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政治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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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连城鄉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827
颗粒名称: 卷二 政治志
分类号: D675.6
页数: 36
页码: 33-67
摘要: 1927年8月大革命失败后,中共党员黄希宪、黄风池等在崇仁农村秘密开展革命活动,先后在连城乡境内建立了上城,井上封家,河汇周家,下城等4个中共支部,后均遭到破坏。
关键词: 地方政治 连城乡

内容

1927年8月大革命失败后,中共党员黄希宪、黄风池等在崇仁农村秘密开展革命活动,先后在连城乡境内建立了上城,井上封家,河汇周家,下城等4个中共支部,后均遭到破坏。
   中共上城支部(1927年11月-1929年3月)
  1927年,黄励群奉党组织指示,在上城(今连城村上城村小组)组织发展党员,12月成立了中共崇仁上城支部,隶属中共临川县委,共发展党员20余人。
   书记黄励群
   中共井上封家支部(1927年12月-1929年3月)
  1927年12月,封鲁根据党的指示,在井上封家(今连城乡舍头村封家)成立中共井上封家支部,隶属中共临川县委,发展党员10余人。
   书记封鲁
   中共河汇周家支部(1928年2月-1929年3月)
  1928年2月,崇仁河汇周家(今连城乡)中共党员周尚义在上顿渡开设中华袜厂为交通点,联络群众,培养了余华生等一批活动骨干加入中国共产党,组建了中共河汇周家支部,发展党员16人。
   书记余华生(前)
   邹若(女、后)
   中共下城支部(1928年5月-1929年3月)
  1928年5月,在周尚义发动领导下,培养了一批活动骨干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组建了中共下城(今连城乡邹家村)支部,发展党员10余人。
   书记邹琴生
   第二节解放后的党组织沿革
  1949年5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四兵团第十四军解放了崇仁。7月,中共江西省委、中共抚州地委分派南下干部42人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十八军四八三团三营指战员一同接管了崇仁。7月21日中国共产党崇仁县委员会成立。连城乡直隶于崇仁县二区区委(秋溪区委员会)。
   中共秋溪区委员会:
   秋溪区委员会下辖炉下、秋溪、东溪、大路、马岭、大桥、连城、下城、舍头、严陂、航埠、洋陂、程坊、周舍、古塘等15个乡党支部(总支)。驻地秋溪街。
   书记蔺俊岳(1949年7月-1950年10月)
   路茂林(1950年10月-1951年10月)
   崔保民(1951年12月-1953年3月)
   李禄才(1953年3月-1955年5月18日)
   副书记崔保民(1949年12月-1951年2月)
   李禄才(1952年10月5日-1953年3月12日)
   邹克培(1953年3月12日-1955年1月)
   吴龙兴(1955年1月20日-1956年5月)
   第二副书记陈水清(1956年1月-1956年5月)
   中共秋溪区工作委员会:
  1957年3月,根据中共抚州地委的指示,将农村区委员会改为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工委)。
  1958年9月16日撤销区工委,改为公社党委建制。1961年11月,根据抚州地委指示,恢复区工委建制。1962年7月16日,秋溪区工委又撤销。
  秋溪区工委下辖秋溪,航埠、严陂、大路、园石、连城,马岭7个乡党总支。1958年9月撤销,1961年11月恢复。恢复后下辖航埠、严陂、秋溪、大桥、连城5个人民公社党委,驻地一直在秋溪。
   (一)前秋溪区工委(1957年3月-1958年9月)
   书记高双万(1957年3月7日-1958年9月)
   副书记陈水清(1957年3月7月-1958年9月)
   (二)后秋溪区工委(1961年11月-1965年1月)
   书记吴福生(1961年12月29日-1962年7月4日)
   中共连城乡总支委员会
  1956年5月,撤区并乡,成立中共连城乡总支委员会。
   书记李达生(1957年1月-1958年9月)
   中共东风公社委员会
  1958年9月,成立东风人民公社,连城属东风公社党委会管辖。同年10月10日,东风公社党委会改为秋溪人民公社党委会。驻地秋溪街。
   第一书记吴福生(1960年12月31日-1961年12月29日)
   书记高双万(1958年10月12日-1961年12月)
   李福仁(1961年12月1日-1962年7月27日)
   黄厚基(1962年7月4日一 )
   副书记李后人(1958年10月-1959年9月)
   李达生(1958年11月-1959年4月)
   吴重生(1958年10月-1961年12月3日)
   (1962年7月一 )
   黄发生(1960年2月19日-1961年12月3日)
   (1962年7月27日-1963年3月29日)吴月基(1960年2月19日-1960年8月11日)
   王裕祥(1961年12月3日-1963年3月29日)
   杨英生(1961年12月3日-1963年6月)
   (1966年1月13日一 )
   李福仁(1962年7月29日-1963年3月29日)
   中共连城人民公社会委员会
  1961年12月,调整公社规模,从秋溪公社划出部分大队成立连城人民公社,建立公社党委
   会,驻地连城街。1969年5月划归临川管辖。
   书记陈耀书(1961年12月-1966年5月6日)
   吴建华(1966年1月13日一 )
   副书记黄克仁(1961年12月3日-1962年7月4日)
   邹先勋(1961年12月3日一 )
   王裕祥(1963年3月29日一 )
   中共大桥人民公社委员会
  1961年12月调整公社规模,从秋溪公社划出部分大队成立大桥人民公社,建立党委会。
  1969年5月划归临川管辖。
   书记吴重生(1961年12月3日-1962年7月)
   吴茂盛(1963年3月6日-1964年8月)
   周唐流(1964年8月31日一 )
   副书记黄发生(1961年12月3日-1962年7月)
   (1963年3月29日-1966年1月6日)
   吴月基(1961年12月3日-1963年3日)
   章三阳(1964年8月31日一 )
   曾明高(1964年1月6日一 )
   许清林(1963年3月6日一 )
  “文化大革命”初期,公社党委的工作尚趋稳定。1967年1月开始进入“文化大革命”运动“批斗”、“夺权”的内乱时期,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均受到批判斗争。2月基层党组织瘫痪停止工作。1968年3月成立公社革命委员会,取代公社党委。直至1972年才恢复。
  1968年11月,扩社并队,原大桥、连城两个公社均合并到秋溪人民公社。1969年5月,秋溪人民公社划归临川县管辖。
   中共秋溪人民公社委员会
   书记黄厚基(1962年7月4日一 )
   副书记章三阳(1964年8月一 )
   曾明高(1966年1月一 )
   许清林(1963年3月一 )
   中共连城人民公社委员会(1968年11月撤销)
   书记吴建华(1966年1月一 )
   副书记邹先勋(1961年3月一 )王裕祥(1963年3月一 )
   连城人民公社党委
  1973年6月,从秋溪公社划出7个大队重新成立连城公社,同时建立公社党委。
   书记徐流球(1973年6月-1984年6月)
   副书记刘荣贵(1973年6月-1975年8月)
   刘冬根(1973年6月-1979年5月)
   邹信基(1975年6月-1981年10月)
   吴汉龙(1975年8月-1981年4月)
   邹贤瑞(1977年5月-1981年12月)
   詹顺茂(1979年6月-1981年6月)
   饶月祥(1982年2月-1984年6月)
   许志坚(1982年2月-1984年6月)
   张模(1982年4月-1984年6月)
   中共连城乡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4年6月,机构体制改革,撤销公社党委,建立乡党委。成立中共连城乡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委员为副科级干部。
   书记黄林水(1984年6月-1985年2月)
   饶江水(1985年2月-1990年2月)
   吴成德(1990年2月-1995年11月)
   罗正标(1995年11月-1998年2月)
   周金元(1998年10月-2001年6月)
   黄孙庆(2001.6-2005.5)
   钟敏(2005.5-2007.9)
   周明龙(2007.9-在职)
   副书记吴成德(1984年6月-1987年9月)
   张模(1984年6月-1986年12月)
   饶开祥(1984年6月-1987年9月)
   邓冬来(1987.11-1992.9)
   刘文辉(1987.11-1990.2)
   饶桂兰(1990.2-1991.4)
   赵世耀(1991.4-1993.1)
   封志高(1992.9-1995.11)
   李三保(1992.10-1995.11)
   黄金海(1992.10-1995.8)
   龚胜奇(1995.11-1998.11)
   付海昌(1995.11-2001.2)
   黄孙庆(1996.8-2001.6)
   邹武新(1998.11-2006.3)(聘)章亮才(2001.12-在职)
   龚金泉(2006.3-在职)
   纪委书记尧开祥(1984.6-1987.11)(兼)
   付建平(1987.11-1989.3)
   邹志伟(1990.2-1990.10)
   范贵吉(1991.4-1992.10)
   纪文兴(1992.10-1995.11)
   吴耀辉(1995.11-1998.11)
   吴国红(2000.10-2001.6)
   花立辉(2001.12-2006.12)
   陈乐新(2006.12-在职)
   委员黄林水(1984年6月-1985年2月)
   饶江水(1987.11-1990.2)
   邓冬来(1987.11-1992.9)
   刘文辉(1987.11-1990.2)
   付建平(1987.11-1989.3)
   邹志伟(1987.11-1990.10)
   邹真华(1987.11-1989.2)
   杨福仁(1987.11-1992.10)
   范贵吉(1989.4-1992.10)
   黄国粮(1989.9-1992.2)
   吴成德(1990.2-1995.11)
   饶桂兰(1990.2-1991.4)
   魏雷来(1990.2-1992.10)
   赵世耀(1991.4-1992.4)
   陈勇(1991.4-1995.11)
   丁初英(1991.4-1995.11)
   曹桂山(1991.4-1995.11)(聘)
   何安安(1991.12-1993.1)
   封志高(1992.9-1995.11)
   李三保(1992.10-1995.11)
   黄金海(1992.10-1996.8)
   纪文兴(1992.10-1995.11)
   吴耀辉(1992.10-1998.11)
   方武卿(1992.10-1995.11)
