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派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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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崇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31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社派械斗
分类号: D635.1
页数: 1
页码: 738
摘要: 《崇仁县志》中对崇仁县社派械斗的介绍。
关键词: 崇仁县 社派械斗

内容

民国三十五年(1946),农历十二月上旬,南岸乡的崇正、益群两个社派的头目为了竞选“国民大会代表”和乡长,在一次相互打砸斗殴之后,在各自头目的授意下,策划了一场大规模的械斗。双方约定械斗日期为3月18日,并函禀县政府,县府得悉后,即敦请绅士5人组成调解团前往解决,在刘家渡,召集双方头目进行谈判。谈判结果,决定由益群社赔偿崇正社损失600元,并由县税捐处负责代其交款,了结此事,双方签字后,各自解散。调解团亦离开刘渡,讵料十七、十八两保的崇正社员,不知谈判成功,仍按原定计划行动,遂致械斗重起,益群社1人当场死亡,后因死者的尸体被毁,虽屡次上诉,未获裁决。久之,事遂湮没。
  民国三十八年春,崇正社一骨干于回家途中,突遭移风社人的袭击。脱险后,另一社友复为移风社杀害,以致双方均常处于械斗戒备的紧张状态。不久,县城解放,始罢。

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崇仁县志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多种形式,而以志为主来充分表达内容。除《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外,其它各篇,均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组织资料,横向展开,顺次记叙。崇仁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概述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正文分设7篇,依次为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篇下设章,章下设节,共49章,189节。附录殿后,共十部分组成。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不另立专章,以免领属失当,记叙重复。崇仁县志某些章节,正文之余,尾加“附记”、“简介”,借以辑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而补正文之不足。有些内容似嫌枝蔓,缺而不记,读者难明,则于文后加“附”或“注”以阐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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