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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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崇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14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建筑
分类号: K928.71
页数: 6
页码: 254—259
摘要: 崇仁县建筑业为个体经营,泥、木工人散于城乡,以县城为多。1950年至1980年崇仁县农村实行承包生产责任制,具有建筑技艺的社员退出农业生产,组织专业基建队。
关键词: 建筑设计 崇仁县

内容

民国期间,我县建筑业为个体经营,泥、木工人散于城乡,以县城为多。其时,巴山镇有从事建筑业的个体户24户,带徒和雇工约百人。营建房屋,多为匠头合伙承包,由技艺较高者为墨头(即设计绘图)主事,招揽工人施工。
  1950年夏,组织崇仁县建筑工会,时有巴山镇的泥、木、锯三匠约60人,为我县第一个集体建筑机构。
  1955年,乡村有些泥、木工加入建筑工会,建筑工人增至100余人。
  1956年,建筑工会与巴山镇木器社合并,成立巴山镇建木社。
  1958年春,建木社分开,由建筑工人组成崇仁县建筑工程队,工人增至160余人。
  1959年4月,县建筑工程队转为国营建筑公司,向社会招收工人,建筑工人增至300余人。是年,各公社将农村有建筑技艺的社员组织起来,成立建筑队,农忙务农,农闲从事建筑。
  1960年至1961年3月分两批精简下放建筑工人赴农村安家落户务农,县建筑公司仅留老弱病残工人25名,并由国营转为大集体。
  1964年,调回80名工人,并陆续向社会招收待业青年271人,扩大建筑队伍。
  1984年,县建筑公司有职工318人,设2个施工队和综合制作、预制构件2个车间,有生产计划、质量安全、材料经营、财务4股和办公室、医务室等管理机构,隶属城乡建设局。
  1980年以后,农村实行承包生产责任制,具有建筑技艺的社员退出农业生产,组织专业基建队。1984年,全县农村共有基建队10个,职工657名。崇仁县农村基建队情况表
   表2—29
   设备
  建筑行业,历来沿用泥刀、铁抹、钩担、木桶和斧、锯、刨、凿等手工工具。1958年后,始渐有机械建筑设备。
  1958年,县建筑队安装机动解锯,代替手工锯板,提高功效20倍。尔后,木工仿制了打眼机、平刨机、起线机、打榫机等;泥工使用铺灰器、平角板等,功效均较过去提高5—10倍。
  1970年以后,建筑部门陆续添置了混凝土搅拌机,震动器,沙浆搅拌机,打夯机,立、卧式带锯,钢筋张拉调直机,断钢筋机,车床,刨床,钻床,水泵,气割机,龙门吊、井字吊、双篮吊等建筑机械以及汽车、拖拉机等运输设备。提升高度可达14米至20米,使建筑材料平面和垂直运输均达半机械化。
  1984年,全县基建队共拥有各种建筑机械设备144台(其中混凝土搅拌机5台,吊车6台),牵引总动力达505.5马力。
   技术
  明、清时代,县内建筑工人擅长制造木架屋和砌薄砖灌土斗墙,精于木、石镌花技术,现存的古建筑,结构严紧,多有各种图案雕饰。 民国期间,建房习尚简朴,少有图案装饰,因之建筑浮雕镌花的技术渐次失传。 建国后,建筑技术向现代化发展,50年代,县建工队派工人赴外地学习建造钢筋混凝土、宽跨度、多层结构楼房的技术。60年代,现代建筑技术已在全县建筑队伍中普及,现能自行设计、建造各种格式的高楼大厦。县城的电影院、人民会场、县政府大楼、工人文化官、图书馆等大型建筑均为县内建筑工人所建。 建材