   祝平栋(1993.1-1998.10)
   罗正标(1995.11-1998.10)
   龚胜奇(1995.11-1998.11)付海昌(1995.11-2001.12)
   刘永平(1995.11-2006.12)
   王林茂(1995.11-1998.11)
   华林高(1995.11-1998.11)
   汪少华(1995.11-2006.12)
   黄孙庆(1996.8-2005.5)
   周金元(1998.10-2001.6)
   邹武新(1998.11-2006.3)
   吴国红(1998.11-2001.6)
   何其平(1998.11-2001.12)
   章亮才(2001.12-在职)
   花立辉(2001.12-2006.12)
   过国华(2001.12-2006.12)
   龚金泉(2006.3-在职)
   王新远(2006.3-在职)
   王振宇(2006.3-在职)
   邹友泉(2006.3-在职)
   陈乐兴(2006.3-在职)
   钟敏(2005.5-2007.9)
   周明龙(2007.9-在职)
   协理员许志坚(1984年6月-1986年12月)
   黄光华(1984年6月-1986年12月)
   调研员黄道明(1995.4-1997.2)
   吴邦杰(1995.4-2001.12)
   副科级干部吴邦杰(2001.12-2005年)
   丁笃卿(2001.6-在职)
   范长贵(2001.9-在职)
   黎春梅(2001.12-在职)
   第二章党员
   第一节党员发展
  连城乡境内的党员,百分之九十九以上是解放后发展的,解放初期秘密发展,建国以后公开发展。开始,县委统一举办建党训练班,建党对象、积极分子参加学习。1951年县委举办第一期建党训练班。1952年,县委组织部要求,在经过清匪反霸、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三反”、“五反”、镇压反革命等政治运动考验的工农群众和机关干部中,吸收一批积极分子入党。这年又举办了第二期学习班,以后还举办过几期。后来由区、乡组织学习,发展党员。1956年,为适应农业合作化的需要,在农村大力发展党员,大量发展了一批党员,以后每年都有发展,党的队伍逐年壮大。“文化大革命”中,一度提出所谓的在“火线上入党”的口号,突击发展了一批党员。在这批党员中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也有少数不够党员标准的人混进了党内。1981年后,连城乡党委按照新时期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重点地吸收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才能的生产、工作骨干和优秀知识分子入党,并注意在妇女中发展党员。
  2006年连城乡共有党支部21个,党员539人,其中女党员57人,35岁以下党员84人,大学本科11人,大学专科46人。这21个党支部中,企业党支部4个,分别是粮油、供销、棉麻和非公有经济联合支部(由两个砖厂和恒达花木公司组成);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土管、中学、小学和医院支部;机关支部1个,也就是乡机关支部;村支部12个。2007年,全乡外出流动党员共有50人。
   第二节早期党员许瑞芳生平事迹略述
  烈士许瑞芳,别名春呈、植三。又名应槐,于1906年3月22日(阴历)生于临川县(原为崇仁县)连城公社大桥村。四岁时随父母亲去福建省永安县贡川十八寨,他父亲许祥发在那里做小生意,开一个小南什店度生。母亲叫谢金秀,为人敦厚贤慧,是一名很能干的农村妇女。因为只生下瑞芳一个独生子,所以双亲从小疼爱他。八岁上学,到十三岁时才回到祖籍老家。因为童年是在福建永安度过的,所以他会说一口流利的永安话。回家以后,瑞芳在崇仁航埠初小读书,毕业后,方十五岁考取省立第三师范附小。瑞芳在学校读书非常用功,从不荒废学业。他从小就认识到,父母亲辛辛苦苦赚来一点钱供自己读书是多么艰难,如不好好读书,就对不起父母亲。由于他读书勤奋,成绩好,十八岁附小毕业,到十九岁时(1924年)考入江西省立第三师范学校。当时正是军阀混战,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瓜分势力范围,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时刻。瑞芳通过十月革命马列主义传入中国后的进步宣传,逐步认识到旧社会的黑晴与丑恶,到处是豺狼当道,穷人遭殃,于是积极探索为穷人求解放的真理,如饥似渴地阅读进步书刊。当他如获至宝得了马列主义书籍以后,就更是手不释卷地努力钻研。父母亲看到他所说的话总是引起当地土豪劣绅的不满和怒视,怕他在社会上闯祸,于是设法要他早婚,目的是为了稳定他,让他好好读书。就在瑞芳十九岁考取抚州三师时,于阴历二月初四与我成婚,这时我年才十七岁。
  瑞芳结婚后从未影响学业,他在三师就读时,有时星期天回家或者放寒暑假回家,他总是在村外一幢庵堂里和本村一个读书人(名叫许树生)在一起研读进步书刊。因此村子里常常有些青年人会说些闲话,说什么植三娶的老婆很漂亮,为什么总不在家住,还喜欢住庵堂。母亲看到他回家总不在家住,有时也不免指责他说,你这个怪人,家里有老婆,房子也好住,为什么从学校回家总爱住庵堂呀?他对父母亲是很孝敬的,老人家责备他时,自己总是笑笑而已,或者帮着做点家务事。但为了要读好书,他总是孜孜不倦坚持下去。
  1926年北伐战争席卷江南,这时瑞芳在学校一边就学,一边组织读书会,研究马列主义、积极投入革命的洪流中去。他和章应昌、李干等同志在临川的上顿渡、罗湖、唱凯等一带搞农运工作,组织了农民群众与反动派展开了抗捐、抗税、抗丁的斗争。1926年9月北伐军打抚州时,瑞芳积极组织进步学生和工人农民支援北伐军攻抚州城。北伐军攻克抚州城后,瑞芳等几个进步学生受到北伐军领导的赞赏。
  经过革命的洗礼,瑞芳的阶级觉悟提高得很快,于1926年秋由陈奇涵等同志介绍,光荣地接受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和他一同入党的还有章应昌、李干等同志,瑞芳被任为中共临川县县委委员和宣传部长。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党允许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时,瑞芳便在国民党临川县党部任执行委员兼工人部部长。1927年“四·一二”大屠杀,蒋介石公开背叛了革命,国共合作的局面破裂了。瑞芳为了继续革命而不得不丢掉学业,专门搞革命活动。在党的领导教育下,他认识到要革命,要打倒土豪和劣绅,建立工农政权就必须组织革命武装。因此,他积极和战友们一起,组织工人农民建立了一支达四百人之多的农民自卫军。当周恩来、朱德等同志领导的南昌“八一”起义军南下途经临川时,瑞芳即率革命武装加入了起义军队伍,勇敢地跨入了战斗行列,并随军转战至广东潮汕等地。由于当时敌强我弱,部队被打散,他在失散中找不到部队,才不得不暂时潜回家隐蔽起来。
  1927年10月,瑞劳从广东回来,当时正是天空乌云密布,国民党反动派的白色恐怖笼罩全国,到处捉拿共产党人。瑞芳被称为赣东“共匪头子”之一,于是到处通缉捉拿,阴历11月23日,抚州剿共指挥机关派出几名便衣特务来到大桥村,狗特务问了瑞芳家的住址,通过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在天将黄昏时从厨房门引进来。因为瑞芳白天躲在黑暗的斗室里见不到阳光,那一天因闷得闭人,瑞芳趁无人进屋时随意在厅堂里散步,突然间几个便衣特务窜了进来,瞥见瑞芳的身影,就马上跳过来朝他胸脯一抓,连打几个巴掌,接着亮出照片和逮捕证。其中一个坏蛋凶狠地说:“你是共产党头子许瑞芳吧?”瑞芳脸不变色心不跳,从容地说;“先生!你走错了门,我叫许瑞呈”(村里确有一个叫许瑞呈的人)。特务们那肯罢休,不由分说便纠着不放,井凶狠地说:“这照片上的名字和你墙上挂的毕业证都证明是你。”当时瑞芳的妻子生下一个男孩(名叫许红林,别名光仔)才得10天(就是阴历11月13日生的),一个年青的农村妇女在月子里毫无办法,瑞芳的父亲因为已经逝世,只剩下孤独的母亲和坐月子的妻子,村里的人都同情地说;“唉呀,这家人真是大难临头,瑞芳捉去了肯定没有命。”他母亲是个能干的妇女,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让儿子被反动派捉去,于是就由他母亲连夜去谢家村要我的父亲(即他的岳父是个秀才,名叫谢齐发,在当地也是有名望的)来。这时也只有我父亲敢于挺身而出担当风险,于是由他求了一些本地的乡亲们出来当面商讨担保事宜,那时,国共合作破裂后,共产党与国民党是势不两立的,有些人怕连累,不敢出来,这一夜真是紧张万分,最后,我父亲只得直接找到特务们说:“先生,此事提起来就有千斤,放下来四两都没有,你们就高抬贵手吧!念他年轻,这次左右派分手时,他年轻无知分错了手,人家这一家就是一个儿子,他们很可拎……”。当时几个特务象做戏一般,有做生的,有做旦的,其中有个特务坚持要带走,说没有谈的余地,而贪财的特务就说:“好了,人在我们手里,答应出多少钱呢?”既然他们说出了“钱”字,我父亲就想,钱就好办了,于是便坐下来谈,一直谈到深夜鸡啼二遍。在谈判时,他母亲为了救儿子,只要能答应放人,要多少钱也得舍命豁出去,其实她自己家底并不富裕,只有中农的生活水平。通过几个小时的商谈,特务们最后定下要63块大银元,当时还买了两块大银元的鸦片给他们烧。瑞芳母亲连夜向本村有钱人借到钱给他们。最后这几个便衣特务说:“事情就我们几个人知道,上面不晓得,我们回去说没有抓到人就拉倒,下次我们就管不着了。”几个狗特务分掉了银元洋洋得意地回抚州去了,瑞芳就在当夜离开家,躲到另一家可靠亲戚家隐蔽起来。
  1927年冬,国民党反动派镇压革命势力越来越猖狂了,腥风血雨,搞得共产党人无法存身。瑞芳接受了已有的教训,为了革命,在敌强我弱的形势下,暂时不能公开活动了,只有隐蔽起来待机再干,重新点燃革命之火。在严寒的冬天,瑞芳躲藏在一间破烂狭窄黑暗的斗室里,白天借着一丝透射的阳光,晚上使用昏暗的豆油灯,仍然坚持读马列主义的书,并且写下了许多光辉灿烂的鼓舞人心的不朽诗篇和战斗的檄文。正如他诗篇中写道:“…孤居一间破烂窄狭的斗室,夕阳未没早已黑暗了,天空只有一片星光。四围美丽的景象半点也不能窥探,又没有朋友们来畅谈,只得独自地娱乐。灯儿发出的红光,书几是良好的陪伴,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无上精神安慰的工具。四围真是黑暗呵!我要拿着这个红灯,向黑暗的四围射去,高叫马克思主义,呼奴隶们从梦中惊醒……。”
  国民党的围剿,丝毫没有动摇他的革命意志和决心,为了躲过特务们的跟踪和盯梢,看来躲在家里是不能开展工作了,于是在1927年腊月23日转移到谢家外婆家继续隐蔽,同时一面寻找战友们的下落。
  当时章应昌同志也和瑞芳一样隐蔽在家,虽路隔不远,但在国民党反动派大搞屠杀共产党人的白色恐怖下,真是隔海无音。后来终于通过章应昌同志的堂弟关系,到谢家和瑞芳联系上了。两位战友患难相逢,更是倍加亲切。他们认为在家是无法工作了,于是决定赴闽开展活动,确定了次年(即1928年)的二月初四动身。当时他们化装和邮信人一起前往福建省的永安县。但走了两天路程才到临川腾桥,不料章应昌同志脚患血丝虫病,不便继续行走。两位战友商定,决定瑞芳先去永安,等立下脚后再通信。不幸得很,章应昌同志返回到临川县东馆就被叛徒告密被捕,一星期后便在抚州被反动派枪杀。章应昌同志赴刑场时,连声高喊“共产党万岁”!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临危不惧、英勇不屈的革命精神和高尚品德。这次瑞芳赴闽没有立下脚而不久即潜回家中,听到章应昌同志遇难的消息后悲痛欲绝,并写悼诗两首以示怀念,从此激起了他对反动派更加仇恨,决心要彻底打倒反动派为战友报仇。
