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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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崇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1074
颗粒名称: 凡例
页数: 2
页码: 9-10

内容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遵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运用新观点、新方法、新资料进行编纂,力求资料性、思想性和科学性的统一。
  二、本志通贯古今,略古详今,实事求是地反映我县的历史和现状,而以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记叙重点,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三、本志的空间范围,即我县现时的行政区划,因县境几易变动,在记述历史人物、事件时,偶亦涉及昔属我县而今为邻县的辖境;时间范围,除《地理·建置沿革》上溯至建县以前外,上限一般追溯至事物始初,下限迄于1984年,有的内容有所延伸,直至定稿之时。
  四、本志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多种形式,而以志为主来充分表达内容。除《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外,其它各篇,均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组织资料,横向展开,顺次记叙。
  五、本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概述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正文分设7篇,依次为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篇下设章,章下设节,共49章,189节。附录殿后,共十部分组成。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不另立专章,以免领属失当,记叙重复。
  六、本志某些章节,正文之余,尾加“附记”、“简介”,借以辑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而补正文之不足。有些内容似嫌枝蔓,缺而不记,读者难明,则于文后加“附”或“注”以阐发之。
  七、本志坚持史志通例,人物志不为生人立传立表。志中立传人物,以卒年为序排列,一般为对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的知名历史人物和比较著名的革命烈士。此外,亦选择为群众切齿痛恨、恶名昭著的个别反面历史人物,以为鉴戒。
  八、本志所用资料,采自各级档案馆、图书馆、清同治十二年版《崇仁县志》、历史文物、报纸杂志、我县各部门、各乡镇的专业志、乡镇志以及有关当事人、知情人所提供的材料,志中一般不逐一注明出处。数种资料互有出入时,凡属修辞性的,通过比较,选用其较惬意者;凡属事实的差异,在无从判明的情况下,则特加说明或存疑待考。数字资料,原则上采用统计数据,如无统计数据,则以辑录的可信资料为准。县人县事,其它书刊或谱录所载,与正史或同治版县志所载有牴牾而又乏有力旁证可稽者,一律以史志所载为准。
  九、本志纪年著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简称“建国前”),采取历代旧纪年,并括注公元纪年(同一旧纪年在同一节内,只在首次出现时夹注),其中中共党史、党史人物、苏区纪事,沿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简称“建国后”),即用公元纪年。凡用“解放后”一辞,均指民国三十八年(1949)五月十日我县解放起至同年九月三十日止这一段历史时期。所书月、日,因受资料的制约,在民国元年(1912)以前,概属夏历(即农历);在此以后,始为公历。
  十、本志所用行政区划名称,建国前均按旧称,建国后;1958年至1983年间,用当时的社、队名称,其前其后,均用乡(镇)、村的建置名称。

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崇仁县志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多种形式,而以志为主来充分表达内容。除《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外,其它各篇,均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组织资料,横向展开,顺次记叙。崇仁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概述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正文分设7篇,依次为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篇下设章,章下设节,共49章,189节。附录殿后,共十部分组成。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不另立专章,以免领属失当,记叙重复。崇仁县志某些章节,正文之余,尾加“附记”、“简介”,借以辑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而补正文之不足。有些内容似嫌枝蔓,缺而不记,读者难明,则于文后加“附”或“注”以阐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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