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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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崇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16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F830.34
页数: 3
页码: 317—319
摘要: 崇仁县钱庄(含过帐店)为民间的金融业,经营资金借贷、储存、汇兑等业务。当铺为民间经营典当的金融业,民国初期,县城有2家,设于桥南十字街和锅炉街。对信用合作社进行整顿,清理股金,补发股息,发展组织,扩充股金。
关键词: 金融机构 崇仁县

内容

钱庄(含过帐店)为民间的金融业,经营资金借贷、储存、汇兑等业务。民国初期,县城有5家钱庄,以裕茂钱庄的资本最为雄厚,拥有银元10余万元,经营范围达9省之广,其余4家资本较小,仅能办理省内汇兑,后因社会动荡不安,均于民国十六年(1927)前后歇业。
  民国二十四年(1935)以后,县城私营的钱庄和过帐店(专办汇兑款业务)又渐次兴起,多达18家,并兼营金银首饰、南百货、纸张、竹木、粮食等商业,其中有2户的资本较为雄厚,汇兑业务远及上海等地。建国初期,钱庄和过帐店先后歇业。
   当铺
  为民间经营典当的金融业,民国初期,县城有2家,设于桥南十字街和锅炉街。
  债户向当铺借款须持物品抵押,贷款数额一般为抵押品价值之半,年息50%左右,并规定典当期限。届期,债户应还清本息取赎当品,若逾期不赎,即“满当”,押品归当铺所有。民国十五年(1926)前后,两家当铺先后歇业。
   银行
  中华苏维埃政府工农银行崇仁县分行1933年6月建立,址在苏区东山村(今属山斜乡)。
  江西裕民银行崇仁县办事处民国二十四年(1935)八月一日设立,址在城南十字街平粜祠内(原为一家当铺旧址),代理县金库。1949年9月,由县人民银行接管。
  中国银行崇仁县办事处民国二十七年设,址在桥南西路街大佛寺,主办存、放、汇款业务,民国三十一年撤销。
  中国农民银行崇仁县简易储蓄处民国二十八年十月设,隶属中国农民银行临川办事处,址在桥南锅炉街。办理农村存、放款业务,委托裕民银行崇仁县办事处代管金库,其经营损益归临川农行办事处统一核算,三十一年撤销,业务并入江西裕民银行崇仁办事处。 中国人民银行崇仁县支行1949年9月14日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崇仁县办事处,接收江西裕民银行崇仁办事处的财产计金元券614410元,职员16人,行址仍在裕行办事处旧址(1967年迁至中山大道北端新楼内)。同年12月20日正式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崇仁县支行,代理金库。1951年6月起,于秋溪、孙坊、礼陂、凤岗等区所在地建立营业所。翌年,增设白陂、郊区2所,9月建立礼陂、袁坊、园舍、浯漳4个信用合作社。
  1956年,增设乡营业所13所。1958年,按公社设营业所,计有城关、河上、秋溪、航埠、孙坊、凤岗、桃源、汤溪、沙堤、礼陂、许坊、官山等12所,信用合作社并入营业所。
  1960年,撤销航埠、桃源、许坊、白陂、白鹭5所。
  1966年,于三线工厂所在地的礼陂、沧源、张坊分别设立十一办、十二办、二办3个办事处。
  1968年,县支行与财政局、税务局合并成立财政金融处,恢复航埠、白陂、许坊、白鹭、桃源等5营业所,并增设三山、郭圩、大塘3个营业所。
  1973年5月,恢复崇仁县支行。1980年1月1日将基层营业所划属农业银行,县支行之下属营业机构仅有十一办、十二办、二办等3个办事处和桥南、火车站、中山路、新商场4个储蓄所。
  1984年底,全行共有干职工89人。尔后,业务移交工商银行办理,所属机构亦划归工商银行,干职工减为8人,成为贯彻执行金融政策,经营货币发行、代理金库,调节各专业银行资金的金融管理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崇仁县支行1984年6月设立,承办原人民银行县支行全部业务,并统属其下设机构。初,与人民银行县支行合署,1986年4月独立核算。