  1928年10月,瑞芳第二次赴闽,通过他父亲原与邓锦发(在永安县开店)的关系,在店里临时落脚隐蔽,后来又通过邓的关系在永安中学找到教书为职业,此时瑞芳改名叫许植民。因为他会说永安话,对那里的环境很快熟悉,利用学校为阵地,积极在教职员工中搞宣传工作,使一些师生思想逐渐进步,由不懂革命到倾向革命,同情革命。随着马列主义深入宣传和影响,瑞芳团结了一批进步教师,如赖又吾、刘宗濂、刘俊沅等老师,不仅在学校开展活动,而且逐步发展到农村。就在永安县城郊黄竹洋、新桥头等村开办贫民夜校,使一些,不识字的农民通过免费上夜校,能识许多字。他在教学中非常认真,许多农民感受至深,并且在农民中积极宣传说:“你们做工种地,为什么吃不饱穿不暖,是人无用吗?不是!是命中注定的吗?也不是,而是你们劳动的果实都被那些豪绅地主们剥削去了”。他常常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向农民宣传革命道理。有一次他画了一张画指着说:“你看这位举着粗壮的手是谁昵?这就是我们的工人农民,你看那戴眼镜,穿长衫马褂的矮小的人是谁呢?那就是地主资本家。工人农民只要举起粗壮的手,攥紧拳头,团结起来,全把他们打倒的,他们非常害怕我们。”瑞芳通过不断地宣传和鼓动,从而激发与提高了农民的阶级觉悟。后来永安县农民掀起抗捐、抗租、抗丁、罢税运动,就是受到瑞芳宣传马列主义思想的薰陶而兴起的。
  瑞芳母亲听说自己的儿子在永安立住脚了,由于长孙(红林)三岁时因患小儿麻痹症死了,老人家考虑儿媳年轻,打算安排媳妇去永安。如果在那里能生下一两个孩子,家里就人丁兴旺,有后代了,开始写去几封信,儿子几次回信不同意让母亲安排媳妇去,后来母亲硬是不顾儿子回信拒绝,不管他同意不同意,硬是要我和几个邮信人于1929年11月前往福建永安县。当时瑞芳租居永安县镇东门外的一家房子把家安在那里。他常教育我生活要俭朴,不要羡慕那些有钱人。我在他的教育下,也逐渐懂得了一些革命道理,帮着丈失藏好革命书刊。有些好心的农民经常送来红薯等农产品一类的东西,瑞芳总是教育我不能收人半点东西,如果农民硬要进,就要按价付钱。他自己的生活更是非常简朴,每天夜间或炎热的中午去数里远的农村教书时,草帽雨伞都不要,晒得黑黝黝的。为了锻炼身体,在黄竹洋村头还自修一块草坪,组织夜校老师们去做健身运动,所以他身体逝非常结实。他为了教好书,晚上常在乡下住和吃,固定在一户农民家吃,到月付给银元两块,当时农民不肯收,他就教育农民为什么要收钱的道理。群众称赞说,许先生为人真好,教我们读书识字,不拿分文,吃这没有菜的茶水泡饭,还要付钱,世界上有这样好的老师真难得呀!”
  在福建永安县不到三年时间,但是永安的国民党当局觉得自许植民(瑞芳)老师来了后,怎么经常闹学潮,农民敢于公开抗捐、抗税、抗丁,他们觉得很不安宁.于是对他进行监视。瑞芳预感到随时都可能被通缉逮捕,我当时又生下了孩子(许福林),如果被抓去了,妻子和孩子就要受到连累。当时江西红色苏区土地革命如火如荼,已影响到闽赣交界的地段了。为了发展革命势力,瑞芳下决心要找到党组织,他深深感到一个人离开了组织好比婴儿离开母亲一样无法生存,他千方百计到处打听党组织在何处。有一天,突然打听到了党组织的处所,他决心送我和孩子回家,因此向校方提出请假。那时交通不便,我手上抱着一个不满周岁的孩子(福林),肚子里又怀孕一个几十天的婴儿,行动十分不便。因此,1931年11月间瑞芳雇请了一付轿子送我和小孩回江西。当时他还和邓炎辉同志一路护送。送了三天路程,行至福建的何连排地送,瑞芳即碰到一支红军,当时他和红军指挥员长谈了很久,也就在这个时候接上了关系。这时瑞芳就决心不再往前送了。他对我撒了一个谎说:“我就不再送了,假期已满,我要回永安学校去,现在我就托炎辉弟送你回去吧!”我和小孩回到家里后,由于几个月没有收到瑞芳的信,就写信问学校。那知校方回信却说;“许植民老师几个月根本没有来学校,他工资也没有要,不知哪里去了。”其实,瑞芳就是在送我和小孩回乡的途中于福建的何连排地区重新回到红军的队伍中去了。
  几年不见一封音信,人到哪里去了呢?我和母亲、小孩非常想念,母亲挂念着儿子瘦得骨瘦如柴。我到家几个月后又生下了儒林。一个年青妇女同时带两个小孩没有奶吃怎么办?整天盼着丈夫回来,日子多么难熬啊!碰巧1932年11月红军从宜黄到南城,经临川往金溪,瑞芳所在的那支红军在浒湾驻了几天。他熟悉家乡有人在那里开染布坊,于是寻到许英绂、风家仔等几位乡亲,通过他们r解家里情况。他们几位告诉瑞芳说:“你托炎辉送妻回家一年多,一直未接到你的信,你母亲想念着你,到处打听你的下落,瘦极了,你妻(梅娇)还好,大儿子福建仔(福林)还未摘奶,前几个月(即32年阴历七月初四)又生了一个小的叫儒仔(儒林),没有奶吃,现在正给本村德保老婆喂奶哺养。”他们看见站在眼前的植三是一位英俊的军人,头戴一顶红五星布军帽,身上背有皮挂包和佩带驳壳枪,他就接着随口问,你是在什么军队里,瑞芳笑着回管说:“我是工农红军。”他们又接着说;“你能不能回家去看看老母亲,妻子和孩子昵?能不能寄点钱回去?”瑞芳回答说:“我们官兵平等,不象国民党军队那里,当官的可以克扣士兵,我手上是没有钱的,回家看看也不可能了,队伍不久就要走,你告诉我娘说,我现在身体很好,不要挂念,如果要我回来,那就要等到工农大众坐了天下,建立了自己的工农政府我才能回去,这就叫革命成功了。”接着又说:“现在革命没成功,劳苦大众没有坐到天下,请叫我母亲和妻子养大两个孩。家里要是没有钱,就叫他们把田和房子卖了去,叫他们好好保重自己,把孩子养大……”就这样交待了一番和乡亲们分手了,以后就再也没有音讯了。可惜,他母亲于1936年死时,终年才五十四岁,以后两个孩子全靠我抚养。
  瑞芳在工农红军里,在党的培养教育下,在朱总司令和毛委员的领导下,阶级立场更坚定,作战十分勇敢。在他担任红四军第十师宣教科长时,那里最艰苦,战斗最激烈,他在那里做宣传工作,鼓舞士兵的斗志去和敌人拚杀。在国民党反动派实行残酷的第五次“剿”后,红军在毛委员的领导下,开始了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瑞芳于1934年冬和无数的红军指战员一起,踏上了北上抗日的征途,不幸在石城战斗中光荣牺牲,时年29岁。
  许瑞芳烈士从1926年参加革命开始至长征途中光荣牺牲为止,在长达八年多的时间里始终坚信马列主义,立场坚定,工作积极,战斗勇敢。为了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山,夺取人民的政权,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他不惜抛妻别子,出生入死,赴场蹈火,将自己的全部精力和生命献给了伟大的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
  今天,我们伟大的祖国正在进行史无前例的四化建设,人民正在过着越来越美好的幸福生活。但是我们深知,这美好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是在党和毛主席的领导下,无数命先烈的英勇牺牲和革命前辈的艰苦创业而换来的。当前,我们要努力学好《邓小平文选》,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以早日实现四化建设的实际行动来缅怀先烈们的业绩。
   (摘自内部刊物《抚州地方史志通讯》第8期)
   第三章党委工作
   第一节党员教育
   连城乡党委自有组织后,都通过各种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加强思想建设,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是短期脱产进行理论培训和轮训,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组织或选送党员办乡干班或党校学习。1958年后,一般党员由公社党校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关于社会主义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重要文件。1960年至1965年县委党校每年利用农闲时间轮训公社和大队党员干部,主要学习毛泽东著作、农业六十条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有关文件。“文化大革命”期间,党员教育工作中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点抓理论学习和党风党纪教育,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二是建立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日常的思想教育。农村一月一次党小组生活会,一次支委会,三月一次党员大会,一次党课;机关半月一次党小组会,一月一次支委会,二月一次党员大会,一月一次党课。1989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形成制度,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加强监督,调动党内的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清除腐败分子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开展学先进、赶先进的评比竞赛活动,鼓励自学和自我教育。1958年至“文化大革命”前,在境内党组织范围,开展支部“三定”、“五好”和党员“十有”的学赶超帮评比竞赛。“文化大革命”中,受“活学活用,立竿见影”的影响,以评选“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替了扎实的思想建设工作。1981年后,开展创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活动。1990年开展了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1996年根据市委决定,连城乡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临川市第三期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这次活动,严格按照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在增强农民政策、法制和任务观念上下功夫,在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上作文章,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上花力气,密切了党群、干部关系切实转变了干部的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加强了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一些村组历年模糊不清的财务进行了清理,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全乡共清查各项财务20余个。对不合理的收费及时予以制止和退还。
  2000年以来,又先后开展了“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八耻八荣”教育等活动。
   第二节组织整顿
