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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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崇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12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管理
分类号: F407.9
页数: 2
页码: 191—192
摘要: 对于崇仁县用水实行民主管理,各灌区内由受益户共同协商,制订公约,原则是适时放水,以田定量,先灌远田高田,后灌近田低田,先保高产田,后保低产田,实行流量交接,做到互济互让,文明用水。
关键词: 水利管理 崇仁县

内容

我县的水利工程管理有专职和兼职两种形式,即小(一)型以上水库和中型渠,设专职管理机构,隶属县水电局,小(二)型水库、小型渠、圩堤由受益社、队设兼职管理机构,由乡人民政府领导。
   机构
  国营水利工程设有3个管理委员会,即:港河水库管理委员会,分设江上、元家2个管水站;虎毛山水库管理委员会,兼管彭家渠;宝水渠管理委员会,兼管石路水库,分设坝首新基、石路3个管水站及1个水泥件预制厂。1984年,3个管理委员会分别有职工36人、18人、31人,设有主任、会计、保管、管水员及附营生产工人。其余小(一)型水利工程,共设有管理委员会21个,有专职管理人员88人。
   制度
  1956年,虎毛山水库首先实行“包段、包田、包水、包养护、包报酬”的管理制度,效果很好,在全县推广。“文化大革命”期间,水利管理机构瘫痪,制度被破坏,以致在1967年8月航埠乡因水利纠纷引起宗族械斗。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县人民政府于1979年7月8日重行颁布“崇仁县关于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发挥灌溉效益暂行办法”,各管理委员会迅速恢复并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加强了对工程的维护保养,凡枢纽工程及渠道两旁,禁止放牧、挖土、铲草皮、炸鱼,指定专人启闭闸门放水,管水员分段包干负责。较大的工程建立有值班交接制度,及时向上级汇报雨情、水情和险情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年冬季,由当地政府组织劳力维修各项水利设施,确保其完好无损,发挥灌溉效益。
  对于用水实行民主管理,各灌区内由受益户共同协商,制订公约,原则是适时放水,以田定量,先灌远田高田,后灌近田低田,先保高产田,后保低产田,实行流量交接,做到互济互让,文明用水。并从1956年起按灌溉方式区别收费。自流灌溉每亩1元,提水灌溉减半。1964年始,改收稻谷,自流灌溉每亩5公斤,提水工程减半,由粮食部门随征公粮带收。经济作物按零售价总产值的5%收费,由供销部门随定购实物代收,水利管理部门给代收水费单位2%的手续费。1979年后,仍恢复收款,标准与1964年相同,迄今未变。
   附营生产 县内水库本着一库多用、一水多用和以水养水的原则,大都开展了养鱼生产,1984年,共有养殖水面2.2万亩,捕捞鲜鱼36万余公斤;国营港河水库种水田50亩,收稻谷1万公斤;国营宝水渠办厂1个,年产值约5万元。

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崇仁县志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多种形式,而以志为主来充分表达内容。除《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外,其它各篇,均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组织资料,横向展开,顺次记叙。崇仁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概述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正文分设7篇,依次为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篇下设章,章下设节,共49章,189节。附录殿后,共十部分组成。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不另立专章,以免领属失当,记叙重复。崇仁县志某些章节,正文之余,尾加“附记”、“简介”,借以辑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而补正文之不足。有些内容似嫌枝蔓,缺而不记,读者难明,则于文后加“附”或“注”以阐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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