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民国时期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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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连城鄉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99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民国时期考试制度
分类号: G527.56
页数: 2
页码: 198-199
摘要: 民国初年,废除清朝科举考试制度,实行新的考试制度。中小学考试制度有月考、学期考试、毕业考试、升学考试等。
关键词: 地方教育 连城乡 考试制度

内容

民国初年,废除清朝科举考试制度,实行新的考试制度。中小学考试制度有月考、学期考试、毕业考试、升学考试等。
   月考:每月结束时举行的月测验。
   学期考试:每个学期结束时举行的考试,当时有春秋两个始业,学期考试可决定升留级。
  毕业考试:中小学修业期满举行的考试。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不合格者发给肄业证书或留级。民国21年(1932年)临川县奉令把毕业考试改为会考制,集中在县城举行。民国23年奉令取消会考制,恢复毕业考试制。升学考试:由各校自行招生、出题、评卷、录取、有时几个学校联合招生。
   以上考试均为闭卷考试。

知识出处

连城鄉誌

《连城鄉誌》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用新的观点、新的材料进行编写,力求资料性、思想性、科学性的有机统一并注意突出时代特点与地方特色。上限不限,尽可能追本溯源,下限则止于2007年,个别资料延到发稿前。详今略古,详近略远,侧重近代,突出当代,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多来连城各方面的巨大变化为记叙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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