  1953年在“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按照党员八项条件,在县委组织部和县监委的主持下对党员干部进行检查和处理,清除贪污蜕化分子,撤换官僚主义分子的领导职务。1954年在农村结合互助合作化运动,整顿农村党组织对违反党的政策,不积极走合作化道路的党员,进行检查和处理。1956年结合整社转社进行整党。1957年开展党内整风,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辨论的形式,转化为反右派斗争,出现扩大化的现象,误伤了一些党员。1959年至1963年结合整风整社,开展农村整党,检查和处理犯“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的党员干部和坚持单干、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党员干部和个人,在“左”的思想影响下,错误地批判一些人。1964年至1965年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也称“四清”运动)。结合整顿党的组织。由于“二十三条”提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运动中误伤了一些党干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各级党组织被迫停止组织生活。1968年9月,公社党委,大队党总支、党支部全部恢复了组织生活。1976年至1982年结合开展清查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人和事,县委组织部、县委纪检委员会对“文化大革命”中混入党内的打、砸、抢分子进行清除。1983年到1984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以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为实破口,重点整顿党内不正之风。1985至1986年,贯彻中共央《关于整党的决定》乡党委、农村党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了这次整党重点清查混入各级领导班子中的造反派骨干分子。1987年,要求进一步端正党风,进行组织整顿工作,破”关系网“杀人情风”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查处索贿行为。1988年对“不齐、不力、不和、不正”的党支部班子进行整顿。1989年对党员在”六四“动乱中的表现进行审查。1990年结合的基本路线教育,对农村党支部进行整顿。1999年至2000年开展了“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活动。
  1996年11月,连城乡干部开展了却思想作风整顿,指导思想以建设政治合格,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勤政廉洁的乡干部队伍为目的,全面整顿乡干部思想作风,促使乡干部振奋精神,自加压力,积极进取,勤奋工作,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实现两个文明建设目标而奋斗。整顿思想作风特别作出了十不准:1、不准进营业性歌舞厅;2、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3、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4、不准到下属单位(村、厂)报销个人消费单据;5、不准我行我素,目无组织;6、不准未经请假擅自离岗;7、不准对来访求助群众采取“官老爷”态度;8、不准搞侵害性钓鱼;9、不准在上班时间打扑克、打麻将;10、不准参与修族谱和建寺庙迷信活动。
  2004年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农村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的意见,在全乡各村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中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坚持上下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点解决干部作风不实,方法简单精暴,不安心在基层工作等问题,坚决纠正虚夸浮报,强迫命令、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2004年至2006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多做教育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对违纪党员,按照《党纪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005年下半年,连城乡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和省、市委《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分期分批在全乡全体党员中开展“保先”教育活动,决定从2005年7月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乡机关、中学、小学、卫生院、农机站、兽医站、粮管所,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到12月底结束。第二批12个行政村,从2006年1月到2006年6月底基本结束。乡党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参学的党支部也制定了相应的方案。全体党员全部按方案要求完成了规定的学习教育任务。同时深入开展了“三培两带”,进一步扩大“双带”成果。乡党委按照健全领导机制、培训机制、用人机制,用目标管理的方法促进“3211”工程的全面实现,按照先进型,创新型、学习型、团结型、廉洁型干部队伍的要求,推行“亮明党员身份,发挥党员形象”挂牌上岗制度。要求每个“双带”党员做到“五个一”即扶持一名困难户,为农户提供一条发展经济的建议,引进一条致富信息,上一个致富项目,让贫困户掌握一门农业实用技术,确保所带动的贫困户在三年内脱贫致富。全乡参加“双带”的村党支部书记达到100%,“双带”村组干部达到62%,“双带”农民党员达到44%。同年,乡村两级班子开展,“三民”好班子创建活动。创建“亲民、为民、富民”好班子是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通过“三民”好班子创建活动,在全乡形成了“亲农”的工作作风,完善了“为民”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富民”的工作目标。第二篇政权
  1949年解放以前,连城和全国各地一样,在国民党反动派的黑暗统治下,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下,广大劳动人民挣扎在水深火热之中,过着饥寒交迫牛马不如的生活。
  当时,连城地区占农户总数90%的劳动农民,只占有百分之四十的耕地。许多农民靠打长工、租种土地、借高利贷维持生活,终年辛勤劳动,不得温饱。不少农民由于无休止的抓丁派伕夫,日益严重的苛捐杂税,被迫卖田卖屋倾家荡产,有的躲丁逃捐,离乡背井,外流他乡,而占总农户不到10%的地主富农,却占有百分之六十的耕地,他们靠地租、雇工、放高利贷剥削农民发家致富。
   明清及民国初期,连城行政区划为乡、都、图、里,以后改为区、乡、保、甲。1932年-1936年开始实行甲制时,没有乡,只设联保,隶属区领导。
  1949年4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胜利渡过长江。5月下旬,连城得到解放。不久建立了人民政权。
   第一章人民政权
   第一节连城乡境内政权沿革
  1949年5月,崇仁解放后,崇仁县人民政府将全县划为数区。1949年7月,崇仁县成立第二区人民政府。1951年4月改为第二区公所。1955年5月7日更名秋溪区公所,驻地秋溪街,下辖大桥、连城、下城、舍头、大路、洋陂、航埠、马岭、秋溪、古塘、周舍、程坊、东溪、炉下,严陂等15个乡。
  1956年5月秋溪区公所撤销。1957年3月恢复,驻地未变,下辖连城、航埠、严坡、秋溪、大路、园石,马岭等7个乡人民委员会。1958后9月转人民公社时再次撤销未恢复。
  1956年5月成立连城乡人民委员会,属秋溪区公所领导,驻地连城街,1958年9月撤销。
  1958年9月16日,原崇仁二区的秋溪、大路、园舍、连城、马岭等5个乡合并,成立东风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0月10日改为秋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驻地秋溪村。1961年6月秋溪人民公社划分为秋溪、大桥和连城3个人民公社。1962年7月,大桥公社又并入秋溪人民公社。1963年5月2日,经中共抚州地委批准,秋溪人民公社又重划分秋溪和大桥两个人民公社。
  1961年6月从溪公社分出部分区域,成立大桥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驻地团溪桥。1962年7月撤销,并入秋溪公社。1963年5月2月,经中共抚州地委批准复设大桥公社。
  1961年6月,从秋溪公社分出部分区域,成立连城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驻地连城街。
  1968年4月13日,秋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驻地秋溪街。11月6日,连城、大桥两个公社并入秋溪公社。1969年5月26日。遵照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进生产指挥部5月8日(69)赣部内字内034号文件批复,将秋溪公社划归临川县管辖。
  1968年4月,大桥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驻地许家村。11月6日撤销,并入秋溪公社。
  1968年4月,连城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11月6日撤销,并入秋溪公社。
  1973年6月,由秋溪公社划出部分大队复立连城公社。
  1980年6月,取消公社革命委员会,恢复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6月,取消人民公社建制,连城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乡人民政府,至今未变。
   第二节乡(公社)人民代表大会
