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地方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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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崇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218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地方武装
分类号: E158.9
页数: 11
页码: 494—504
摘要: 《崇仁县志》中对崇仁县地方武装的介绍。
关键词: 崇仁县 地方武装

内容

第一节武装机构
   县尉厅
   宋时,县设尉厅于县署之西,置县尉一员,掌全县之军事、阅习弓手、缉奸禁暴。
   千户所
   元代,县有千户所,设正、副千户,下辖百户无定员,有吏目、弹压、打鹰、头目各一员。
   把总署
   明崇祯七年(1634)于招携(今属乐安)设把总署,我县分八汛,各驻兵防守,归抚营官节制。
   清康熙十五年(1676)起,抚州营下辖千总,兼临川、崇仁汛,我县为分防外委,有外委把总一员。
   团练局
   清咸丰五年(1855)冬,知县费兆鎔为了抗拒太平天国革命军的进攻,谕令城、乡分办团练,县城设团练总局,乡设团练所,全县计6所。
   靖卫团
   民国十六年(1927),每乡建立靖卫团(百姓称之为挨户团),招募地痞流氓为打手,专事对付共产党的革命活动。
   赤卫队
  1928年8月,在河汇周家建立当时我县第一支农民武装一一赤卫队,有队员10多人,长短枪9支,队长许勉之,白天在家生产,夜晚进行打土豪、废租废债的斗争。苏区游击队
  1932年2月,中国工农红军独立师及乐安独立团一连人,从宁都、瑞金、乐安等地到达崇仁坳下、谷岗一带开展游击活动,随即在谷岗乡组建1支地方游击队,队长袁和尚。不久,红军一、三、五军团从登仙桥路过东山,第三军团的政治工作人员驻扎在东山、山斜、港下一带,相继建立了9支游击队:
   东山游击队,1932年3月建立,1933年3月扩大合编为游击大队,大队长胡子龙,下辖东山、圭峰、汤山3个小队。
   山斜游击队,1932年2月建立,队长余寿为。
   浯漳游击队,1932年2月建立,队长孙敏院。
   凤岗游击队,1932年2月建立,队长甘冬生。
   双坪游击队,1932年4月建立,队长冯方生。
   陈坊游击队,1932年4月建立,队长杨老三。
   港下游击队,1932年4月建立,队长宁如生。
   罕浒游击队,1932年7月建立,队长郑义生。
   双坑游击队,1932年7月建立,队长李成义。
   独立营
  1933年6月,我县各苏区游击队集中在凤岗整编,成立崇仁县独立营,址在港下村,营长胡家涛,政委蔡仲贤(后由邹季铨继任),下辖四个连,第一连驻凤岗、山斜,连长李成岩;第二连驻港下,连长徐帮福;第三连驻谷岗一带,连长王尚义;第四连驻东山,连长胡子龙(兼);营直辖一个特务排,排长冯方全,县独立营隶属江西军区二分区。
  1933年7月,江西军区二分区将我县独立营与宜黄、乐安、永丰的独立营合并,扩编为红军十一团,团长夏兴发,政治委员欧阳忠。
   挺进大队
  1934年5月,乐、宜、崇中心县委和联合苏维埃根据江西军区第二分区司令部决定,将乐、宜、崇三县独立团、营地方武装和干部中的党团骨干,组成挺进大队,宜黄、崇仁为第二大队。
  1934年12月,挺进大队受到了国民党五万大军的包围封锁,经受粮、盐断绝的极端艰苦环境的考验,在中心县委书记李富怀领导下,突破敌人包围,越过封锁线,向湖南方向战略转移,于1935年2月在湖南汇入主力红军,北上抗日。保卫团
  民国二十二年春,江西保安团通令各县、局(特别区政治局)原有之各种地方自卫武装进行整编为县保卫团,我县保卫团是丙种编制,由县长兼任团长。
   铲共义勇队
   民国二十二年十月,凤岗特别区政治局,建立凤岗特别区铲共义勇队,大队长钟伯谦,副大队长陈齐善。
   民国二十四年三月,县设铲共义勇队,址在第一区署(孔庙),下设5个区队,120个小队。
   民国二十五年,县铲共义勇队,下辖4个区队,22个联队,274个小队。
   保安总队
   民国二十三年六月,县保卫团改为保安总队,县长兼任总队长。
