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戏剧曲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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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崇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25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戏剧曲艺
分类号: I207.365.6
页数: 5
页码: 574—578
摘要: 戏班唐代以来,崇仁县民间盛行灯会、神会、庙会,其间即伴有灯彩、歌舞、戏剧活动。1981年10月,,参加地区盲人曲艺调演,自编节目《党的恩情永不忘》,获得创作奖和特优演员奖、演员奖。同年并代表地区队参加全省盲人曲艺调演,又获1个创作奖,2个优秀演员奖,《江西日报》、省电视台均报导了其创作演出活动,《盲人画报》刊登了照片。
关键词: 戏剧曲艺 崇仁县

内容

戏班唐代以来,我县民间盛行灯会、神会、庙会,其间即伴有灯彩、歌舞、戏剧活动。迄至清末、民国期间,县内盛行“花鼓灯”、“板凳戏”、“三角班”、“半班”、“木偶戏”、“京剧”、“宜黄戏”等。不少戏班流动演出于城乡。清光绪十年(1884)十月,有老福庆班。民国三年(1914)前后,有“老见喜班”、“老祥福班”、“新祥福班”、“祥春班”、“同春舞台”、“通州知梨园堂第一舞台”、“集仙台”、“友春大舞台”、“宜黄大戏班”、“新达祥班”等不同流派的戏班,以及木偶戏班“仁义堂”、“梅福堂”,在白陂、谙源、三山庙、白鹭、凤岗苔洲(今相山镇)等地演出。
  我县戏剧起源于民间小调、清唱和歌舞,由花鼓灯、板凳戏,而三角班、半班,以至崇仁采茶剧。花鼓灯明末,县内新春灯彩活动,常有采茶灯演唱伴随,茶灯女手提花篮灯,唱《十二月花分或《十二月采茶》等小曲,此即民间初起的花鼓灯戏,尔后则形成为一旦一生,饰穿民间服装,演唱民间小调,始具戏剧雏形。另外,还有一人自拉二胡自唱的清唱艺人,经常献艺于茶楼、酒肆和民宅村户,兼教唱戏传艺。
  三角班民国初期,航埠乡张家村张佑民,以花鼓灯戏为基础,由生、旦、丑三角,伴以坐堂(二胡手)1至2人,演唱情节简单的小戏,活跃于全县农村。
  半班民国二十三年,艺人张佑民从宜黄、临川带班来县,由近10人组成名为“佑民堂”的半班,生、旦、净、丑,角色较为齐全;剧目较多,情节比较完整、曲折;唱腔有“一字调”、“小花调”等几种主要曲调;伴奏有乐队(包括打击乐、管弦乐在内)。稍后,接踵而起的有三山庙的花鼓班,流动演出于县内城乡及乐安、宜黄、丰城等邻县各地。大致同时,由丰城县桃山圩艺人徐福太、李凡桂等组建的“半班”——“全福堂”,也常来我县西北境的集镇演出,尔后,职业“半班”逐渐增多,取代了“三角班”的地位。
  剧团1949年8月,县城私人集股建和平戏院,先后邀请临川的同福堂、周先堂,丰城的全福堂等半班搭台演出,时有男女演职员20余人。
  1951年2月,县人民政府整顿戏院,建立崇仁县流动地方剧团,以在本县演出为主,并流动于丰城、清江、新干、永丰等县演出,1953年,改为崇仁县地方剧团,有演职员38人(女11人),实行集体经营。
  1954年,参加省第一届戏曲观摩会演,徐福太获表演奖。
  1955年11月,改崇仁县地方剧团为地方国营崇仁县采茶剧团。翌年,设立专职导演,并保送4名演员到省文艺学校学习,添置了一批戏装、道具。
  1958年,参加省第二届戏曲观摩会演,改编剧目《水往高处流》获演出奖。
  1959年,剧团全盛时男女演职员达100余人,并评出主要演员7名,导演和司鼓各1名。
  1965年,崇仁采茶戏《秧》剧在北京怀仁堂演出时,主要演职员受到中央领导同志李先念、罗瑞卿等的接见和勉励,并由中央、江西人民广播电台录音播放。
  1966年8月,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立“四新”,全部古装戏剧服装道具焚毁一空,传统剧目一律禁演,1968年冬,剧团演职员大批下放农村,剩下9人组成崇仁县文艺宣传队,并隶属于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
  1976年,恢复县采茶剧团,下放的演职员陆续调回。尔后,重置戏装、道具,恢复传统戏剧的演出,生、旦、净、丑各种“行当”的演员,均配有二至三线。1984年底,演职人员37人。1982年为纪念汤显祖逝世366周年,崇仁采茶戏《牡丹亭》剧在省演出后,受到专家和观众的广泛赞赏,荣获国务院文化部授予的奖旗,江西省人民政府颁给的创作奖,以及省、地文化局的奖励。江西省电视台、广播电台为《牡》剧录像,录音,中国唱片公司灌制了唱片,并出版了年画。
  我县采茶剧团,除在县内城乡演出外,曾多次到省内及湖北、湖南、福建等省的一些县(市)演出,颇获好评。
