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饮食服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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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崇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15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饮食服务
分类号: F719.3
页数: 2
页码: 291—292
摘要: 1948年至1984年,崇仁县城有旅社8家,理发店11爿,照相馆3家,农村有旅社或饭店30余家。
关键词: 饮食服务 崇仁县

内容

民国三十七年(1948),县城有饭店7爿;其中兼营住宿的2爿;菜馆11爿;米粉店3爿,经营汤粉;茶馆5爿,日间兼营炒菜;水酒店24爿,自酿水酒出售,兼做豆腐;糊羹店10爿,有的兼炸油条;酱菜店1爿,制作酱姜、酱藠头、酱蒜头、酱瓜、酱辣椒等。此外,还有清汤(馄饨)担4个,汤饭担10余个,流动于街巷销售饭食。乡村集镇每处有饭店和茶店三四爿,逢墟日营业。
  1956年,全县的饮食店转为公私合营或合作小组,茶店、水酒店改行,国营饮食店逐渐发展。
  1957年,县城有集体经营的饭店3家,面食店2家,饮食摊9个,国营饭店2家,即桥南胜利大道的大众食堂,桥北中山大道的崇仁饭店。乡村集镇共有合作饭店26家,私营饭店2家。
  “文化大革命”期间,城乡的集体饮食业被冲垮,从业人员下放农村,大众食堂更名工农兵餐厅,在桥北增设国营东风餐厅。乡村集镇每处仅留1家饮食店,全县不足20户,隶属供销合作社。
  1969年1月,成立饮食服务公司,管理县城的饮食服务行业。同年夏,崇仁饭店办冷饮门市部。1980年,于桥南胜利大道采茶剧院对面开设国营胜利餐厅,经营炒菜、面食、米饭和各种早点。
  1980年以后,贯彻党的开放、搞活政策,我县的公、私营饮食店迅速发展。至1984年底,县城有国营饮食店14家,可以承包中、高档筵席。有集体和个体饮食店、摊92家,经营面食、炒菜、糊羹、清汤(馄饨)、汤粉等食品。夏秋季节,还有冷饮店11家。
  近年来,乡政府所在地的集镇,设有集体或私营饮食店,经营各种熟食和冷饮,1984年,共有36家。
   服务行业
  民国后期,县城有私营客栈4家,分设于桥南2家,桥北2家,每栈约有铺位一二十个,食宿兼营。私营旅社3家,均在桥南,各有铺位二三十个,设备较客栈为优。理发店13爿,照相馆1家。农村集镇每处有客栈一二户。
  1956年,私营客栈和旅社合并转为公私合营旅社,县城有桥南旅社,址在胜利大道,“文化大革命”期间歇业。集镇的客栈归供销社管理。同年,县城13户理发店和一些流动理发担实行合营,在桥南胜利大道成立理发社,照相馆亦转为公私合营。
  1957年,国营崇仁饭店进行了改建,2层楼,设有餐厅和住宿部,共有客房36间,铺位83个。
  1974年,在黄洲桥南端建新理发厅,为总店,下设两分店,有职工11人。同年于桥北中山大道建新崇仁饭店,3层楼,共有客房102间,铺位250个,三楼有能容数百人的会议厅。
  1980年,拆桥南旅社,新建胜利旅社,2层楼,共有客房12间,铺位64个。
  1980年以后,县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和永胜、江重两厂相继开设招待所4个,接待过往旅客。
  1984年,县城有旅社8家,理发店11爿,照相馆3家,农村有旅社或饭店30余家。

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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