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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机关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抚州检察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694
颗粒名称: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机关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
分类号:
D916.3
页数:
2
页码:
309-310
摘要: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机关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
关键词: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
机关干部
竞争上岗
实施方案
内容
赣抚检发(2001)10号
为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高检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队伍建设,做好2001年度各项检察工作,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2001年初在市院机关开展竞争上岗。为确保这项工作扎实、顺利、有效地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竞争上岗的指导思想
以《检察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市委批准我院的“三定”方案为依据,从实际出发,搞好竞争上岗,通过竞争上岗,建立和完善我院干部人事管理内部竞争激励机制,使符合四化条件的优秀中青年干部能够脱颖而出,人尽其才,从而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整体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检察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二、竞争职位
本次竞争上岗以“三定”方案的职数为基础,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处室正职岗位为法纪处处长职位、技术处处长职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处室副职岗位为法纪处副处长职位、监所处副处长职位和民行处副处长职位。
三、参与竞争上岗者的条件和资格
条件:
1、能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3、有胜任所竞争岗位的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团结同志,具备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4、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政委“四条禁令”和高检院“九条卡死”规定。
资格:1、系本院正式在编干警,同时具有助检员以上检察法律职务;
2、50周岁(195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以上的干部不参加正职职位竞争;40周岁(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以上的干部不参加副职职位竞争;
3、报名参加竞争者须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历,其中参加正职职位竞争的同志须具备两年以上任副科级职务的资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
四、竞争上岗的程序
(一)制定方案,公布职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根据赣组字(2000)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竞争上岗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院党组在组织部门审批后,向全院干警公布竞争的职位、任职条件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方法等有关事项。要求各处室组织干警认真讨论实施方案,明确竞争上岗的意义、目的、做法,达到统一思想、积极参加的目的。
(二)公开报名。院党组公布竞争岗位后,符合竞争条件和资格的院机关干部,均可到政治部报名,原则上限报1个职位竞选。如同一职位报名竞争者未满三人,该职位竞争自动取消,在报名截止后一天内该职位报名者可到政治部申报其他职位,逾期视为弃权。
(三)资格审查。根据竞争上岗的条件,由院政治部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演讲答辩。整个竞争上岗采取百分制,程序需经过竞争上岗演讲、群众民主评议、院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考评和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四个环节。每个环节所得分数依次按照20%、30%、20%、3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分。经政治部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参加全院竞争上岗演讲,演讲内容框架为:个人基本情况、竞争职位、报名竞争上岗的理由、条件及竞争上岗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打算。演讲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竞争上岗演讲按照百分制进行平分。竞争上岗演讲由院竞争上岗评委会参加打分,评委会组成人员为马武金、陈金志、邹孟获、刘重农、童兆兵、陈振森、干警代表等同志,并邀请组织部和政法委部门同志参加。
(五)民主测评。竞争上岗演讲结束后全院干警以无记名填表投票方式进行民主评议,主要是评议竞争者的德、能、勤、绩情况以及能否胜任所竞争职位的工作。民主评议设“好”、“中”、“差”三个等次,实行量化计分,具体方法如下:总分=(“好”票数×2分+“中”票数×1分+“差”票数×○分)×50÷总有效票数(弃权票不计入个人的有效票)。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量化的分数按照规定不当场亮分。
(六)组织考察。院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演讲答辩成绩×20%+民主测评成绩×30%”计分,确定竞争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入闱(与第三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进入实绩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干警的德、能、勤、绩。
(七)任命审批。根据最后分数排名情况院党组从工作实际出发确定职位人选。政治部按照规定办理审批任用手续。
五、竞争上岗的组织领导
1、竞争上岗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并由马武金、陈金志、邹孟获等同志组成院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马武金同志任组长,陈金志同志和邹孟获同志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工作。院政治部负责本次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草拟和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综合工作;院纪检监察室负责本次竞争上岗的监督工作。
2,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在三月底前结束。
2001年2月20日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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