  剧院建国前,我县无专业剧院,外地来县戏班,常借花街口吴氏祠、文溪桥袁氏祠、胜利大道黄氏祠为临时演出场所。
  1949年8月,县城朋来旅社改建为和平戏院。
  1964年,拆原和平戏院旧址,新建面积921平方米,拥有830个座位的新剧院一一崇仁采茶剧院。1982年,进行整修、更新,共有座位975个。此外,县城尚有企业、事业单位影剧兼营的剧场4座,观众座位共有5200个。至1982年止,全县(不含县城)乡(镇)办、乡村联办及国营厂矿建设的影剧场计14座,观众座位共有9804个。
  戏台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始在县城和较大集镇的古祠、庙内建砖木结构的永久性戏台。清代盛建,现犹存巴山镇文溪桥、相山镇苔州村、白陂街、三山庙、许坊乡谙源村等7座古戏台,均已破旧,唯苔州古戏台比较完好。古戏台的结构、规制以坐落于白陂街汉尚书庙对面戏台为例,此戏台建于清雍正元年(1723),台长12米,宽8米,自地面至台顶高约6米余(台高2米),面积有90多平方米,台顶盖琉璃瓦,台的左、右、后三面均砌以青砖墙,台的构架为木柱8根(前、后各2根,台中4根),中部台屏有福、禄、寿三星画像,像上有匾额一块,书“观今宜古”四字。四字匾额两侧有半月形匾额各1块,右匾书“深远”,左匾书“入达”。台中部木壁雕刻八仙像,雕功精细。整个戏台漆成棕色,色泽今已暗淡(台面木板已被拆毁)。农村祠、庙所建戏台,农闲时聘请戏班公演会戏、祠戏、社戏。
  戏具建国前,戏班道具只有刀、枪、桌、椅,管弦乐只有二胡、笛、唢呐(俗称喇叭)等,打击乐有板、鼓、锣、钹等。建国后,剧团设备随着文艺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大有改善,有各种绘图布景、灯光、音响效果装置,乐队除传统的乐器以外,还增添了大、小提琴、小号等西洋乐器。剧团专门设立技置组,音乐组,服装组以及专职舞台美工人员。
  剧目建国前,戏班流动演出,剧目有历史传统戏,也有封建迷信下流庸俗淫秽的戏。开台戏多演《天官赐福》(又称“跳加官”)。端午节演《白蛇传》,农历七月,喜演《七姐下凡》、《牛郎织女》,八月中秋演《嫦娥奔月》等。达官贵人、豪绅富贾、地痞流氓则任意点演淫秽色情鬼怪剧目《杀子报》、《十八摸》等,民间喜自行点演剧目。 建国以后,直至1965年,我县采茶剧团,批判地继承了半班的传统剧目,移植了其他剧种的不少剧目,改编和创作了一些剧本,除继续演出一些古装传统历史剧目外,还经常陆续上演《血的控诉》、《刘介梅》、《不能走那条路》、《水往高处流》、《红松林》、《深山野火》、《苦菜花》、《东山烈火》、《雷锋》、《盘石湾》、《党的女儿》、《江姐》、《霓虹灯下的哨兵》等现代戏。
  “文化大革命”期间,以演8个“革命样板戏”为主,同时配演“文化大革命”一些表演唱小节目。
  1979年以后,恢复上演优秀的传统历史剧目。
   我县剧团历年演出的主要剧目。
  传统剧目有《二度梅》、《薛刚反唐》、《毛洪记》、《蔡鸣凤辞店》、《郑小娇》、《回龙阁》、《金蟾记》、《卖花记》、《夜宿花亭》、《破伞记》、《四姐下凡》、《秦雪梅吊孝》、《李三保下山》、《牡丹亭》、……等20余个,其中多数经过改编。
  移植的古典剧目有《柳毅传书》、《梅香》、《墙头马上》、《方卿戏姑》、《攀弓带》、《卖水记》、《赵氏孤儿》、《皮匠挂帅》、《三女抢板》、《白蛇传》、《三姐下凡》、《七姐下凡》、《追鱼》、《梁祝姻缘》、《孟姜女》、《秦香莲》、《十五贯》、《辕门斩女》、《春草闯堂》、《杨八姐游春》、《串龙珠》、《窦娥冤》、《恩仇记》、《屠夫状元》、《翠鸟衣》……等60多个。
   移植的现代剧目有《红松林》、《深山野火》、《水往高处流》、《苦菜花》、《海防线上》、《三代》、《江姐》、《盘石湾》、《红灯记》、《杜鹃山》、《园丁之歌》、《(八八一风暴》………等30余个,其中少数经过改编。
  自行创作剧本的剧目有《血的控诉》、《东山烈火》、《伏魔记》、《雷锋》、《红哨》、《锁龙镇》、《秧》、《看女》、《焦裕禄》、《姑娘爱武装》、《凤凰关》、《两把伞》、《拒亲》共12个现代戏。
  我县采茶剧团参加历次汇演、调演而荣获省以上嘉奖的剧目有《三伢仔锄棉花》、《闺女吵嫁》、《水往高处流》、《血的控诉》、《秧》、《两把伞》、《伏魔记》、《牡丹亭》等。
  业余戏剧活动民国时期,农村只有规模极小,自发的零星戏剧活动。民国六年,礼陂乡沧源、左坊两村一些青年,在农闲季节,自动组合起来于本村演唱“花鼓戏”与“三角班”。民国十年,礼陂乡左坊村陈良春在外学得演傀儡戏(即木偶戏)的技艺,一人操纵木偶,技巧娴熟,每一献艺,观众啧啧称赞。民国十三年,马鞍乡组织有一名“为前”、“一名“易水”共两个业余剧团,各有演员20人,均为三角班剧种,能演20—50个剧目。民国十九年,马鞍乡组织一个潘家业余京剧团,有演出人员20人,能演出20个剧目。抗战胜利后,县城一些京剧爱好者组成业余京剧社,不定期地在县城演出。
