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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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710
颗粒名称: 概述
分类号: F326.11
页数: 7
页码: 1—7
摘要: 抚州地区是江西省的主要产粮区。粮食产量、粮食征购、粮食调出,在全省都名列前茅等内容。
关键词: 抚州地区 粮食志 概述

内容

抚州地区地处江西东部抚河平原,又称赣抚平原。历属抚州、建昌两府,几经更迭,现辖一市十县,面积1.88万平方公里,土地2822.54万亩,其中耕地380.30万亩。素以农为业,以粮为本,盛产籼稻,历有赣抚粮仓之称。是江西省的主要产粮区。粮食产量、粮食征购、粮食调出,在全省都名列前茅。
  民国时期,几经战乱,抚州地区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粮食生产每况日下,到1949年,全区粮食总产仅86815万斤,按农业人口计算,人均863斤。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和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土地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加上发展互助合作,兴修水利,推广良种,提高复种指数等一系列措施,使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粮食产量逐年上升,到1957年,全区粮食总产达138508万斤,比1949年增长128%。1958年,由于“大跃进”,农业生产遭到破坏,粮食产量开始下降,加上三年自然灾害,到1962年,全区粮食总产量仅110197万斤,比1952年还少818万斤。1963年开始,经过三年整顿,粮食产量逐年回升,到1965年,已超过年产历史最高的1957年,达到139601万斤。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头几年,因对农村冲击较小,粮食仍略有增产。但从1970年起,全区粮食产量一直在23亿斤到24亿斤之间徘徊,直到1977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又达到268926万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二次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使全区农业生产蓬勃发展,粮食产量迅速提高,1979年,突破了30亿斤大关,达到336451万斤。1983年,达到388080万斤。1985年,我区开始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减少粮田面积,粮食产量一直稳定在40亿斤左右。1996年以后,因大力推广农业科技,粮食生产又前进了一步,1997年达到443300万斤,为1949年的510.63%。
  田赋是历代朝廷和各级政府的主要经济来源,赋目繁多,种类复杂,税率荷重。历来各级政府对田赋征收都抓得很紧。民国时期,除地丁正税外,还有各种附加,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农民不堪重负。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区曾取消各种苛捐杂税,改按贫富收入不同,税率不同,征收农业税。新中国成立后,按累进计征法征收公粮。1952年,土改结束后,经过查田定产,再按税率以户计征,使负担更加合理。1956年,实现农业合作化后,改按农业社常年产量17%计征。1958年,改“累进税法”为“比例税制”,以生产队为单位计征,我区税率为17.9%。1963年,省将我区税率调减为12.31%,税额一直稳定在9000万斤(贸易粮)左右。1984年以前,农业税一直以征收实物(粮食)为主,称为公粮。1985年,国务院决定折征代金,但仅执行两年,1987年又恢复征收实物,一直沿续至今。每年征收的公粮,都由各级粮食部门代收,再由粮食部门与当地财政部门结算,将公粮价款划给财政部门,列入国家财政收入。
  抚州地区地处赣抚平原,水陆交通方便,粮产丰富,历来粮食市场就很繁荣,粮食贸易非常活跃。特别是抗日战争期间,南昌沦陷后,抚州成了江西重要的粮食集散地,全省七个中型粮食市场,抚州就有四个。新中国建立后,各级人民政府加强了对粮食市场的管理,将粮食市场纳入了社会主义市场轨道。在1953年以前,粮食自由贸易时期,国家需要的粮食,除征收的公粮外,大部份都由国营粮食部门在粮食市场上收购。我区粮食市场,除文化大革命中全部关闭外,其它时期一直都比较活跃,几经整顿,已成为我区粮食贸易的重要场所,市场粮食购销已是国家粮食购销的重要补充渠道。
