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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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连城鄉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941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贷款
分类号: F832.756
页数: 1
页码: 137
摘要: 新中国成立初,临川县人民银行曾开办“实物贷款”即按市场价格折付现金,秋后收回实物。连城共发放禾种谷0.53万斤,口粮米0.61万斤,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关键词: 地方金融 连城乡 贷款

内容

新中国成立初,临川县人民银行曾开办“实物贷款”即按市场价格折付现金,秋后收回实物。连城共发放禾种谷0.53万斤,口粮米0.61万斤,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1953年发放农业贷款,帮助农民兴修水利,添置农具,购买耕牛,发展生产和推进农村互助合作运动。
  1955年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支持贫农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
  1956年发放农贷性质的预购定金。
  1957年,发放支农贷款,帮助高级社兴修水闸、水库,购买耕牛、双轮双铧犁、江西水田犁和化肥种籽。
  1962年5月-12月,处理“贫农合作基金贷款”旧欠,部分欠款户因无偿还能力被减免本金、利息。
   上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中期,发放农机电灌小水电贷款,灾区口粮无息贷款,扶助知青贷款等。
  1970年至1975年发放支农贷款帮助生产队购买大中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排灌设施等。
  1982年以后,农村普遍建立了生产责任制,农村贷款重点支持承包户、专业户,遵循“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改变过去平均分配、分散使用的做法。
  2002年开办小额农用贷款。

知识出处

连城鄉誌

《连城鄉誌》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用新的观点、新的材料进行编写,力求资料性、思想性、科学性的有机统一并注意突出时代特点与地方特色。上限不限,尽可能追本溯源,下限则止于2007年,个别资料延到发稿前。详今略古,详近略远,侧重近代,突出当代,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多来连城各方面的巨大变化为记叙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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