   1958年前,城乡建房材料多为砖、瓦、杉木和石灰。农村一些简易房屋则用木、竹、黄泥建筑。1958年后,渐次采用钢材、水泥、人工胶合板、水泥空心砖、混凝土槽形板等材料建筑房屋。近年县城新建的大厦,以混凝土浇制屋面和楼板,以钢材制作屋架、桁条、门窗、栏杆、扶手等,少用木料。
   我县生产的建材有:砖、瓦、水泥、石灰、空心砖、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和平板、合成胶板等。
   风貌
   住宅 类型一般有三架屋、五架屋、七架屋、多层楼房。
   三架屋 以木为料,直竖4扇木架,每架有5柱、7柱、9柱不等,每柱底部垫27—33厘米高的石磉,中、上部以川枋、桁条、楼楞串成一体,横宽10米或12米,纵深7—9米。内部纵分三格,中格为厅,宽4米或4.67米、5.33米不等,横切一度,前四分之三为正厅,后四分之一为拖铺,以木壁为间隔,左右两格为房,对中横切一度,分为4间,近大门者称前间,近拖铺者称后间,每间宽3—3.33米,长3.5—4.5米,房门对向。厅、房以木板或竹筋糊泥粉石灰为壁,铺木楼板,用单梯或云梯而上。屋的高度有5.2米、5.87米、6.53米、6.87米、7.2米等多种。大门一般高3米,宽1.5米。屋面人字形,盖泥瓦或陶瓦,无天井,前后檐出水。铺地用三合土或水泥或青砖,房间内亦有铺木地板的。屋周围的墙,以块石或卵石为脚,用砖砌结者称砖木结构,用土砖或黄土砌筑者称土木结构,用木板或竹筋糊泥制作者称木板竹筋泥壁屋。后墙开耳门,通外。前墙于大门右侧下陲开小洞,供猫狗出入。建国后,泥壁屋少见,木壁屋仅出现在山林地区。
   三架包廊 在三架屋的基础上,于厅前增建1廊,包于大门内。一侧建间,与前间相连,一侧为弄堂,开耳门通厨房,并靠墙建云梯上楼。前廊上有天井,下有倒厅。
   五架屋 直竖6扇木架,纵分5格,中为厅堂,两侧横切一度,分为8间,每两间1套,前称正间,后称套间,两间相通。亦有前后建走廊的,套间对廊开门,单独出入。
   双三架屋 分为前后两栋,每栋1厅4间,中开天井,两侧为弄堂,开耳门出人,此种屋多建于清代和民初,尔后少建。
   七架屋 直竖8扇木架,每架有17柱至21柱不等,纵分7格,中格为厅,宽6—6.67米。厅中竖4个栋柱,围大0.67—1米,垫大圆石磉,高尺余。两侧各3格,宽2.87、2.53、1.87米不等,横切三度,分为前厅、中厅、上厅、后堂4栋,前、上两厅较中厅小,后堂更小,每厅安装中堂门6扇,中间可开,两侧固定。中堂门两侧设走道,不为门,平时中堂门不开,行人走两侧,遇办喜事或逢节日或迎贵宾,始开中堂门通行。前厅6间,分正、夹间和耳房,皆相通;中、上厅或为6间或为12间,后堂4间。前厅和中厅、中厅和上厅之间各设天井,并有弄堂,开侧门,后堂开后门,俱通外。天井两端有厢房,厢前有天井池,后堂亦有天井,包于后墙内。天井中有沟通下水道,便于排水。屋
  的结构高大,每栋单独建脊,中脊高于前后脊,前门檐往外出水,余檐均从天井落水。内部雕梁画栋,珠漆油光,上嵌天花板,下铺砖罗地,富丽堂皇。有的还在大门上方嵌“进士第”或“大夫第”石额,门前设石阶数级,两旁置长方形镌花墩。此种住宅,皆为富贵之家所建,多出自明、清和民国前期时代,以县城为多,亦见于航埠、段家车、华家、谙源等望村。民国中期以后,此种建筑风格已废。