  中国农业银行崇仁县支行1955年10月设立,与人民银行县支行合署,统一核算。
  1964年1月,业务分开,行址移城南九曲巷(1983年迁汽车站附近新楼内),下设巴山镇、秋溪、凤岗、河上、马鞍、礼陂等7个营业所。
  1965年8月,并人人民银行县支行,1979年11月恢复。翌年1月1日开展业务,并划入人民银行县支行所辖的基层营业所。
  1984年底,有石庄、巴山、孙坊、航埠、六家桥、沙堤、相山、桃源、许坊、礼陂、郭圩、河上、三山、马鞍、白陂等15个营业所。县支行有干职工46人,基层营业所有职工68人。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崇仁县支行1965年9月,抚州专区建设银行派出工作组驻县人民银行,监督基建款项的拨付和使用。1977年5月,建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江西省崇仁县办事处,址在县建筑公司内,后迁农机公司中,1979年11月迁城北创造路3号。1980年9月,正式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崇仁县支行,1984年底共有干职工7人。
   信用合作社
  民国二十五年(1936)始办信用合作社(简称信用社,下同),时有专营社91个,社员5296人,社股5823股,股金18881元;兼营社84个,社员3918人,社股4302股,股金12055元。
  民国三十年,信用社缩减为专营的7个,社员126人,社股6916股,股金135329元;兼营的1个,社员41人,社股2000股,股金20000元。
  民国三十五年,有信用社2个,社员124人,均因本年向银行借款856625元,限期未满,难以收回,故当年未能遵命解散。其时,信用社的资金,多被豪绅攫为经商的资本。
  建国后,信用社由农民集资组织,国家贷款给予扶助。1952年9月,首次在园舍(属秋溪乡)、浯漳、袁坊、礼陂等乡试办信用社,不久又在秋溪、孙坊、沙堤、凤岗、白陂等地相继组建了5个社。
  1953年底,全县有22乡和1镇共组织了23个信用社,有社员26151人,股金27900元。各社均制订了社章,实行民主管理。
  1954年全县信用社发展至85个,有社员47311人,股金87955元。
  1955年,信用社随行政机构的变更而进行了调整,实行1乡1社。
  1956年,全县有40个社,入社户数达31530户,社员发展至115893人,股金扩至16.62万元,有业务人员40名。
  1958年8月,信用社并入人民银行乡营业所,41名业务员亦转为银行干部。同年10月恢复信用社,按人民公社建置,设立秋溪、孙坊、官山、沙堤、礼陂、许坊、凤岗、桃源、元家、航埠、白陂、罗山垦殖场、巴山镇等13个信用社,时有社员140839人,股金160830元,收回原撤并精简的业务员,并招收了一批下放农村的知识青年充实管理人员。
  1982年,仍以公社为单位建社,全县共18个,其中有16社与营业所合署,2社单独设置,并在经济活动较集中和边远分散的地区,设分社22个,在生产大队建信用站24个,代理农业银行在农村的各项业务。是年全县信用合作社共有股金14.58万元,个人储蓄存款438万元,集体存款350万元,有脱产干部62人,不脱产的信用员18人。
  1984年,对信用合作社进行整顿,清理股金,补发股息,发展组织,扩充股金。是年,清理落实了股权40080股,股金达100201元,换发了股金证,补发了股息12752元,占应清股数的77%。同时扩股3690股,吸收股金18450元。经整顿后,全县有巴山镇和相山、石庄、孙坊、白鹭、航埠、六家桥、沙堤、桃源、许坊、礼陂、郭圩、河上、三山、东来、郊西、马鞍、白陂、张坊、山斜、港下等21个乡镇信用合作社,各社均经召开社员代表会,民主选举理、监事,实行民主管理。

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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