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连城鄉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30000995 |
颗粒名称: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后考试制度 |
分类号: | G527.56 |
页数: | 1 |
页码: | 199 |
摘要: | 新中国成立以后,各项考试制度有所改革。增设了平时考试、期中考试和学年考试制度。平时考试由各校自行安排,不作统一规定。期中考试为学期结束评定成绩提供参考;学年考试由于废除了春季始业,学生升留级不再以学期考试成绩而以学年考试成绩来决定。此外,对升学考试作了较大改革。大专考试由教育部统一命题,集中于地区所在地考试,由省统一评卷录取。中专和初中升高中考试,由地区教育局统一命题,印卷、评卷、录取。小学升初中考试,由县文教局统一命题,印卷、评卷、录取。 |
关键词: | 地方教育 连城乡 考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