  民国二十四年一月,县保安总队改为江西省保安第二十团第三大队,下设3个中队,9个分队,分驻县城、南岸、三山、元家、许坊、凤岗、秋溪等地,大队长由县长兼任,教育训练由团部负责。
   铁肩队崇仁第一队
   民国二十四年成立江西民众协剿会铁肩总队第一支队第二大队崇仁第一队,队长由县长兼,副队长吴植留,编制官兵122名,不久即撤销。
   民众自卫总队 民国二十七年,县保安大队改编为民众自卫总队,县长兼总队长,乡设大队,乡长兼大队长,保设中队,保长兼中队长,总队下辖两个常备中队,乡设常备班。
   保警大队
   民国二十九年,县民众自卫总队改为县保警大队,仍辖常备中队,专管地方治安秩序。
   国民兵团部 民国二十九年建立县国民兵团部,三十一年四月裁撤,三十三年恢复,负责征集新兵和军训事宜,下设自卫队、常备队、后备队、区队、乡队、保队、甲班等。中国人民解放军崇仁县大队
  1949年10月,抽调驻县的人民解放军一部分为骨干,招收志愿兵100多人,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崇仁县人队,下辖6个区中队(不含城关区),是我县解放后有地方武装之始。
   中国人民解放军崇仁县人民武装部
  1952年6月,撤销县大队,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崇仁县人民武装部(以下简称县人武部),址在胜利路泥湾洲东南侧(现人民医院隔壁),内设军事、政工两股,下辖大南、秋溪、孙坊、凤岗、白陂、礼陂6个区人民武装部,有部长、参谋、助理员各一人,均为现役军人,各乡成立民兵中队部,1954年改称乡队部,1954年9月,撤销区武装部,只设区武装助理员1人(现役)。
  1958年,县人武部下辖12个公社(镇)人民武装部,尔后随公社规模调整而增减,各生产大队组民兵营,生产队组民兵连,1975年县人武部增设后勤科。
  1984年6月,县人武部下辖1个镇20个乡人民武装部,村(居)委会组民兵营或连。
   解放后崇仁县军事领导人更迭表
   表4—2续表
   第二节武装力量
   宋开禧三年(1207)设弓手95名。
   明崇祯五年(1632)驻有抚州营兵40名,七年有抚营精兵127名,一半守县,一半赴营操练,仍属抚营官节制。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抚营兵404名,内千总一员兼临川,崇仁汛,额定马步战守兵丁175名,其中分守崇仁县汛计外委把总一员,兵10名,辖汛塘8处,各派兵丁5名。
   乾隆(1736—1795)年间,拨赴郡城29名,驻汛21名。
   同治(1862—1874)年间,凤岗巡检司有弓兵22名。
   民国十八年(1929)县靖卫团改编为警察队,下辖两分队,有枪152支。
  1932年2月至7月,苏区10支地方游击队,有武装队员217名,后逐步发展到500余人。
   民国二十二年春,整编后之县保卫团有3个中队,辖9个分队,官、兵、夫161人,有机枪1挺,步枪94支,短枪1支。
  1933年6月,苏区县独立营有干部、战士800余人。
   民国二十二年冬,凤岗特别区铲共义勇队,有武器装备的队员120余人。
   民国二十四年一月,改编后之保安团第三大队,有官佐、士丁332人。
   民国二十四年,县铲共义勇队18岁以上,45岁以下之男队丁有25659人。
   民国二十五年,县铲共义勇队有队丁20835人,步枪75支,短枪1支,土枪土炮1926件,刀矛21972件。
   民国二十七年,保安三大队改编为民众自卫总队,辖2个常备中队,有官佐士兵236人,步枪180支,轻机枪3挺。
  民国三十七年三月间,保警大队增设常备第三中队,未几以给养难筹而解散,同年四月,复增设直属分队,共计官、兵301人,轻机枪3挺,步枪210支,子弹4580发。
   民国三十八年五月,县保警大队有常备中队4个,官、兵247人,轻机枪7挺,冲锋枪3支,长短枪228支,子弹7000发,手榴弹27枚。
  1949年下半年,崇仁县大队有干部、战士300多人,下辖6个区中队(各2—5班,每个中队30—80人不等)。
   第三节民兵
   民兵建设
   组建
   自古于营旅屯戍之外,尚有民兵组织。其制或按户籍编派,或由召募组成。
   明初,循元制,设民兵万户府,挑选民间武勇,编伍操练,有事用以征战,无事仍还为民,后废民兵万户之职,改由州、县官领之。
   正统中(1436—1449),县招募武勇,就本土官率领操练,遇有寇警,即以调发,并给予行粮、鞍马、器械等,通由官府发给,严禁卒役侵占放卖之弊,后屡经裁省。
