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商业网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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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崇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15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商业网点
分类号: F713.1
页数: 2
页码: 274—275
摘要: 商店建国前较大的圩集有商店五六十爿,小圩集仅有十余爿。建国后,经过对私改造,圩集由供销社设工业品、南杂副食品、生产资料等门市部和合作商店,每地五六家,较大的村庄设有“双代店”。
关键词: 商业网点 崇仁县

内容

建国前,桥南为商业中心地,各类商店林立。桥北仅有商店十余家。
  民国二十四年(1935),有:绸布店20爿,土布店8爿,国药店30爿,西药店2爿,粮食店80爿,竹木行6家,纸张文具店12爿,京果店16爿,五金店35爿,油漆店7爿,染料店5爿,鞭炮店5爿,陶瓷店8爿,酱菜店1爿,烟店7爿,水酒豆腐店54爿,饭店18爿,肉店23爿,香店13爿,南杂店37爿,雨伞店5爿,米粉店2爿。
   民国二十七年,有:金属店24爿,化工店15爿,林产品店19爿,畜产品店16爿,矿产品店3爿,木草藤竹棕产品店1爿,纺织品店18爿,饮食店56爿,粮食店59爿,土石制品店6爿,服装用品店2爿,教育用品店8爿,杂品店3爿,南杂店55爿,中西药店30爿,其他物品贩卖店27爿,饭店15爿。
  民国三十七年,有:南货店62爿,百货店8爿,绸布店10爿,棉百店5爿,棉布店31爿,针织品店4爿,国药店18爿,豆豉店7爿,糕点店9爿,杂卖店26爿,花生店3爿,黄烟店7爿,鞭炮店2爿,米糖店6爿,面店2爿,神香店3爿,陶瓷店4爿,酒槽坊1爿,烧酒店1爿,酱菜店1爿,毛笔店3爿,文具纸张店7爿,银饰店7爿,染纸店2爿,纸扎店4爿,电灯店2爿,五金店1爿,伞店10爿,钉鞋店2爿,水酒豆腐店12爿,其他物品贩卖店51爿。
  1950年,有商店309爿,其中较大的行业,南杂店130爿,绸布百货店48爿,粮食店75爿,国药店17爿,其他则为小百货、糕点、五金、电灯、湾货、陶瓷、雨伞、银饰等店铺。
  1954年,各行商店有:食品166爿,杂货39爿,干鲜果、蔬菜76爿,纺织品10爿,文化用品6爿,日用百货28爿,陶瓷品4爿,建材3爿,五金1爿,国药14爿,杂品28爿,化工原料1爿。
  1955年,部分私营商店参加合营,撤并门市部,各行业商店计有:棉布7爿,百货3爿,瓷器2爿,国药14爿,文具纸张3爿,南货39爿,烟酒16爿,建材3爿,土产行商16户,土产摊贩21户,蔬菜摊贩7户,水果摊贩25户。另有国营南杂食品门市部1个,供销合作社南杂日用百货门市部2个。
  从1956年起,各行业商店渐移设胜利、中山两大道,旧街变为居民住宅区,每条街有零星的小型南杂食品商店二,三爿。尔后20余年中,国营、供销、公私合营和合作商店占领市场,门市部大为集缩,计有百货、南杂、生资、食品、医药、日用杂品等商店25个。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城的商店逐年增多。1984年,计有副食品南杂店63爿,食果品店6爿,家用电器及五金交电店40爿,绸布百货服装店58爿,日用杂品店29爿,药店7爿,书店2爿,燃料油供应店1爿,粮油食品店7爿,玻璃制镜店5爿,化工建材店9爿,家具灯具店8爿,农业生产资料店8爿,土特产品及竹木器店20爿,文具店3爿,农业种子店1爿,沙发店2爿,塑料品店1爿,金属及其它废品收购店2爿等共272爿,农贸市场2个,各种摊贩279个。
   乡村
  农贸集市散布于各乡,为农村定期集中进行商品交易的场所。清代有27处,民国时期有20处,建国后稍有兴废,1984年,保持16处,每旬当墟3次,摊贩云集,交流农副产品及日用杂品。
   建国后崇仁县墟集当墟日期表
   表2—36
   商店建国前较大的圩集有商店五六十爿,小圩集仅有十余爿。
  建国后,经过对私改造,圩集由供销社设工业品、南杂副食品、生产资料等门市部和合作商店,每地五六家,较大的村庄设有“双代店”。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圩集的个体商贩逐年增多,每地有十余户或数十户不等
  农村的商店,一店多营,包括南杂、食品、日用百货和农业生产资料各类商品。
  1984年,农村有供销合作社商店138爿,个体商店570爿。

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崇仁县志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多种形式,而以志为主来充分表达内容。除《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外,其它各篇,均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组织资料,横向展开,顺次记叙。崇仁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概述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正文分设7篇,依次为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篇下设章,章下设节,共49章,189节。附录殿后,共十部分组成。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不另立专章,以免领属失当,记叙重复。崇仁县志某些章节,正文之余,尾加“附记”、“简介”,借以辑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而补正文之不足。有些内容似嫌枝蔓,缺而不记,读者难明,则于文后加“附”或“注”以阐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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