  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颁布,成立了乡普选工作办公室,负责普选工作。第一步,从宣传动员入手,进行选民登记,审查并确定选民资格,发《选民证》。第二步,在土、农、商、妇各群众团体、机关干部中协商代表名额,提出候选人名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作必要的删改增补。第三步分选区召开选举大会,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选出乡长,乡人民政府委员和出席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被迫中断。1980年7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行县级直接选举,县人民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县、乡人大代表可以在乡人大主席团的组织下围绕工作监督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对乡政府工作进行专题调查视察。通过视察,代表对夏粮入库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推动政府开展工作,保证了夏粮入库依法顺利进行。
  对于乡人民代表大会所收到的提案,大会主席团都分别送交有关部门答复和办理。有些暂时不具备条件解决和根据政策不能解决的提案均作了认真的解释。
  乡(社)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一、调查视察,乡人大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对大队(村委会)、企业、学校等单位围绕工作监督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视察。通过视察,代表对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法律法规实施视察重点是:《宪法》、《义务教育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贯彻执行情况。二、提案处理。每次代表会议都有不少提案,人大对代表们的提案分别送交有关部门,单位答复和办理。三、选举和任免,会议期间,选举乡长(社长、主任),副乡长(副社长、副主任)选举人民陪审员,选举人大主席、县人代会代表。
   自1984年体制改革以来,已按期如开了7次乡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章政权机构领导人员更迭
   第一节撤区并乡后的乡人民委员会
  1949年7月,崇仁县成立第二区人民政府。1951年4月改为第二区公所。1955年5月7日更名秋溪区公所,驻地秋溪街,下辖大桥、连城、下城、舍头、大路、洋陂、航埠、马岭、秋溪、古塘、周舍、程坊、东溪、炉下,严陂等15个乡。
  1956年5月秋溪区公所撤销。1957年3月恢复,驻地未变,下辖连城、航埠、严坡、秋溪、大路、园石,马岭等7个乡人民委员会。1958后9月再次撤销未恢复。第二区人民政府
   区长崔保民(1949年7月-1951年4月)
   第二区公所
   区长徐海明(1951年5月17日-1952年12月)
   许清林(代区长1952年12月29日-1953年3月)
   吴龙兴(1953年3月26日-1955年1月21日)
   陈水清(1955年1月21日-1955年5月7日)
   副区长李禄才(1951年5月17日-1952年10月5日)
   欧阳驼(1952年8月25日-1952年12月29日)
   陈水清(1952年8月-1955年1月21日)
   秋溪区公所
   区长陈水清(1955年5月7日-1956年5月)
   李福仁(1957年3月7日-1958年9月)
   副区长邹海星(1955年8月25日-1956年5月)
   连城乡人民委员会
  1956年5月成立连城乡人民委员会,属秋溪区公所领导,驻地连城街,1958年9月撤销。
   乡长黄寿喜(1956年5月-1958年9月)
   副乡长李达生(1956年5月-1958年9月)
   第二节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58年9月16日,原崇仁二区的秋溪、大路、园舍、连城、马岭等5个乡合并,成立东风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0月10日改为秋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驻地秋溪村。1961年6月秋溪人民公社分设为秋溪、大桥和连城3个人民公社。1962年7月,大桥公社又并入秋溪人民公社。1963年5月2日,经中共抚州地委批准,秋溪人民公社又重划分秋溪和大桥两个人民公社。
   东风公社管理委员会
   副主任(副社长)
   黄发生 (1958年9月16日-1958年10月10日)
   秋溪公社管理委员会
   主任(社长)
   李福仁(1958年10月12日-1962年7月27日)
   吴重生(1962年7月27日一 )
   副主任(副社长)
   黄发生(1958年10月10日-1961年6月18日)
   王裕祥(1961年12月3日-1963年3月29日)
   邹信基(1962年7月-1963年5月)
   (1965年1月一 )
   大桥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1年6月从溪公社公出部分区域,成立大桥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驻地团溪桥。1962年7月撤销,并入秋溪公社。1963年5月,2月,经中共抚州地委批准复设大桥公社。
   主任(社长)黄发生(1961年6月18日-1962年7月27日)
   许清林(1963年3月6日-1965年2月23日)
   章三阳(1965年6月1日一 )
   副主任(副社长)邹信基(1961年12月3日-1962年7月)
   (1963年5月-1965年1月)
   吴茶红(女,1965年3月16日一 )
   连城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1年6月,从秋溪公社分出部分区域,成立连城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驻地连城街。
   主任(社长)吴重生(1961年6月18日-1961年12月3日)
   黄克仁(1961年12月3日-1963年3月29日)
   王裕祥(1963年3月29日-1964年9月28日)
   邹发勋(兼,1964年9月28日一 )
   副主任(副社长)吴茶红(女,1961年6月-1965年3月16日)
   秋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68年4月13日,秋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驻地秋溪街。11月6日,连城、大桥两个公社并入秋溪公社。1969年5月26日。遵照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进生产指挥部5月8日(69)赣部内字内034号文件批复,将秋溪公社划归临川县管辖。
   主任罗长春(1968年4月13日-1968年11月6日)
   高双万(1968年11月6日-1969年5月26日)
   副主任李福仁(1968年4月13日—1969年5月26日)
   杨英生(1968年4月13日-1968年11月6日)
   陈芳汉(1968年4月13日-1969年5月26日)
   吴建华(1968年11月6日-1969年5月26日)
   黄泉春(1968年11月6日-1969年5月26日)
   王裕祥(1968年11月-1969年5月26日)
   大桥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68年4月,大桥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驻地许家村。11月6日撤销,并入秋溪公社。
   主任章三阳(1968年4月-1968年11月6日)
   副主任曾明高(1968年4月-1968年11月6日)
   黄木传(1968年4月一 )
   许怀生(农民,1968年4月一 )
   陈中平(1968年7月23日一 )
   连城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68年4月,连城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11月6日撤销,并入秋溪公社。
   主任吴建华(1968年4月-1968年11月6日)
   副主任王裕祥(1968年4月-1968年11月6日)邹先勋(1968年4月-1968年11月6日)
   连城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3年6月,由秋溪公社划出部分大队复立连城公社。
   主任徐流球(1973年5月-1980年6月)
   副主任刘冬根(1973年6月-1979年5月)
   胡公木(1975年6月-1977年5月)
   吴汉龙(1975年8月-1980年6月)
   杨英生(1976年8月-1977年4月)
   黄泉春(1976年8月-1980年6月)
   许怀生(1976年8月-1980年6月)
   邹贤瑞(1977年5月-1980年6月)
   连城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0年6月,取消公社革命委员会,恢复公社管理委员会。
   主任邹贤瑞(1980年6月-1981年12月)
   张模(1983年2月-1984年6月)
   副主任张模(1980年6月-1984年6月)
   范义喜(1980年6月-1982年7月)
   黄样文(1980年6月-1984年6月)
   曾海洋(1980年6月-1984年6月)
   第三节人民公社、乡政权
   连城乡人民政府
  1984年6月体制改革,取消人民公社,改为乡人民政府。历届乡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如下:
   乡长吴成德(1984年6月-1987年7月)
   邓东来(1987年7月一在职)
   副乡长廖德安(1984年6月-1987年7月)
   王海清(1984年6月-1987年7月)
   曾高祥(1987年7月一在职)
   魏雷来(1987年7月一在职)
   助理员魏水轩(1987年4月一在职)
   连城乡人民政府
   乡长封志高(1995年4月-1996年1月)
   黄金海(1996年1月-1997年3月)
   黄孙庆(1997年3月一在职)
   副乡长方武卿(1995年4月-1996年1月)
   傅海昌(1995年4月-1996年1月)
   王振宇(1995年4月-1995年11月)黄兴彩(1995年4月-1999年1月)
   刘永平(1996年1月-1999年1月)
   范长贵(1996年1月一在职)
   花立辉(1996年1月一在职)
   章亮才(1996年1月一在职)
   陈锦秀(女,1999年1月一在职)
   乡长助理邹武新(1996年10月-1998年11月)
   陈长图(1999年3月一在职)
   人大主席吴成德(1995年4月-1996年1月)兼
   罗正标(1996年1月-1999年1月)兼
   周金元(1999年1月一在职)
   副主席吴庆华(1995年4月-1996年1月)
   廖海平(1996年1月-1996年1月)
   吴新生(1999年1月一在职)
   连城乡人民政府
   乡长邓冬来(1987年11月-1993年1月)
   封志高(1993年11月一在职)
   副乡长曾高祥(1987年11月-1988年7月)
   魏雷来(1987年11月-1993年1月)
   李桂如(1990年5月-1993年1月)
   方武卿(1990年5月一在职)