  砖、钢筋、水泥混合结构楼房我县兴于60年代,以木料制作门、窗、桁条、屋桷,青砖或红砖砌结内外墙,钢筋水泥砂浆浇铸楼板楼梯(亦有以钢筋水泥预制板铺建的),楼房的式样有方形、长方形2种,层数有2层、3层、4层不等。方形的平面宽广为70—100平方米,每层1厅2间或3间;长方形的为单套楼房联合建筑体,每套面积较小,一般为40—60平方米,每层高度3.5米左右。屋顶有人字形瓦屋面和钢筋混凝土浇铸的平顶屋面,前檐或侧面有阳台。房间开大窗,透光度强,室内墙壁粉刷石灰砂浆,洁白明亮。地面铺水泥砂浆或三合土。此种结构的住宅,县城较多,农村亦有建筑。我县机关、企业单位的办公楼、职工宿舍和会场、影剧院等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一般为3层,最高为5层,内部有阳台、浴室、卫生间等设施,方便舒适。
  店铺清代和民国时期的店铺依街而建,以木为料,单架结构,直竖两扇木架,每架5至7柱,纵分1格,高5.2—6.53米,宽4米或4.67米,下为厅,供营业,上为楼,供住宿,亦有在后堂隔一二间小房,存贵重货物或住宿。屋面人字形,前后檐出水。前门为活动门10—12扇,每扇宽0.4米,日间将店门全部退下,夜晚合上。各店的格式一致,一色平房,互相衔接,脊连栉比,合面贯成长街。
  建国后建造的商店,均为砖、钢筋、水泥混合构筑的多层楼房,长方形,面积达数百平方米,款式新颖,营业场所宽敞明亮。
   校舍旧时的结构为厅式平房,民国中期以后,出现砖木结构的两层楼校舍,一字形,排比教室,每座多达10余室,每室可置课桌二三十张,容纳学生五六十人。建国后,已改为砖、钢筋水泥结构,高度多至4层。
  寺庙有大、小之分,大者多为1门(山门,即前厅)、2殿(大雄殿和后殿)、2廊,内有2天井,其侧有禅堂、寝室、厨房等附属建筑物,砖木结构,四周砖墙。屋柱、墙壁进行油漆琢画,中殿屋顶为方形,四角翘起作鸟兽飞跃形状,较为雄伟。小者为1门、1殿,有走廊和少数寝室。人字形屋面,内有天井,分两栋落水。周围砖墙,规模与双三架屋相似。此外,还有一种“社令庙”,以砖砌结,前有两扇矮墙,成八字形,中建一龛,高2—2.33米,宽2—3平方米,可供数尊小菩萨。过去,凡村口,均建有此种小庙,迷信神灵保佑村民平安。建国后,俱已毁去。
  祠堂砖木结构,规模不一,大者富丽堂皇,门前有石狮或石鼓,并建石屏坊,内部直竖4扇列架,每列10余柱,柱圆盈1米。横分3厅,前厅筑戏台,内向,中有大方形天井,广约30平方米,用长条石铺筑,两侧为廊,各宽约2.3米,上方建走楼,作观戏楼座。中为正厅,面积60—70平方米,可设席十数桌。后厅为寝殿(意为神鬼安息之所),筑有神坛,摆设灵牌,为祭祀之所。厅前亦有天井,稍小,内部装饰古雅,庭柱挂木刻楹联,枋上悬各种匾额。小者亦为3栋,面积大减,内部无戏台、走楼,门前无石狮、石坊,装饰简朴。
   桥梁
  单拱式曲卷一孔,两头与岸相接,桥面或筑土、石,或铺条石,此种桥多见于乡间小道上。
  多拱桥一桥双孔或多孔,拱洞用条石构筑,桥面铺条石。拱之间砌石墩,靠上流一面,砌鹰嘴,以利分水,策桥安全。拱孔最多者为黄洲桥,有9孔8墩,砌筑精巧,不用胶泥合缝,而以人工凿榫牙衔接,已历百余年完好如初,现为临八干线公路桥,能通行载重汽车。60年代后,出现钢筋水泥构筑的多拱桥,孔最多者为崇仁大桥,有6大孔,37小孔。
  墩式以石砌墩,上铺长条石或木板,长度依河宽而定,最少1墩,多者4—5墩,此种桥多建于公路上。
   木板平铺式以小杉木4—5支串成木板。架于河面上,小溪架1板者,称单板桥。河宽的地方,用若干八字形的木支架竖于河中,每架相距1.5—2米,上铺木板,少者三四架,多者十余架。有的铺双行木板,桥面较宽,可通手推车。建国前,在乡间大道上,多见此桥。建国后,修筑乡间公路,为钢筋水泥桥所更替,仅偏僻山区尚有此桥。
   其它建筑物
  塔我县的古塔,均为6角形,下大上小,呈锥形,每层有牙檐(石砌),塔顶葫芦形,塔身以大石砌基,特制的大青砖或条石砌体。中空,有回形石级,可逐层上登,每层6面有拱门,游人可作远眺。亭建筑类型有:
