冯××,廖坊分库周××等人,贪污粮食一万余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至八年。
  2、抚州专区粮油公司棉麻组会计饶××,自1963年2月至1970年元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通过贪污应付外单位棉花、烟叶二次结差价款,撕毁销售凭证、贪污商品和物料价款,虚增、扩大商品成本和费用科目总帐金额,伪造和重报费用等多种手段,从中贪污国家公款和公物达122次,计12054.31元。1970年10月被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3、1977年10月,崇仁县公安局查获航埠粮管所航埠粮站付货员吴××。从1973年8月至1977年4月期间,多次造假帐,盗卖粮票25300公斤,获暴利九千元。破案后追回8760元,被依法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4、1988年7月13日至10月19日,南城县上塘、洪门粮管所在调运兴国县、于都县和抚北粮转站等地的平价大米过程中,被本县徐家乡司机游××、王××、陈××、周××四名犯罪分子诈骗了大米29车,计48.42万斤,运往广东普宁等地作议价粮卖掉,损失金额30余万元,上述四名主犯全部缉拿归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金溪县粮食局制品厂黄××,于1996年2月至11月期间,利用职权之便,采用开假明细表套取现金,先后三次贪污公款114044元,挪用公款60112.87元,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是集“存史、资治、教化”为一体的好史料,是一份珍贵的历史遗产和精神财富,它再现了全区粮食工作的基本面貌和特征,对帮助全区广大粮食工作者了解过去,珍惜现在,认识将来,承前启后,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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