   纪文兴(1991年5月-1993年1月)
   傅海昌(1993年1月一在职)
   黄兴彩(1993年1月一在职)
   乡长助理祝平栋(1983年1月-1993年11月)
   人大主席曾高祥(1989年2月-1990年5月)
   黄道明(1990年5月-1993年1月)
   吴成德(1993年1月一在职)兼
   副主席吴庆华(1994年2月一在职)
   协理员魏水轩(1989年11月-1992年9月)
   吴邦杰(1993年1月一在职)
   连城乡人民政府
   乡长黄孙庆(2000年10月-2001年6月)
   邹武新(20001年6月一在职)
   副乡长范长贵(2000年10月-2001年9月)
   花立辉(2000年10月-2001年12月)
   章亮才(2000年10月-2001年12月)
   陈锦秀(女,2000年10月一在职)何小辉(2001年4月-1995年11月)
   肖琦(1995年4月-1995年11月)
   乡长助理陈长图(1995年4月-1995年11月)
   人大主席周金元(1995年4月-1995年11月)
   黄孙庆(1995年11月-1995年在职)
   副主席吴新生(2000年10月一在职)
   连城乡人民政府,
   乡长邓冬来(1987.11-1993.1),封志高(1993.1-2000.10)
   黄孙庆(2000.10-2001.6),邹武新(2001.6-2006.3)
   章亮才(2006.3-在职)
   副乡长曾高祥(1987.11-1988.7),魏雷来(1987.11-1993.1)
   李桂如(1990.5-1993.1),方武卿(1990.5-在职)(海)
   纪文兴(1991.5-1993.1),邹武新(1991.5-2001.6)(聘)
   付海昌(1993.1-2001.12),黄兴彩(1993.1-1998)
   范长贵(2000.10-2001.9),花立辉(2000.10-2001.12)
   章亮才(2000.10-2001.12),陈锦秀(2000.10-2006.12)
   何小辉(2000.12-2006.12),肖琦(2001.12-2006.3)
   王振宇(2001.11-2006.3),王新远(2006.3-在职)
   周勇华(2006.3-在职),刘卫华(2006.3-在职)
   聂盛平(2006.3-在职)
   乡长助理祝平栋(1993.1-1993.11),陈长图(2000.10-2006.12)
   人大主席曾高祥(1989.2-1990.5),黄道明(1990.5-1993.1)
   吴成德(1993.1-2001.10),周金元(2000.10-2001.6)(兼)
   黄孙庆(2001.6-2005.5),钟敏(2005.5-2007.9)(兼)
   周明龙(2007.9-在职)(兼)
   人大副主席吴庆华(1994.2-1998年),吴新生(2000.10-2006.12)
   肖琦(2006.3-在职)
   工会主席陈新杰(2006.3-在职)
   农技站长吴星辉(2006.3-在职)
   第三章人民政府
  乡人民政府的主要政务是领导全乡人民进行经济建设,发展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事业,管理民政、劳动人事等。关于本乡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事业的发展状况,本志中专设经济、教育和文化等分志记叙。
  优抚政府对因革命战争、因公牺牲的革命烈士家属、因病死亡的革命军人、国家行政工作人员家属、革命残废军人等,实行优待抚恤政策。在优待方面,新中国成立初期,本乡群众优待对象的形式主要是代耕,采取“大包耕”、“小包耕”、“零星帮工”等三种方式。农业合作化后,优待形式改为补贴劳动工分,每户每年优待1500-2500工分。以后随着农村生产责任制的实施,补贴劳动工分优待又改为“优待金”,即现金优待,方法是春季评定,夏季复查,秋、冬季分两次由乡统筹兑现。在抚恤方面,对革命残废军人的抚恤,凭残废证明,按等级规定发给抚恤金。在补助方面,1950年起对生活困难较大的烈属,每月给予谷物补助。1953年开始增发定期定量补助。近年来,优抚金标准大大提高,伤残金按等级因战每年1460-14560元,因公每年1250-14040元,因病最高13570元。“三属”农村分别为2760元、2940元、3120元。
  救济分灾害救济和社会救济两种。在灾害救济方面,境内在发生水旱灾害时,乡(公社)人民政府一方面组织灾区群众开展以生产自救的抗灾斗争,另一方面给予必要的救济。其中1978年的旱灾和1982年、1998年的水灾,政府对受害群众给予了必要的救济。在社会救济方面,贯彻“以生产自救为主,辅之以国家必要救济”的方针。救济对象包括老、弱、孤、寡、残和少数贫困户。对于没进入社会福利院的孤寡老人和残废人,采取分散供养方式,由集体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通称五保)。
  婚姻登记1950年5月1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后,湖南各地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婚姻法》,对结婚的法定年龄、办理结婚登记等反复运用通俗易懂、现身说法的形式,对群众进行宣传。通过婚姻法的贯彻,男女双方按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均能自觉地到乡民政部门进行登记,领取结婚证书。离婚、复婚的也同样办理。离、复婚手续。2002年起,婚姻登记统一由临川区民政局办理(设于区集中办事大厅内)
   中共连城乡委员会连城乡人民政府
   关于2002年度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分工的通知各村党支部、乡属乡办各单位:
  今年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在村级和乡镇实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的第一年,也是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开局之年。全乡广大干部和群众必须以团结、求真、务实、创新、一马当先的工作精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大干快上,百折不挠,为实现连城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为了明确班子每一位成员和每一位乡干部的各自职责,有利于全乡工作有分有合的顺利开展,做到责任明确。经乡党秉、政府会议研究决定,二〇〇二年度采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优化组合方法进行客观实际的分工,现将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一、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分工
   黄孙庆同志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邹武新同志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面工作。
   章亮才同志分管党群、工会、老年体协、妇联、共青团、统战、政协、村建,主管土管工作。
   花立辉同志分管纪检、监督、党风党纪、廉政建设、办公室、村级财务清理、麻鸡生产,主管计划生育工作。
   王振宇同志分管政法、综治、司法、民事调解工作。
   过国华同志分管武装、民政、民兵预备役工作。
   刘永平同志分管文化、教育工作。汪少华同志分管组织、宣传、老年体协、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党群书记搞好党群、村建工作。
   吴新生同志分管人大、邮电通讯、电网改造扫尾、户政、信访工作。
   陈锦秀同志分管交通、人事劳动、农机、妇联、保险、消防、卫生工作。
   何小辉同志分管财税、土管工作。
   肖琦同志分管农业、林果业、红壤开发、水和水产、畜牧。
   陈长图同志分管企业、安全生产、街道管理、城建工作。
   袁文同志分管农技、科技推广、协助肖琦同志搞好农业开发综合利用工作。
   范长贵同志分管经管站、村级财务结算中心、统计、棉花生产。
   黎春梅同志分管计划生育工作。
   二、农村工作片
   黄湾片:黄湾、下舍、头昌。片长:章亮才
   舍头片:舍头、下城、邹家。片长:王振宇
   下庄片:下庄、后坊、连城。片长:花立辉
   金房片:金房、大升、大桥。片长:过国华
   驻村分工:
   黄湾:章亮才、刘武龙、刘志强
   舍头:吴新生、黄自荣
   头昌:汪少华、黄政荣
   舍头:王振宇、周伟福
   下城:袁文、余红喜
   邹家:刘永平、吴义泉
   后坊:肖琦、过中华
   下庄:花立辉、范国华
   连城:范长贵、黄瑞龙、胡庆贤
   大桥:陈锦秀、付强
   金房:过国华、罗华斌
   大升:邓乾生、邹龙高、付祖兵
   说明:未担任片长的驻村班子成员和邓乾生同志为本片的副片长。
   三、乡政府机关各室、站、组人员的组成分工。
   办公室:陈新杰、黄辉才、危长良、汤晖琴、陈瑜琴
   计生组:黎春梅、谢武亮、黄华文、修青莲、李根梯、万小萍、邹燕霞
   综治办:廖近安、刘武龙、周勇勤、徐海波、杨正伟、黄政荣
   税收组:何小辉、郑建平、黄共华、吴庆华、黄龙清
   财政所:郑善昌、冯海平、阮定生
   经管站:章国才、邹龙秀、黄辉堂、纪焕华
   民政所:过国华、邓乾生、邹淑珍
   企业办:陈长图、阮定生、丁亚萍、陈勇
   农技站:袁文、华开林、阮树昌土管所:何小辉、肖文盛、邱俊逸、全中华、杨小华、邵胜珍
   街道办:陈长图、杨光、郑长梅、周先旺、周慧萍
   四、乡有关干部职工职务的明确
   办公室主任:陈新杰
   统战秉员:刘永平
   纪委副书记:付强
   人武部副部长:张建军
   团委书记:吴义泉
   计生办主任:谢武亮
   计生服务所所长:修清莲
   综治办主任:廖近安
   公安特派员:黄政荣
   妇女主任委员:陈瑜琴
   人大秘书兼报道员:黄辉才
   财政所副所长:郑善昌
   水管站长:余逢昌
   土管所长:肖文盛
   企业办主任:阮定生
   经管站长:章国才
   水产站长;杨光
   民政所长:邓乾生
   司法所所长:刘武龙
   街办主任:杨光
   农技站副站长:华开林
   企业办副主任:丁亚萍、刘志强
   团委副书记:邹龙高
   财政所出纳:冯海平
   组织干事:过中华
   宣传干事:广电站长:罗华斌
   经管站出纳:邹龙秀
   林业员:邹龙高(兼)
   保险员:刘武龙(兼)
   小车司机:尧勇
   炊事员:美元昌(聘用)2007年连城乡机关工作人员情况表2007年连城乡机关工作人员情况表第三篇军事
   第一章军事力量
   第一节军事机构
   明太祖洪武年间(1368-1398年)设置守卸所,设正千户、副千户、百户、镇托,吏日等官员,临川县有精兵294人,一半守县,一半赴营操练。
   明神宗万历年间(1573-1620年)设置县团练局,系负责操司全县民勇的武装组织。至清咸丰,六年(1856年)八月增设流坊局。
  1950年春,崇仁成立县民兵支队。同年4月改称县人民武装支队部,为抚州军分区的派出机构,下辖2区(秋溪区)等区民兵大队部及各乡民兵中队部,各区设武装部长1人。