  1950年,全县6个区(镇)建立了25个业余剧团。1954年增至38个,1956年又增至71个,1957年猛增至128个,其中农村124个。1958年大跃进,社社队队都有业余剧团,从事多种文艺活动,能演出戏剧的,音乐、唱腔均以采茶调为主。1965年,经过整顿调整,除公社保持有业余剧团外,所剩无几。“文化大革命”期间,改为毛泽东思想(业余文艺)宣传队。1971年全县城乡建立业余文宣队114个,其中农村57个,1975年增至120个。1980年,业余文艺宣传队恢复为业余剧团,1981年以后,随着电影普及到乡、村,电视的发展,业余剧团渐至解体。
   曲艺 建国前,我县盛行的曲艺是“唱道情”,(亦称“唱话文”)由盲人演唱,且以女性为多,她们身背渔鼓(俗称“游鼓筒”),手持竹板,流动于城乡、演唱《二度梅》、《珍珠塔》、《飘带记》、《南瓜记》、《金盆跌骰》等多种传统“话文”,并有取材于我县“史实”的《瓠子记》(述清光绪时县民“罢市”与昏庸知县抗争一事),《屠刀记》(内容为抗战初期,诱杀土匪头子廖万生的经过),演唱时虽仅一人,却能按照“话文”中不同人物的性别、年龄、性格,表现形象。唱词全用方言、方音,腔调纯朴,通俗易懂。40年代的女盲艺人黄友金,嗓音宽亮,音色优美,能根据塑造人物、表达情节的需要,行腔运调,轻重疾徐,抑扬顿挫,确能做到以声传情,声情并茂,使听众忽喜、忽怒、忽哀、忽乐,与“话文”中人物相通,有起有伏,赢得同行的叹服,听众的赞扬,,享有盛誉。
  建国后,随着电影、戏剧、歌舞、杂技等多种文娱活动的兴起,以及广播、电视的逐渐普及,“唱道情”渐成“强弩之末”,但仍有一定影响。50年代兴起的有快板书,孙坊乡农民孙卒祥自编自演的“快板书”,主题鲜明,形式活泼,口齿清楚,以创作和演出《歌唱农业八字宪法》、《农民的光明大道》、《农业机械化好处多》、《歌唱宝水渠》等而闻名,并在1959年被吸收为中国作家协会江西分会会员。
  1956年5月,县文化馆主办盲人道情、曲艺训练班,口授《农业纲要四十条》等10余个新曲目。同时成立了崇仁县巴山镇道情曲艺队,内分道情、曲艺两组,开始在县城茶楼酒肆实习演唱。1960年5月,盲人曲艺队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在宣传社会主义新风尚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作出了一定的成绩,曲艺队负责人万细教被指定为代表,光荣地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盲人曲艺大会。1965年,组织盲人曲艺队下乡宣传,演唱新编道情节目。1970年,深入工矿、农村演出660场(次),听众达165000余人次。1981年10月,,参加地区盲人曲艺调演,自编节目《党的恩情永不忘》,获得创作奖和特优演员奖、演员奖。同年并代表地区队参加全省盲人曲艺调演,又获1个创作奖,2个优秀演员奖,《江西日报》、省电视台均报导了其创作演出活动,《盲人画报》刊登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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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崇仁县志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多种形式,而以志为主来充分表达内容。除《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外,其它各篇,均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组织资料,横向展开,顺次记叙。崇仁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概述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正文分设7篇,依次为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篇下设章,章下设节,共49章,189节。附录殿后,共十部分组成。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不另立专章,以免领属失当,记叙重复。崇仁县志某些章节,正文之余,尾加“附记”、“简介”,借以辑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而补正文之不足。有些内容似嫌枝蔓,缺而不记,读者难明,则于文后加“附”或“注”以阐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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