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黄维翰的方志和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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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连城鄉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95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黄维翰的方志和史学研究
分类号: G127.56
页数: 2
页码: 143-144
摘要: 黄维翰(1867-1933),字申甫,号稼溪。光绪二十年(1894)中甲午乡试举人,次年即中连捷进士,任兵部职方主事及内阁中书。1906年擅候选直录州的知州。
关键词: 地方文化 连城乡 黄维翰

内容

黄维翰(1867-1933),字申甫,号稼溪。光绪二十年(1894)中甲午乡试举人,次年即中连捷进士,任兵部职方主事及内阁中书。1906年擅候选直录州的知州。是年12月,徐世昌督东三省,他先为东三省总督练公所参议,不久即被徐兴奏为呼兰知府(即今呼兰县)。
  黄维翰在呼兰三年间,充分显示了其治政的才能。据徐世昌、朱庆澜为黄维翰所撰《呼兰府志》所作的两篇序和粱荣纶、李文武所作的两篇跋,他“诚朴嗜学,有史才,尤长于政治”;莅任后“未期年,政声丕著”:“黄君莅任,躬亲繁据,其治严而不烦,钜细毕举”。考察其他有关史料,黄维翰除撰修《呼兰县志》外,主要政绩有兴办教育以开发民智,缉扑盗贼且改革吏治,劝民耕植且严禁鸦片等等。例如在兴办教育方面,当时呼兰境内仅有学校3所,适龄儿童多辍学在家。为此他大声疾呼并动员适龄者入学。但是百姓却误以为叫孩子上学是为了募兵。为了解除百姓的顾虑,他以政府名义张贴保证书,并派人深入百姓家中动员宣传。在他的倡导和支持下,学校由3所60人发展到26所000余人。而且他还多次到学校听课、讲课,鼓励孩子们力求上进。后来又在府治所在地开了初级师范学堂、初等工业学堂及高等工业实习,培养出大批地方人才。地方士绅及百姓为了感谢他兴办地方教育的功绩,集资为他立了《黄太守德政碑》,置于学校院内。
  又比如说在严禁鸦片方面,呼兰从开垦之初就有人开始种植鸦片,但当时并不是为了吸食或贩运,而是为了医病,以后才慢慢发展到吸食鸦片和贩卖。据光绪三十三年(1907)调查,城乡吸食鸦片者共4211名,年龄大者为76岁,年龄小者只有17岁。黄维翰莅任后,目睹种植、吸食、贩运鸦片之烈,他大声疾呼鸦片之害,并于1908年奏请政府将呼兰府所属城乡上年所种罂粟684381垧全部予以铲除,改种了庄稼。同时,成立呼兰卫生局及附设医院,设立戒毒所。并且下令,凡贩卖鸦片者必须于是年7月歇业,否则将予以严惩。他还把吸毒者集中至戒毒所内用药物给予治疗,当年戒者87人。到宣统二年(1910)又有822人戒掉。尽管戒烟人数不多,但从扭转社会风气方面来说,其影响是不可低估的。1909年黄维翰调任绥化(即今绥化县)知府。1910年又改任龙江(即今齐齐哈尔市)知府兼省会警务公所总办。任总办期间,他同样大力查禁烟赌,但却因此遭到馋言,1911年被去职。卸任后,他到北平。民国成立后,他先后被国史馆、东三省盐法志和江西、吉林、黑龙江等省的通志馆聘为编修,撰修了《黑龙江志稿》地理志的部分志稿,协助审改了吉林省永吉县志,写出研究渤海史专著《渤海图民》。此后他就一直从事著书立说,直至去世。
  黄维翰一生的著述十分丰富,在其去世前的30多年中,每隔两年就有一部著作问世,堪称著作等身。他的著作主要是方志和史学,除了前面已提到的以外,还有10多种。诸如《统纪》、《政府年表》、《各省军政、民政长官表》(含列传若干)、《武昌起义纪事始末》、《黑水先民传》、《蒙服志》、《历代名人生年表》、《稼溪诗集》、《豫章姓系》、《江西疆域志》、《江西历代地理志》、《江西名人传略》、《豫章大事记》、《法源寺志稿》、《抚州先贤考略》、《抚州农产考略》等等。
   这里,重点介绍一下他的代表作《呼兰府志》。
  黄维翰在《呼兰府志·例言》中明确说明了此志的编写原因是“黑龙江省旧无省、府、县志”。根据他的说明,再加上其它史料的佐证,可以说《呼兰府志》的撰修成功,填补了黑龙江省素无县志的空白。在“例言”中,他还说明了该志编写的起迄及成稿时间,“此书编辑始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迄宣统二年(1910)脱稿”。其间因“水大疾疫兵戈之事,全稿强半散失。壬子以后,里居无事,复搜丛稿补成之。视原稿约损十之三四”。该书资料的来源则是“得之父老传说者十之三四,得之实地调查者十之四五,得之旧记者十之二三”。梁荣纶所作的《呼兰府志》跋文,也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补充说明。跋云:“公在郡时,榆核各属文牍,翻译司旧档,广询士绅以及老农驺卒,……撰为府志,历八载而书成”。
  《呼兰府志》共分12略,包括地理、政治、财赋、交通、外交、祠祀、学务、武事、人物、礼俗、物产、艺文等。其体例新颖,条目清晰。在每一略之前都有他本人所撰的小序,说明设置该略的缘由及本略所记之事。例如《艺文略》小序云:“职方氏日:志郡县者,不遗艺文仿史例也。呼兰建设逾二百年,而人文发达厕名庠序,实在光绪改元以后,故著述无称焉。兹编著录举关于一府之奏牍、碑记、序文,胥陶罗之。既未便羼入各卷,而不忍湮没,使后来者无所考证,仍名之曰《艺文略》,所渭例外之例也。”
  检阅全书,它记述了自上古至近代呼兰河流域各县历史发展变化情况以及中东铁路修筑,外交交涉,呼兰教案,沙俄入侵和呼兰政治、经济、军事、粮食生产等各方面情况。实际上,黄维翰在记事时并非不分轻重详略,正如其“例言”所说,“郡县志古事今事应并重,此书详略不伦,而偏重于人民财赋、教育、兵事、实业、外交。贡其一得之愚,俾为经世之助”。而且他在记述中也尊重事实。比如说,他在志书中如实记载了官吏诬民为盗,为了凑数而杀戮无辜的事实。
  不可否认,《呼兰府志》也存在不足和失误。如对某些事件发生的时间记载不确。呼兰教案发生在光绪八年(1882),志书误为光绪九年。又如对县名的认定是以讹传讹,未加深入调查和考证,却转引他人之说,认为“胡刺温”即是呼兰,这实属谬误。此外诸如对烈女、乡贤的溢美之辞,也反映了黄维翰作为旧时代人物的观点和立场。
  黄维翰所撰的《呼兰府志》,其意义之一正如梁荣纶跋中所言:“公之书虽囿于呼兰一府,其所论著则治江省者莫能外焉,盖固圉实之这伟著也!”李文武践中亦言:“呼兰人民讴思而景慕者,惟公是属。然此编出,知不仅呼兰一郡奉为宝录也已!”黄维翰不仅名播边陲,而且他的成就也令家乡的父老乡亲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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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鄉誌

《连城鄉誌》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用新的观点、新的材料进行编写,力求资料性、思想性、科学性的有机统一并注意突出时代特点与地方特色。上限不限,尽可能追本溯源,下限则止于2007年,个别资料延到发稿前。详今略古,详近略远,侧重近代,突出当代,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多来连城各方面的巨大变化为记叙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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