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参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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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崇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18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参政机构
分类号: D693.2
页数: 4
页码: 414—417
摘要: 《崇仁县志》中对崇仁县参政机构的介绍。
关键词: 崇仁县 参政机构

内容

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959年,我县开始酝酿筹备。1962年2月,正式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崇仁县委员会(简称县政协),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主持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县政协原无专职干部,后设专职副主席1人,下设学习、文卫、工商、宗教和社会五个工作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政协组织瘫痪,工作中断。
  1981年2月19日,重新恢复县政协设专职主席、副主席各1人,后增设副主席2人(1人系兼职)、秘书长1人(兼)、副秘书长1人、干事2人。县政协设学习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4月,设科学技术、文史资料、工商、社会等4个工作组。1982年4月,改设工业、农业、文教、卫生、财贸、社会等6个工作组。1985年县政协第四届第二次会议决定扩大工作组,由6个工作组扩大为8个工作组,即:社会、对台宣传、工青妇、工交、农林水、文教、医药卫生、财贸等工作组。
  1981年2月至1984年期间,县政协举行了6次全委会,其中5次列席了县人大会议,20次常委扩大会,共提出提案61件,接待人民群众来访30余人次,处理人民来信20多件,举办10次专题座谈,组织和进行18次考察调查,参加的委员120人次;协助党和政府宣传、贯彻和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平反“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冤假错案,对台属、侨属在政治上平反的28人,经济上退赔的2人,恢复和安置工作的2人,撤销原处分的1人,恢复和解决商品粮的34人,退回房产的4人(400平方米),1982年12月为被“江青反革命集团”迫害致死的省二届政协委员、原县工商联副主任、巴山镇综合商店经理刘汉云平反昭雪,恢复了3人“文化大革命”前的领导职务。同时,配合各界人士举行各种形式的对台宣传活动40余次,组织各界人士撰写对台宣传稿件30余篇,组织节日对台书信120封。并按照干部“四化”的条件,向县委推荐贤能,有19名科技知识分子委员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对实施宪法,执行法令,贯彻各项政策,起了协商、监督作用。
   历届县政协会议:
  第一届县政协委员会,1962年4月12日至14日于县城召开,出席委员49人,其中:中共党员11人,占22。4%,党外人士38人,占77。6%,女委员7人,占14。3%,代表党派、群团、工人、农民、文艺、教育、医务、工商、宗教和苏区老干部等11个方面的人士出席会议,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选出本届政协主席王国本,副主席周文清、王振海、邓培英,常委共21人,其中中共党员10人,党外人士11人;女常委2人。
  第二届县政协委员会,1960年1月9日至12日召开,出席委员55人,其中:中共·党员16人,占29。1%,党外人士39人,占70。9%;女委员6人,占10。9%。选举本届政协主席张振刚、副主席周文清、邓培英,常委共21人,其中女常委1人。
  第三届县政协委员会,1981年2月19日至25日召开第一次全委会议,出席委员59人,其中:中共党员21人,农工民主党2人,宗教界1人,教育界10人,文艺界3人,科技界7人,工人3人,革命老人和退休老干部4人,其它方面13人,会议听取、审议了政协崇仁县第三届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本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报告;学习讨论了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通过了会议决议,选举本届政协主席李禄才、副主席黄厚基,常委共19人,其中:中共党员9人,党外人士10人。
   同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次全委会议。
  1982年3月16日至20日召开了第三次全委会议,出席委员72人,增选副主席杨怡顺、吴诚之(兼),常委3人,委员15人。
  1983年3月6日至11日召开了第四次全委会议,出席委员63人,会上增补委员8人,至此,本届政协委员共计82人,除工作调出县外3人,病故1人外,实有委员77人。其中,中共党员32人,占41。5%,党外人士45人,占58。5%;在职委员59人,占76。6%;离休、退休委员13人,占23。4%;女委员11人,占14。3%。
  第四届政协委员会,1984年7月7日至12日召开第一次全委会议。出席委员109人,其中:中共党员42人,占38。5%,党外人士67人,占61。5%;女委员10人,占9。2%,会议听取审议了政协崇仁县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以及本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报告;列席了崇仁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会议决议。选举本届政协主席童学良、副主席黄厚基、章富臣、黄紫云、吴诚之,常委共26人,其中女常委2人。
   崇仁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名单
   表3—15续表
   附:崇仁县的省政协委员名单
   省二届政协委员刘汉云
   省四届政协委员李正人
   省五届政协委员王元英(女)
   参议会
  民国二十七年(1938)始,成立县行政会议,为民意议事机关。由当然委员(县长、县党部书记长、国民兵团副团长、县立中学校长)、聘任委员(地方各公正人士每乡(镇)1人、县职业团体代表每团体1人)组成。聘任会员任期一年,连聘连任.会议期间,应列席人员为县政府秘书、科长、警佐、会计员、县政府所属机关主管人员,区乡(镇)长;得列席人员为县司法处审判官。县政会议以县长为主席,审议县预算决算,公共事业之经费管理、公产处分以及县长交议事项。
   民国三十年,建立县行政会议常驻委员会。在县政会议闭会后,由聘任委员中选出3—5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委员2—4人(无给制)。
   民国三十二年,由每个乡(镇)指派临时参议员1名,组成县临时参议会,选出议长徐琳、副议长宁安、秘书陈润笙,有参议员24人。
   民国三十三年,县临时参议会改选,选出议长王朝栋、副议长宁安,有参议员24人。
  民国三十四年冬起,先由保民大会选举保民代表2人,成立乡(镇)民代表会,选举主席1人,常务代表2人,其职权是:编造乡(镇)建设计划,审议乡(镇)预算,选举乡(镇)长和参议员。全县选出参议员26人,其中乡(镇)参议员22人,县工会、农会、商会、教育会等职业团体参议员4人,候补参议员25人。11月5日进行选举,12月24日正式成立县参议会,选出议长傅肃之,副议长周煜载,秘书周礼元。
   民国三十六年,县参议会改选,选出议长陈润笙、副议长周煜载,秘书周礼元。有参议员26人,其中乡(镇)22人,职业团体4人。
   附:(一)祟仁县选出的国民大会代表名单
   民国二十八年候补代表王希尹
   民国三十五年代表傅宜之
   (二崇仁县选出的省参议员名单
   清,宣统元年(1909)江西省咨议局崇仁县议员:谢增龄黄立大
   民国初期,江西省参议会崇仁县参议员黄祯
   民国时期,江西省参议会崇仁县参议员袁仲芳
   民国三十五年,江西省参议会崇仁县参议员王朝桢候补参议员方扬名

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崇仁县志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多种形式,而以志为主来充分表达内容。除《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外,其它各篇,均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组织资料,横向展开,顺次记叙。崇仁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概述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正文分设7篇,依次为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篇下设章,章下设节,共49章,189节。附录殿后,共十部分组成。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不另立专章,以免领属失当,记叙重复。崇仁县志某些章节,正文之余,尾加“附记”、“简介”,借以辑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而补正文之不足。有些内容似嫌枝蔓,缺而不记,读者难明,则于文后加“附”或“注”以阐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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