   清康熙初,复设民壮,额定50名,雍正中,再核减。
  1933年春起,我县苏区组建赤卫军,凡年满18岁至45岁的男女公民,一律编入赤卫军组织,各区从中挑选政治可靠,思想进步,身体健康,年龄在25岁以下的编为赤卫军模范营,是赤卫军中的骨干力量。县建师;区建团或营;乡建连。同年10月整编,11月集中训练2次,其任务是紧密配合主力红军和游击队作战,负责站岗放哨、搞运输、抬担架、作向导、劳军护伤,并作为扩大红军的后备力量。
   民国二十九年至三十年(1940—1941),县国民兵团壮丁队登记,有壮丁21128人,编组4个区队,23个乡(镇)队,260个保队,另编1个常备队和1个后备队,征集适龄壮丁充队员。
   民国三十四年,全县设4个后备中队,登记有甲级壮丁8006人,乙级壮丁5423人,共13429人。
  民国三十八年,县民众自卫总队,按23乡、镇,189保统计有壮丁12965人,编成23个大队,189个中队,保以下编成分队,自卫武器以民间现有刀、矛、梭镖为主,另有18岁至40岁的妇女队员12535人,除在中等学校以上的学生外,每保编一妇女队,隶属于乡(镇)民众自卫大队;有3所中等学校学生306人,编成3个大队,11个中队,30个分队;有10岁至17岁的少年8330人,按每保编一队,亦隶属乡(镇)民众自卫队。
  1950年起在贫苦农民中,建立了民兵组织,挑选青壮年男子5413人,组成民兵班或小组,每班(组)约10至15人。
  1951年发展到7978人,组成民兵班或小组,受区、乡政府和区中队直接领导。
  1952年12月,全县90%以上的适龄合格男性公民都编人民兵组织。
  1955年8月起将服役期满的退伍军人,编为第一类预备役,其中年龄不足35岁者为第一类第一等预备役;35—45岁者为第一类第二等预备役。已到征集年龄尚未被征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和平时免服现役的公民,即18岁至45岁的男性公民,政治可靠,身体健康的编为第二类预备役,至1957年民兵和预备役合编,既是民兵,又是预备役。
  1959年初,全县民兵以生产单位民兵实数为基准,重新编组。编组原则是:普通民兵,公社编团;大队编营;生产队编连或排。基于民兵,公社编营;大队编连或排;生产队编班或组。全县共有民兵64750人,其中基干民兵12978人,共编成4个师,14个团,135个营,792个连,1724个排。
  1961年开展了民兵工作组织、政治、军事“三落实”,全县民兵进行了组织调整,将身体健康的16岁至45岁的男性公民;16岁至35岁的女性公民编人民兵组织,其中16岁至30岁的男青年和16岁至25岁的女青年,身体健康,政治纯洁,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全县有民兵50645人,其中基干民兵20327人,编成16个团,34个营,185个连,1204个排。
  1969年在原基干连的基础上,组建了2个独立营,辖10个连,共1439人。
  1972年调整为一个团,辖15个连,54个排,共1894人。
  1978年对全县民兵进行了调整和改革,民兵年龄为18岁至35岁,其中男基干民兵为18岁至28岁;女基干民兵为18岁至23岁;普通民兵为23岁至35岁,不组女性普通民兵。
  1981年对全县民兵组织,又全面进行调整,改过去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普通民兵三种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两种,同年,恢复了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手续,将基于民兵和28岁以下符合一类预备役条件的退伍军人,全部编入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和29岁至35岁的复退军人编入二类预备役。1982年,我县经过预备役登记的有7509人。
  1985年全面贯彻“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方针,我县民兵组织再次进行较大的调整,保留了12个营,31个连,民兵总数为26496人,其中基于民兵5452人。1950年至1984年民兵组织情况统计表
   表4—3
   注:从1981年起排以上干部未包括在合计内。训练