  1951年2月建立崇仁县人民武装部,1954年9月改为县兵役局,下辖2区(秋溪)等区,各区配武装助理员1人。“文化大革命”中,公社武装部受命参加“三支”(支左、支工、支农)“两军”(军管、军训)工作而介入群众组织派性斗争受到冲击。1979年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节兵役制度
  清末至民国初期,实行以雇用招收的办法募集兵员。具体做法是,由募兵单位设立营站,派人手执“募兵”小旗,吆喝招兵于大街闹市,凡自愿接受招募者,均可到募兵营站报名,经目测检查合格即予登记,入营为兵,应募者多为谋生无计的贫民或农民。
  民国24年(1935年)起,国民党军队扩充兵员,实行征兵制。民国26年8月30日,国民党政府颁布征兵令,实行“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独子缓征”政策和“抽签应征法”,规定服役分现役、常备役、后备役。现役年龄为18-25岁;常备役年龄26-35岁,后备役年龄为36-45岁。46岁以上者可免服兵役。9月,临川县颁布壮丁连坐法,规定凡有18岁至45岁的壮丁户均应另邀两户(其他两户不论有无壮丁)连接各户长共同监视并劝导壮丁户不得逃走,如有逃走的应共同负责追回。否则将由县政府查封乃至没收壮丁户财产,并分别给予连接户的法律处分。这实质上是一种抽捉壮丁,拉夫抵役的“抓兵制”。
  “抓兵制”为地方官吏提供徇私舞弊、敲诈勒索之机。每年应征兵额,政府不予公布,百姓不知底细,常年摊派“壮丁费”。有钱有势的土豪劣绅花钱请客送礼,家有儿子多人可免于服役或换人顶替应征;贫苦人家出不起钱,即使是单丁独子也要强征,真是苦不堪言,其中常见的弊端有1、买兵:中签壮丁,不愿服设者,可买人顶替;卖一个兵需要稻谷60-80担,而乡,保长从中索取10-20担。2、躲兵:适龄壮丁不愿服役无钱买兵,便逃往他乡,躲兵者常株连家属,搞得鸡犬不宁。3、卖兵;一是乡、保长私自增加征兵数额,私吞卖兵钱谷;二是兵痞赌棍代人当兵,群众称之为“卖壮丁。”到了部队贿赂军官“开小差”逃走,4、提兵:应征者逃走或乡,保长私卖壮丁,其缺额便强抓非应征农民和过境青壮年抵数。百姓不堪兵役之苦,奋起抗丁之事时有所闻。
  新中国成立,广大青年视当兵为光荣,踊跃报名参军。1949年至1954年实行志愿军兵役。1951年6月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以村为单位召开青年大会集体动员,适龄青年自愿报名,体格检查和审批后方能入伍。境内到处出现父母送儿、妻子送夫上战场的动人情景。据不完全统计,湖南乡共有8人牺牲在朝鲜境内。
  1955年7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改志愿兵役制为义务兵役制。义务兵役制服役期限:陆军4年,空军5年,海军6年;1967年12月13日改为陆军3年,空军4年,海军5年,1978年3月7日以后,又改为陆军2年,空军3年。海军3年。1978年4月17日,根据中央军委的决定,开始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役相结合的制度。义务兵服役年限不变,志愿兵服役年限为15~20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义务兵役制的征兵时间,有时每年两次,分别在秋冬两季进行,有时每年一次,在冬季进行。应征青年的年龄,1955年至1972年为18至22岁;1977年后改为17至19岁。文化程度一般不作硬性规定,技术兵种除外。1981年规定文化程度要达到初中毕业以上,1982年至1983年规定农村要达到初中毕业,非农户口的要达到高中毕业。征兵兵员数,由人武部将指标下达至村(大队)。应征青年自由地向乡(公社)武装部申请入伍,经乡(公社)初审合格者报县,再由县进行复审,合格者发给《入伍通知书》,然后发被服装备,再由乡、村组织群众欢送到指定地点集中。
   第三节乡(公社)人民武装部
  1986年6月,根据中央军委关于县(市)人民武装部划归地方建制的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临川县人民武装部改为江西省临川县人民武装部,受抚州军分区及中共临川县委员,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各乡(镇)同时成立人民武装部。下列人员担任乡人民武装部部长:
   邹真华(1987年11月-1988年9月)
   黄国根(1988年9月-1990年2月)
   陈勇(1990年2月-1992年10月)
   黄金海(1992年10月-1995年11月)
   王林茂(1995年11月-1998年11月)
   何其平(1998年11月一在职2000年10月-2001年12月)
   过国华(2001年12月-2006年12月)
   邹友泉(2006年12月在职)
   第二章武装力量
   第一节地方武装
  铲共义勇队民国21年9月组成,由各保18岁以上,40岁以下的壮丁编成小队、集一联保之小队成为联队,集一区内的联队成为区队。铲共义勇军的任务,是镇压工农运动,抓捕共产党人。境内碉堡、公路、桥梁、电线、乡村要隘均由铲共义勇队设置岗哨守望,负责封锁道路,盘查过往行人。其中第一区设哨棚44个。
   国民兵团民国32年,奉南抚师管区颁发组织后备队实施办法。各乡(镇)成立了中队,称国民兵团。
   第二节民兵
  解放初在农会基础上开始建立民兵组织。1952年区小队合并,民兵组织得到加强。嘉溪区配有专职现役武装干部,负责民兵组建、训练工作。
  1954年底,各乡村建立民兵中队。
  1956年,民兵组织进行调整和扩充。
  1958年10月,全国开展“大办民兵师”活动。将15-50岁,凡能拿起武器的男女公民分别编入基干与普通民兵之中。
  1961年民兵除了完成紧张的训练任务外,还积极参加兴建水库、宜惠渠的水利建设。鉴于当时严峻的国际形势和台湾国民党蠢蠢欲动情势,对民兵组织进行整顿。
  1962年,贯彻民兵工作“三落实”(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
  1985年起,实行“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方针,组建基建民兵的年限由18-35岁改为18-25岁。
  1987年连城公社人民武装部与乡团委联合举办“青年之家”活动,各村“青年之家”起到了“文化活动中心,民兵致富向导,娱乐活动场所和培养人才基地”的作用。
  1988年8月,连城乡开展了全民国防教育,通过集中上课,分散训练和举办国防知识竞赛等形式,广大群众深受教育。
   二、训练
  民兵训练对象,主要训练基干民兵,普通民兵只进行一般的军事基本知识教育。民兵营(连)长,武装基干连、排长和专业技术分队骨干由县人武部培训。武装基干民兵和基干民兵由公社人武部训练。公社专职武装干部由抚州军分区培训。
  训练内容,以射击、投弹、战术、刺杀、爆破、队列等基础技术课目为主。后又增加了“打飞机、打伞兵、打坦克”和“防原子、防化学、防细菌”等现代战争内容,同时适当增加了“战伤救护”和“武装维修”等知识内容训练。训练时间,通常每年都在农闲时举行时间约10天左右。1980年按照总参颁布的《民兵军事训练四年纲要》规定,参训人员需达到95%以上。全年训练时间,步兵不少于15天,专业技术分队不少于20天,基干民兵不少于20天,干部不少于30天。训练方法,本着“劳武结合”的原则,采取适当集中和分散训练相结合,农闲多训、农忙少训或不训。
  1958年秋溪公社民兵用10天时间对5878名基干民兵进行了一次射击、战术及防空降方面的军事训练。
  1963年至1964年连城公社前后两次用一周时间组织基干民兵和武装基于民兵进行射击、战术及投弹训练。
  1969年至1973年,连城公社的卫生员先后两次在县人武部参加伤员救护知识的训练。1975年至1978年连城公社的军械员先后两次在县人武部参加武器维修知识训练,1986年下半年起,基干民兵训练方法改由县人武部集中到训练基地进行工兵、侦察兵训练项目,时间20天。第四篇社团司法
   第一章社团
   第一节农民协会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农村以贫农,下中农为主要依靠对象。1950年1月县农民协会成立,接着,区、乡、也相继成立农民协会。以村或几个村为单位成立农协分会。乡农协主席为半脱产干部,分会主席不脱产干部。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以后,农协组织自然取消。1964-1965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公社又设立贫协组织,由一名党委副书记兼任贫协主席。“文化大革命”中贫协组织解体。
   农民协会的主要活动是,发动和组织农民开展减租,减息运动,进行“双减”政策的宣传教育,1950年底,本乡90%的村开展了“双减”运动,减退稻田租息30余万斤。接着又进行土地改革政策的宣传教育,农民进一步被发动起来,斗地主,分田地,情绪高涨,热火朝天。当时,各乡农民协会行使乡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农民协会成立为最高权力机关。随着社会主义和建设的发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地方最高权力,农民协会停止活动。
   第二节妇联
   一、组织治革
  民国15年(1926)12年临川县妇女解放协会成立,连城地区当时也成立妇女协会。发动妇女剪发、放脚,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提出“反对蓄婢纳妾,实行一夫一妻制”,反对“打骂童养媳”等口号。
   民国1929年1月起,临川县全县相继建立县、区、乡、保妇女队,组织妇女开展抗日支前活动。
  1952年,连城成立妇代会,设置专职妇女干部。
  1953年,妇联组织开始建立,设专职妇联主任1人(半脱产),1956年各乡妇联主任脱产专职干部,高级社设妇女主任1人,为误工记工干部。1958年为连城人民公社妇女联合会,各生产大队成立妇代会,有一名专职妇代主任,实行误工补贴,生产队建立妇代小组。“文化大革命“初期,各级妇女组织瘫痪,
  1957年,连城民主妇女联合会改名为妇女联合会。
  1973年,恢复连城妇女联合会。
   大队一级妇女组织从高级社开始便有妇女主任一直到现在。生产队建成妇联分会,生产队设妇女代表1人。
   二、主要活动1951年,连城地区的妇女协会动员妇女送夫送子参加志愿军、写慰问信、送慰问品,并捐献钱物购买飞机、大炮抗美援朝。
  1953年3月,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月”活动,有力地打击了封建买卖婚姻关系,“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受到严重批评。
  1954年,妇女走出家庭,参加互助合作运动,建立妇女识书班和妇女读报组,开展扫除文盲活动。
  1957年,积极开展“双勤”(勤俭建国、勤俭持家)活动,大搞家庭副业生产。
  1961年开展“百队、千组、一户一能、三户一巧”劳动大竞争。
  1973年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反对早婚早育和多胎生育。
  1978年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竞赛活动。
  1987年,号召妇女学习致富技术发展庭院经济。
  1989年开展“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
   通过上述各项活动,连城乡涌现出不少全国、全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模范。1959年后坊村一妇女被评为江西省棉花劳动模范。
