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崇仁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30001171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物价 |
分类号: | F726.2 |
页数: | 18 |
页码: | 337—354 |
摘要: | 建国前,市场价格,大多由商界的同业公会决定,并受上市商品多寡不均和商人自由竞争的影响而常有波动。1984年,部分物价管理权下放,扩大企业定价自主权,实行大管小活占将省管18个饮食品价除大米饭外均由公司管理,炒菜和筵席由饮食店订订价。农副产品购价下放给县管的7个,主管局管的10个,余均放给企业管理。三类农副产品可实行议价,随行就市。部分工业品价可上下浮动,按质论价。三类工业品价格由企业自管。为加强物价管理,县成立了物价检查所。经常进行检查和监督。 |
关键词: | 物价管理 崇仁县 |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崇仁县志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多种形式,而以志为主来充分表达内容。除《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外,其它各篇,均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组织资料,横向展开,顺次记叙。崇仁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概述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正文分设7篇,依次为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篇下设章,章下设节,共49章,189节。附录殿后,共十部分组成。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不另立专章,以免领属失当,记叙重复。崇仁县志某些章节,正文之余,尾加“附记”、“简介”,借以辑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而补正文之不足。有些内容似嫌枝蔓,缺而不记,读者难明,则于文后加“附”或“注”以阐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