  1953年,为了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对粮食的需求,中央决定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即统购统销。我区粮食统购经历了累计征购、定产定购、包产包购、一定几年、减轻负担、购销包干六个阶段,共32年,征购入库2232037万斤(折谷),年平均69751万斤,除文化大革命中有几年外,其它年度都完成和超额完成了任务。在包产包购阶段,正值“大跃进”和三年自然灾害,由于虚报浮夸,虽然完成了征购任务,但购后有粮人均降到4、5百斤,最少的1960年,只有400斤,使有些地方因缺粮,造成群众患浮肿病,非正常死亡,外出逃荒,甚至群众闹事的“粮食事件”,如“乐安事件”、“凤岗事件”、“茶亭事件”等。
  1985年,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1984年“卖粮难”的情况,中央决定: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1990年后,又改为粮食定购,至今共13年,定购粮食1118793万斤(折谷),年平均86061万斤(折谷),人均购后有粮都超过1200斤。
  在实行粮食统购和定购的同时,从1963年开始,我区还开展了议价收购。除文化大革命中曾停止过11年外,每年都从农村和市场收购了大量的粮食,共收购议价粮690712万斤(折谷),既满足了农民卖粮的要求,又为国家掌握了必要的粮源,通过议价销售,既满足了城乡人民的需要,又搞活了粮食经济。
  粮食统销比粮食统购时间更长,从1953年开始,到1993年才取消,历时40年。粮食统销政策比粮食统购政策较为稳定,我区在城镇,对吃商品粮人口,一直坚持以人分等定量,凭证分月供应。对工商行业用粮,则按审批计划发证,凭证分月供应,但到1985年后大部份改供议价粮。对农村农业人口缺粮,则区别不同对象,采取定销、补销、返销、灾供、借销等不同方式供应。由于各级粮食部门和农村粮管员过细的工作,认真开展丰欠调整和余缺调剂,不但确保了农村缺粮人口的需要,而且逐步做到不购“过头粮”,不要返销。从1974年起,我区在全省第一个实现全区农村同一生产队只购不销,或只销不购。全区粮食销量稳定。
  抚州地区是个缺油区,新中国建立时,年产仅187.67万斤。1953年实行油脂统购统销后,全区收购83.12万斤,销售277.28万斤,缺194.16万斤,要靠调进。直至1973年,进贤划入我区后,全区食油才能自给。1983年,进贤划出后,全区食油又靠调进。由于调拨及时,一直能按政策保证供应。
  粮油仓储自古就有,粮仓分官仓、民仓,储田赋、积谷。宋、元、明朝,我区就有官仓24座,民仓58座。到清代,官仓增至30座,民仓也增至81座。民国时期,仓库虽有发展,但因官绅作弊,有仓无粮。新中国建立后,我区粮食部门接收了民国时期的旧仓153座,容量7527万斤,几经维修、改建,初步解决了国家征购粮储存的需要。1953年以后,粮食不断增产,国家征购粮也不断增加,原来接收的仓库已远不能满足国家储粮的需要。所以,国家不断投资为我区粮食部门兴建粮库。40多年来,从竹木结构的分廒仓,到砖木结构的房式仓、矮胖仓,到砖混结构的砖园仓、拱顶仓,到现在的大跨度、高堆粮线的砖混结构的基建仓,还有地下仓、钢板仓等兴建各种结构、各种形式的仓库共2000多座。几经拆迁、报废,到1997年,全区还有各种仓库1792座,容量282745万斤,储存各种粮食184762万斤贸易粮。在粮仓建设赶不上粮食收购,库存增加的时候,我区还采取过仓棚堆放、露天堆垛、民代国储、租借仓库等多种方式储存。为了确保国家粮食的安全,各级粮食部门普遍建立了保管、保卫制度,坚持了定期测检,按期普查,积极推广粮仓“四无”和“三低”保粮等,使我区保粮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油脂储存过去用的是油缸、油篓,后发展用油桶、油柜,五十年代末,才开始用油池、油罐。我区是缺油区,油脂储量很少,储存设施也很少。到1997年,全区共有油罐167个,容量579.6万斤,储油370.28万斤。和粮食一样保管。
  粮油调运是粮油流通的一个重要环节。自古以来,就有漕粮调运和粮油运销。民国以前,我区粮油调运主要靠水路。民国以来,不少县修通了公路,特别是民国24年(1935年)浙赣铁路通车,我区粮油调运开始有了陆运。新中国建立后,公路发展很快,粮油调运水陆并进。到六十年代中期,鹰厦、向乐铁路通车后,加上河道淤塞,粮油调运主要靠陆运。长途靠铁路,短途靠公路。运输工具主要依靠社会车船。六十年代初,我区调粮任务很重,为了解决运力不足,除部队、粮食部和省粮食厅曾派运粮车队前来支援外,并于1964年,拨给我区运粮汽车45辆,从此,我区有了专业的运粮车队。经过不断发展,县县都有粮车队,最多的1986年,曾拥有汽车205辆,吨位1020.5个,运量达38.48万吨,其中粮食运量34.38万吨,成了粮油调运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区是江西的主要产粮区,自新中国建立起,就不断调出粮食支援城市,支援军队,支援缺粮区。如五十年代和三年困难时期,支援大城市和灾区,支援抗美援朝;六十年代支援福建前线;七十年代支援越南和唐山地震灾区;八十年代支援北京平息动乱;九十年代保证出口等,都按期如数完成粮食调运任务,做到令行禁止,随要随调,为保障军需民食,稳定粮食局势,支援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从1953年至1997年,45年共调出平议价粮2033099万斤贸易粮,除去调入,纯调出1471479万斤,年平均调出32695万斤,从未间断。油脂基本自给,45年中有17年调入,平议价共调入2693万斤,年平均调入158万斤;11年基本持平,17年调出,平议价共调出2695万斤,年平均调出159万斤。
