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兵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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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崇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23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兵燹
分类号: D02
页数: 2
页码: 521—522
摘要: 宋建炎三年(1129)十一月,金兵侵扰抚州,时隆祐太后仓皇赴虔州(今江西赣县),后军主帅王世雄率部叛乱,旋犯崇仁,被邓、傅二社自卫团体杀退,翌年初,攻人县城,纵火焚官署、民宅、奸淫掳掠,人民颇受兵燹之祸。
关键词: 崇仁县 战争

内容

宋建炎三年(1129)十一月,金兵侵扰抚州,时隆祐太后仓皇赴虔州(今江西赣县),后军主帅王世雄率部叛乱,旋犯崇仁,被邓、傅二社自卫团体杀退,翌年初,攻人县城,纵火焚官署、民宅、奸淫掳掠,人民颇受兵燹之祸。
  明正德十六年(1521),宁王朱宸濠余党林十一,吴十三等流窜崇仁,白昼率部蜂拥入县,纵火烧房,扼踞交通要道,抢劫库藏,绑架县丞贺缙,县人何湛六率众围攻,被杀,后援兵驰至,活捉7人,斩首21人。
  清顺治二年(1645)六月,降将金声桓叛乱,带兵到江州(今九江),传谕南昌,其时,自巡抚以下的官吏都逃走了,金亦迟疑不敢轻进,粮道滑吏郜德甫,倡众赉送名册,迎附金声桓,金因之器重郜,仍命之为官,郜亦主动出谋献策,为金效力。时崇仁有詹庚一者,曾为盗匪,后依附吏部章光岳门下,获其庇护,得免于罪,但庚一却恶性不改,悍戾不驯,吏部之子欲依法治之罪,庚一怀恨于心。不久,江州事变,庚一便聚众千余人,攻破吏部家而亲手刺其主人,又以重金结交金声桓,得授练兵守备之职。有赵某是县孝廉,王秉乾是县里一名壮年木匠,以手艺在婺源谋生,一天,王秉乾抛弃斧头回乡,号召乡民说:“我赵帅也,詹(庚)、郜(德甫)2贼不道,帝命殛之”,有响应的,便令各习一门武技,闭门书符念咒,即能自然起舞击刺,进退起伏,皆有法度,部众聚集到几百人,名谓“神兵”,时德甫等正会师抚州,闻报大怒,调出甲兵千余人来袭,赵已早知消息,并驱众伐木,树立栅栏,自固阵地,等候德甫兵至,赵即鼓噪而出,举起长矛直刺德甫,其腹背被刺穿而坠马下,庚一继进,亦被刺洞胸立死,后来,赵亦术败被杀,徒众数百人全被杀死。
   民国十七年(1928)八月间,国军飞机轰炸县义仓,炸死老百姓10余人。
   民国十九年十月,国军飞机轰炸县城九曲巷(今石庄供销社仓库后面),毁民房1所,死老百姓1人。
  民国三十一年六月初,日本侵略军窜扰我县前夕,国军永昌、永宁2师,从抗日前线溃退下来,经县城向凤岗、礼陂方向撤退,在我县派粮派款,抓兵拉伕,沿途百姓备受骚扰。
  民国三十二年春,国军某部袁参谋、郭副官带一班士兵至许坊乡,以修筑国防工事为名,行敲诈勒索之实,规定凡年满18岁至45岁的壮丁,都要义务服役半个月,违者就要挨打,或交给法币30元,则可折抵。时农民正忙于春耕,劳力紧张,只得忍痛变卖物品,如数缴交。袁、郭二人讹诈勒索到巨款后,令士兵在几个山头挖了几个小坑,应差了事,而自己则狂嫖阔赌,花天酒地,并在该乡玩弄妇女,强占民妻1人,群众敢怒而不敢言。
   民国三十七年下半年,国军某部接兵团团长赵克至巴山镇,勒派商户银圆2000元。
   民国三十八年四月,国军雄狮部队约一师兵力,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追击下,溃败至我县,抓兵拉伕,强派军费,数日后即南逃。

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崇仁县志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多种形式,而以志为主来充分表达内容。除《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外,其它各篇,均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组织资料,横向展开,顺次记叙。崇仁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概述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正文分设7篇,依次为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篇下设章,章下设节,共49章,189节。附录殿后,共十部分组成。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不另立专章,以免领属失当,记叙重复。崇仁县志某些章节,正文之余,尾加“附记”、“简介”,借以辑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而补正文之不足。有些内容似嫌枝蔓,缺而不记,读者难明,则于文后加“附”或“注”以阐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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