  六角形直竖6柱,呈菱形排列,屋面亦呈6角形,飞檐翘起,葫芦屋顶。内部罗列坐椅、小圆桌或小方桌,供游人憩息和弈棋。柱的上下方安装镌花板,全亭油漆,有古色古香气氛。此种亭,建国前建于中山公园、芳园、颐园内。建国后,亦见于乡间公路旁。
  正方形或长方形砖木结构,人字形屋面,四方围墙,对直开门,内部靠墙周围离地面0.7米许串有长木为坐凳,供行人歇息。此种亭为避风雨的路亭。
   方柱式以砖砌方柱,有6柱、8柱不等,对称分两行排列;中宽3—4米,上架人字形木顶,盖瓦,四周不围墙。在两行方柱离地0.7米许纵串长木为坐凳,此种亭为只能避雨不能御风的路亭。
  牌坊建国前,县城的牌坊甚多,农村的望族亦有分布,均用大块的麻石构筑,故称“石牌坊”,其格式有:
  双柱单层式高约5米左右,底部平行铺长条石墩,于其上各直竖1根长方柱,中间宽4米左右,两柱上方横串一长方形的大条石为额,正中刻铭文,周围雕龙凤图案,横额上方再盖条石为顶,平形,结构简单。
  四柱多层式底部设座墩,直竖4柱,纵分3格,中格宽3.5米,两侧各宽2—2.4米。柱〓上方横串2根方条石成为1框架,中镶石板,刻铭文,框架周围刻龙凤图案,顶部结构有2层或3层,山字形,中间高,两侧低,用形状不一的小块条石和石板构筑成各式飞檐,中部直竖1石板,刻“奉旨”2字(意谓奉皇帝旨意而建),整个顶部镌刻人物、山水、鸟兽等各种图案,全坊高7米余,巍峨屹立。
  古井井身有方形和圆形两种,用大块麻石从井底往上砌结圆形墙或方形墙至地面,直径1米左右。井底铺卵石,井口围井圈,用巨石镌凿或用块石镶嵌而成,高约0.7米。井旁用麻石铺筑方形井台,宽广一二十平方米,四周凿流水槽,排泄井台上的积水。井的深度以挖见泉眼出水为止,深者5—6米,浅者3—5米。用吊桶提水,县城的水井较古而水质又好者有丁家井、戴家井、何家井。

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崇仁县志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多种形式,而以志为主来充分表达内容。除《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外,其它各篇,均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组织资料,横向展开,顺次记叙。崇仁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概述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正文分设7篇,依次为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篇下设章,章下设节,共49章,189节。附录殿后,共十部分组成。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不另立专章,以免领属失当,记叙重复。崇仁县志某些章节,正文之余,尾加“附记”、“简介”,借以辑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而补正文之不足。有些内容似嫌枝蔓,缺而不记,读者难明,则于文后加“附”或“注”以阐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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