  我区粮油加工,历代都用泥砻、水碓、石碾、木柘。直到民国9年(1920年),临川李渡惠生公司才引进24匹马力煤油发动机用于带动碾米机碾米。至此,我区才开始有了粮油工业。在几个主要粮食集散地,粮油工业发展较快,仅金溪浒湾,1936年就有加工米厂13家,动力342匹马力。新中国建立后,除私营加工米厂外,还组建了一批国营和公私合营的加工米厂,到1950年底,全区共有加工米厂110个,月生产能力2884万斤,初步形成了粮油工业体系。经过不断兴建、改造,引进新技术,购进新设备,使我区粮油工业由设备、技术落后,生产品种单一的行业,发展成为设备、技术较为先进,生产品种较多,门类比较齐全的粮办工业体系。到1997年,全区共有粮油工业企业64个,产值41428万元,利税870万元,连续三年全省第一。还创出了部优产品2个,省优产品13个。4家企业获省级先进企业称号,12家企业跨入粮办工业省级重点企业行列,占全省粮办工业省级重点企业的48%。
  我区饲料工业起源于六十年代加工米厂的统糠车间。1978年,全区粮食部门先后购进“500型”饲料粉机46台,将原统糠车间改造成混合饲料车间,形成了年班产4.6万吨的生产能力,才使我区饲料工业向前跨进了一步。但现代饲料工业的发展,还在八十年代以后。1981年,东乡县粮食部门投资23万元,在全区率先建起了一座年产5000吨的配合饲料厂。经过不断的投资兴建、改造,到1997年,17年来,全区共投资3404万元,兴建各类大中型饲料厂18座,年班产能力14.8万吨,改造饲料车间48个,年班产能力5万吨,使全区基本形成了一个初具规模、布局较为合理的饲料工业体系。共生产配混合饲料1926497吨,创利润4199.25万元。为扶持畜牧业发展,搞活粮食经济作出了贡献。
  粮食部门的多种经营,是我区粮食部门搞活粮食经济的重要方面。开始只是加工米厂利用大米加工副产品搞些综合利用,后来发展到加工粮油复制品,农村粮管所开展“一种三养”。当时,主要是为了自食、自用和增加企业收益。真正开展多种经营,还是八十年代以后,为适应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新形势,各级粮食部门都贯彻“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各级都由一把手亲自抓,并指定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具体管,使多种经营在我区粮食部门掀起了高潮。县县办酒楼、商场,所所搞“一种三养”,厂厂搞食品生产,每年创利润数百万元,用于抵补粮食商业亏损。其中最突出的临川县,1987年,创利达243万元,曾受到商业部的表扬,外省、外地粮食部门纷纷前来参观考察。但到后期,因技术跟不上,管理又不善,很多项目和企业都出现亏损而停办,多数粮食部门都转向利润较大的议价粮油经营。九十年代,我区粮食部门人员越来越多,粮食亏损挂帐越来越大,但在粮食市场上所占的份额却越来越小,再全靠粮食经营已很难生存下去。因此,跳出粮门求生存,投身市场求发展,已成为全区粮食部门的共识。为此,地区粮食局曾先后两次组织各县市粮食局长到山东考察学习。回来后,各县市粮食部门都根据自己的条件和市场的需要,能搞什么就搞什么,什么赚钱就搞什么。而且,不再是作附营业务,要搞就要上规模、上档次。特别是1995年后,地区粮食局提出“一年打基础,二年迈大步,三年上台阶”的发展战略,经过三年的努力,共投资近两亿元,兴办各种经济实体248个,开发林果园7814亩,养猪69746头,家禽175000羽,产蛋21000公斤,水面养殖540亩,分流人员6637人,三年共创利润1664.68万元,为振兴粮食经济走出了一条新路。
  新中国建立后,全区地、县先后成立粮食局,接着,又相继组建粮食公司,粮食财务由财政部通过中国粮食总公司垂直管理,成为独立的管理系统。1952年,政企合一后,财务体制更为集中。40多年来,粮食财务管理经历了中央集权、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省或地区、县包干等几个阶段。但自第二阶段起,粮食财务管理权曾多次转移,粮食财务管理办法更经常变化,一年一个新套套。1984年,省粮食局将企业盈亏包干给地区粮食局后,地区粮食局根据多年的经验,采取“基数包干加浮动补贴”的办法,大大调动了各县、市的积极性,全区第一次扭亏为盈,全行业轧抵后实现利润161.67万元。1991年,因财务包干指标不合理,亏损拨补不到位,贷款利率不断提高,造成经营量越多,亏损越大,挂帐越多,当年亏损13112.4万元,累计亏损挂帐29438.4万元。1994年,全区粮食系统实行“政企分开,两线运行”,地区粮食局决定对政策性业务采取“钱随粮走”,对商业性经营采取“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利分成,欠收自补”的办法,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使全区粮食企业再一次实行盈利1622.12万元。直到1997年,因全国粮食调销不畅,粮价持续下跌,压库现象严重,费用急剧上升,造成严重亏损,亏损额达27495万元。