   民国二十八年(1939),县国民兵团壮丁队第一次正规训练壮丁19972人,第二次17972人。
   民国二十九年,第一次集训壮丁11774人,第二次13536人。
  民国三十年,第一次集训壮丁12495人,同年分三期训练国民兵后备队,第一期集训180人,第二期集训180人,第三期集训130人,受训人员自备6尺长梭镖1支。训练时间,除后备队员集中于国民兵团部训练1—3个月外,余则集中乡(镇)公所所在地施行,临时训练,以保为单位,于每月上、中、下旬之一日,分别举行。训练内容以队列演练,步伐操练为主,辅以简要的军事知识。
   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县战时民众训练总队部举办壮丁基层干部增进训练班一期,训练保队附260人,分2个中队,集训期30天。
  民国二十八年和二十九年集训民众自卫队基层干部计区队长4人,区队附4人,乡镇队长23人,乡镇队附23人,保队长259人,保队附259人,集训一个月。
  民国三十四年,按4个后备中队,前后分两期共集训甲级国民兵1446名,至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一日因经费紧缩,裁撤后备中队,其余未训完之甲级国民兵即由各乡、(镇)就地分期予以普训。
   建国后,每年对民兵进行了军事训练。
   训练时间:1951年——1958年每次集训8——15天;1959年——1969年每次集训30——40天;“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训练;1978年—1980年每次集训20天;1981年以后,两年为一周期,每个民兵受训30天,全县民兵分期分批参加,每年1至3期。
  训练内容:主要科目是射击、投弹、利用地形地物、防空、防化学武器、防原子弹爆炸、打飞机、打空降敌人、打坦克等军事知识和技术,同时进行作战基础知识和民兵任务、守则的学习,逐步增加爆破、战斗勤务、刺杀、队列、高机、通讯等科目的训练。
  训练方法:由分散训练到由县集中或分片设点联训,县人武部负责训练大队(村)以上民兵干部,公社(乡)人武部负责训练生产队(村民小组)的民兵干部和武装基干民兵。利用农闲空隙,开展小型、就地、分散训练。
   训练成果:1973年共训练民兵86920人次,其中武装基干民兵5937人次,排以上干部2763人次。
  1980年有武装基干民兵4225人,参训4102人,达97%;1984年举办全县首届民兵体育运动会,主要进行负重赛跑、射击投弹、越障碍等项比赛,航埠、白陂、桃源、三山等乡民兵及星火、永胜厂的民兵,成绩优异,获得名次。
  1985年8月16日至24日,县人武部举办了一期民兵营(连)长,军事小教员训练,共167人,学习了《新兵役法》,进行了步兵队列、射击、投弹、爆破和六O炮、八二炮、通讯兵等技术训练。同年9月,又对全县民兵采取联片训练,分河东、河西两片,河东片集中在桃源乡;河西片集中在河上乡;专业技术民兵集中在石庄乡、竹山乡等地训练,江重、星火、永胜等厂矿的基于民兵集中在县城训练,累计合格储备数为4125人,占组建数的54.5%。
   参军支前
  民国期间实行征兵初期,壮丁常备队及国民兵后备队,由中签壮丁集中组成,施以军事基础训练,按征兵任务拨交,成为征集兵员的基础,此外,民众自卫队之队员,除维护地方治安外,并负有守堡、护路、运输、施工、向导等义务。
  1932年我县苏区开展了两次扩大红军运动,有赤卫军100多人参加了红军。
  1933年5月的扩大红军运动中,苏区赤卫军掀起了参加红军高潮,3天内,仅凤岗一个区就有300多名赤卫军参加了主力红军,同时,区、乡苏维埃还组织了一批又一批的赤卫军,游击队陆续开赴前线,配合主力红军战斗;而一队队以赤卫军为主的担架队、运输队、慰劳队、洗衣队也源源不断地奔上前线,日夜为红军送粮、弹、抬伤员、作向导、洗衣服、编草鞋,为支援前线作贡献。
   解放后,全县民兵积极投入剿匪、反霸、肃特、镇反的斗争,配合人民政府破获反动会道门、帮社组织,抓捕其头目6人。
  1950年10月25日,二区大桥乡民兵3人,细心侦察,机智勇敢的抓获原崇仁县保警大队潜逃的一个中队长,同年3月27日,在福建邵武张家乡伲车天主堂,抓获潜逃的原崇仁县保警大队副大队汪澜,交政府依法处理。此外,全县部分民兵分别到外省、外县捕回恶霸地主190名,匪首与帮会头目37名,惯匪24名。
   建国以来,广大民兵积极要求参军,每年征集的兵员,绝大多数是优秀的基干民兵。