  为了加强对粮食经济的审计监督,从1985年起,我区开展了粮食内审工作。地、县市粮食局先后建立了内审机构,配备和培训了内审人员,开展了内审工作。从1995年我国实施《审计法》起,到1997年,共查出有问题资金9121.6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359.68万元。
  随着粮油业务的兴起和发展,我区粮食业务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也逐渐形成和壮大。唐朝,抚州府设司仑参军事一人,掌租调公廨、庖厨、仓库、市肆。宋朝,抚州军州,设司户参军一员,掌户籍、赋税、仓库、受纳。元朝,抚州路设通判管粮厅,下设仑监支纳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设丰积库监支纳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明朝,我区无专门管粮机构,各县只设仓大使一人掌管禄米,县丞及钱粮主簿管征粮事务。清朝,州、县衙署设钱谷师爷一人,具体业务由几科分管,粮科管田赋征收,兵科管屯粮,户科管拨粮及粮柜交粮。民国时期,初沿旧制,后粮政属二科,下设户房、粮库,掌管田赋。三十年代,县设粮食管理委员会。四十年代,地、县设抚建区和县田赋粮食管理处,下设征收处或办事处。新中国建立后,1949年7月,成立抚州分区专员公署粮食局,1950年1月,中国贸易公司华中粮食公司鹰潭分公司临川支公司成立,后改为中国粮食公司江西省公司抚州支公司,各县也相应成立粮食局和粮食公司,分管公粮征收,和商品粮购销。1952年9月,地、县粮食公司撤销,并入粮食局,从此,粮食局成为政企合一的单位。1957年,又将1954年先后成立的地、县油脂公司并入粮食局。自此,粮食局除经管粮食外,还经管食油。几经变更,除文化大革命中的1970年至1972年,一度并入商业局外,一直是相对独立、上下对口、政企合一的粮油专业部门。即使1993年,地、县成立粮食(集团)总公司,也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政企未分。到1997年,全区共有各类粮食机构456个,其中行政单位12个。为了加强中国共产党对粮食工作的领导,我区地、县粮食局从成立开始,就建立了党的组织——党支部,几经变更,由党支部到分党组、党组,1990年,地区粮食局成立中共抚州地粮局委员会至今。各县、市粮食局也相继设立党委。全区粮食职工由1949年的500多人到1997年发展到15713人,其中行政559人,离退休1901人,为1949年的30多倍。各级粮食部门从成立以来,就十分注重对职工的培训教育,举办各种培训班,自办职工学校,地区还办了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除了自己培训外,我区各级粮食部门还输送职工上部、省办的粮食院校、干部学校和各级党政办的党校、干校,鼓励职工参加“五大”学习等,使全区职工文化程度、业务水平、政治思想水平不断提高。到1997年,全区职工中,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的达9479人,占总数的59.34%,其中大专以上的1275人,占7.98%。2173人取得各类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高级7人、中级674人、初级1492人。许多人和单位受到了各级党政和粮食部门的表彰。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严肃党纪国法,我区粮食部门从机构建立起,就确定了专门机构管理纪检监察工作。新中国建立初期,由人事部门兼管,1952年起,设立了单独的监察科、股,1957年被精简后,仍由人事部门或党组织兼管,1985年起,地、县市粮食局相继建立党的纪律检查组,1990年后,除资溪、广昌两县仍为纪检组外,其它都改为纪律检查委员会。1996年,地区粮食局又设立监察室,与纪委合并办公。到1997年,全区粮食系统共有纪检监察干部52人,其中专职24人。自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以来,除进行了日常的纪检监察工作外,还根据当地党政部署,经常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和廉政建设。对维护党纪国法,树立企业新风发挥了重要作用。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是集“存史、资治、教化”为一体的好史料,是一份珍贵的历史遗产和精神财富,它再现了全区粮食工作的基本面貌和特征,对帮助全区广大粮食工作者了解过去,珍惜现在,认识将来,承前启后,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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