  1984年4月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军事演习,路过我县,沿线的六家桥、沙堤、巴山镇、郊西、马鞍等乡(镇)的民兵,主动为演习部队抢修公路、送茶、送水,积极配合行动。
   参加建设
  1958年至1965年期间,在兴建虎毛山、港河、龙仪、石路、白陂、萱华、宝水渠等水利工程施工中,共有36000人次的民兵参加施工建设,并成建制地组织活动,开展竞赛。
  1969年10月29日至12月30日,我县派民兵4950人(其中女民兵121人),组成一个民兵团,下辖孙坊、沙堤、航埠、河上、凤岗、郭圩、礼陂、红旗镇、马鞍9个公社民兵营,开赴本省安福县境内,参加修筑新余至永新铁路路基的施工,全团民兵按军事建制,实行军事化生活,沙堤公社民兵并带武器参加,兼负治安保卫之责,全团民兵经过近60天的艰苦施工,共完成土方118950方,石方9000方,全长5939公尺的路基,验收评比时,获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授予红旗单位奖旗,回县后,队伍不散,仍突击大干10天,把县城泥湾州公路边的水塘填塞,为建设新市场平好地基。地方战备
  1952年4月15日晚10时和4月16日晚10时半,1架台湾蒋帮的飞机,从东南方上空飞入县境,遍及全县7个区,并在城关镇上空盘旋了约10分钟后返回,当晚全县各乡、镇出动民兵近千名,进行搜查空降敌特,于一区大南(今石庄)乡;塘剩(今东来)乡、水库(今石庄)乡、及张坊乡、浯漳(今山斜)乡、陈坊(今山斜)乡、凤岗(今相山镇)乡、元家(今河上)乡、竹山(今郊西)乡、秋溪乡、园石乡、大桥乡、大路乡等地,均发现反动传单和有毒物品,各地民兵一面派人收集销毁,一面派人连夜向区、县人民政府报告,事后用这一事实,向群众开展战备教育。
  1955年至1962年期间,成立防空、防暴乱联合指挥部,地址在县人武部,确定罗山垦殖场、东来公社、许坊公社、凤岗公社山斜大队等山区为反空降的重点地区,大桥、严陂、凤岗三个公社和向乐铁路于县境内的沿线地区为防反革命暴乱的重点地区。
  1960年起设立河上公社塘剩大队,罗山垦殖场流坊大队,凤岗公社山山斜大队、许坊公社黄坊大队、桃源公社游坊大队、汤溪公社汤溪大队等6个防空哨,全县防空、防暴乱的重点地区,均派民兵轮流巡值。
  自1971年1月起,在我县成立崇(仁)、宜(黄)、乐(安)三县和七二一矿、星火、永胜、惠民、利群5个厂矿联防委员会,我县属第二协作片,下分12个联防小组,联防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并换届,轮换负责值班县,1979年三县联防委员会撤销。
  1976年起组派基干民兵,对县内三线厂、向乐铁路重点站段、673处等地,进行经常巡护。

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崇仁县志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多种形式,而以志为主来充分表达内容。除《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外,其它各篇,均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组织资料,横向展开,顺次记叙。崇仁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概述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正文分设7篇,依次为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篇下设章,章下设节,共49章,189节。附录殿后,共十部分组成。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不另立专章,以免领属失当,记叙重复。崇仁县志某些章节,正文之余,尾加“附记”、“简介”,借以辑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而补正文之不足。有些内容似嫌枝蔓,缺而不记,读者难明,则于文后加“附”或“注”以阐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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