   第三节共青团
   一、组织机构
   本乡团组织建于1953年,各乡均建立了团支部。
  连城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组织,始建于1953年,当时,每个乡都成立一个团支部,支部书记不脱产。1958年公社化以后,成立团委会。大队一级在合作化前期为团小组,后期为团支部。公社化以后大队成立团总支,1983年后改为团支部、生产队一级成立成立团小组。
  1959年,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党主义青年团。
   “文化大革命”期间,团委会一度并入公社革命委员会,组织瘫痪,1973年1月,湖南乡召开了全公社第十届团员代表会,恢复了团委会。
   二、主要活动
   上世纪50年代,在抗美援朝运动中,组织团员和青年参加反霸反腐斗争,同时发动团员青年带头学文化,扫除文盲。
  1957年以来,动员广大团员和青年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上世纪60年代,掀起“向雷锋同志学习”的热潮。
   “文化大革命”期间,团组织活动一度中断,1978年以后恢复团组织活动,发动团员青年深入揭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
  1978年至1989年先后开展了“四好团支部”、“五好青年”、“红旗单位”、“青年标兵”和“新长征突击手”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60年代,团组织教育团员和青年听党的话,热爱农村,安心农业,并掀起“向雷锋学习”热潮。开展创建“四好团支部”,“五好青年”“模范团干”‘‘竞赛团干”竞赛活动。2003年后坊村一青年农民被农业部授予“全国种粮大户”荣誉称号,邹家村乡村医生在2005年、2006年分别被评为“全省优秀乡村医生”、“全国优秀乡村医生”。第四节少先队
   一、组织机构
  1950年,连城乡各小学开始建立少年儿童队。
  1953年6月后,少年儿童队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一般完全小学设少先队大队部,班设少先队中队,下设小队,小队设少年委员,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
  1965年,全乡少先队员占适龄儿童的90%。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少先队组织为红小兵组织取代。
  1977年,恢复少先队。
  2006年,全乡有队员1400余人,占适龄儿童100%,辅导员6人。
   二、主要活动
  1951年,境内各小学少先队组织开展了捐献飞机大炮,慰问军烈属等活动,进行“三爱”(爱劳动、爱集体、爱祖国)的教育。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开展学雷锋活动,全乡涌现出许多做好事不留名的“小雷锋”。八十年代开展了“红领巾,我爱你”、“争当红花少年”、“祖国,我爱你”、“奔向2000年”等队日活动。
   第五节政协
  县政协成立于1960年1月。政协工作,组织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号召各界人士。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推动各项工作。
  乡政协没有设立专门机构,由一名党委副书记兼任政协主席。1990年2月至1993年1月设立了专门的政协工作委员会机构。政协主席先后由饶桂兰、李三保兼任。
   第二章公安司法
   第一节公安
   明、清时期,县公署设典史,管理社会治安,并设巡检司。
   民国时期,县设警察署,后改为公安局和警察局。
  警察所对连城境内的抢劫案、赌场等例行公事地采取了一些措施。乡公所还专设户籍干事。民国36年每季清查一次户籍,并核实和补发身份证。
  1951年,成立群众性的治安保卫委员会和治安小组,配合县公安局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
  1956年3月至1959年4月,在境内开展“肃反运动”。
  1979年4月,根据公安部的指示精神,为所有四类分子(地、富、反、坏)摘帽,为其子女改出身,定身份。
  1981年在境内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治安联防,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现行犯罪分子。
   从1983年8月17日零时开始,在境内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战役,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1989年11月11日开始,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扫除“六害”的专项斗争,净化了社会风气。
  枪支管理建国初期,县公安部门即已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枪枝统一管理。1973年又在境内进行了一次清理收缴,湖南派出所成立后开展了“收枪治爆”专项行动,凡是单管或双管猎枪和鸟铳及使用火药子弹等必须进行了申请登记,由单位转公安机关批准发给《猎枪证》。
  特种营业管理为维护社会治安,预防犯罪,对工商服务行业容易被犯罪分子用以藏身的场所,如旧货业、修理业、饭店等地方列为特种行业管理。
  户口管理民国期间,本乡实行保甲制度,将编组保甲与登记户口同时进行,其编制为每10户为1甲,10甲为1保,6至12户为联保。建国后,户籍由政府办公室兼管,户籍管理的主要内容,以户为单位发放户口本,主要进行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常住、暂住、变更等登记项目。1953年全乡进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1958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进一步健全了管理制度。1964年全乡进行了第二次人口普查。1978年,贯彻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规定的通知》精神,对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进行严格控制。
  1981年对全乡户口进行整顿、审核、更换户口本,恢复和完善了户籍管理制度。1982年,全乡进行了第三次人口普查。1986年全乡再次更换户口本,进一步加强了户籍管理工作。户籍管理由乡办公室移交到派出所。
  1995年6月,连城乡党委,政府根据中央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和上级的统一部署,制订了《关于继续开展追捕逃犯大会战的实施方案》,乡成立追捕逃犯大会战指挥部,总指挥由乡党委书记担任。有追逃任务的村委都成立了相应的追逃领导小组。大会战分三个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第二阶段深挖犯罪;第阶段总结验收。大会战从7月开发始到12月底结束。目标要求,争取在的前将逃犯总数的90%追捕归案。通过追逃,摧毁湖南乡境内的各种犯罪团伙和流氓氓势力,侦破一批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案件。
  2002年5月,为了迅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区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根据中央、省委和省政法委的工作部署,结合连城乡实地,乡综合治理委员会制定《关于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实施意见》。
   摧毁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流氓恶势力,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得到控制。
  2006年4月,连城乡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根据临川区综治委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治安大排查,重点对涉黑恶势力犯罪活动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摸排。村委会重点排查家族恶势力以及其他形式的村霸、地霸、路霸及黑恶势力。乡综治委将把这次治安大排查工作的实施情况以及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同工作不力,排查流于形式、走过场,致使涉黑势力没有发现没有受到及时打击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其领导的责任。
  2007年3月5日早上8时半左右,连城乡黄湾村村民黄标荣家一位正在拆现浇板的青年男子,不幸从6米高的二楼屋顶摔了下来。房东黄标荣发现后,立即拨打120急救车,为了争取时间,并用板车将伤者从村中拉出,在出村不远处,即与急救车相遇,跟车医生下车就诊时,发现伤者已经死亡。
   死者是连城乡连城村上街村民,名叫金龙和,现年35岁,平时出租现浇板。生有三个儿子。事故发生后,连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了防止事态的恶化,5日下午及时召集双方村干部,要求他们做好双方家属工作,并决定6日上午在黄湾村委会召开第一次协调会,由于双方七嘴八舌的人过多,致使协调会无法进行,因此决定下午的协调会改在连城乡政府四楼会议室进行;在协调会未正式进行前;连城乡乡长章亮才分别找到死者兄嫂,要求她们要冷静下来,既然事故已经发生了,就要依法来办,决不能呆取任何过激行为,更不能把尸体抬来抬去,这也是对死者的不尊。然后又单独找房东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可协调会上,房东黄标荣站着说没钱,坐着说没钱,导致死者亲属负气而走。
  3月7日上午,连城乡党委、政府又召集双方在乡政府开协调会,可自始至终未见黄标荣露面。这时死者亲属在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挑动下,下午2时左右用板车将尸体运往黄湾村,黄湾村村民为了防止尸体进村,全部村民站在村口,阻止尸体进村,双方参与人员近百人,事态开始恶化,群体械斗一触即发。连城乡全体乡干部及时赶到现场,并站在中间,防止双方在拉扯中激化矛盾。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获悉后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叶建青,区委副书记、区长习东森迅速作出指示,要求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连城乡党委、政府及时妥善调处好这一矛盾纠纷,防止群体械斗事件的发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邹裕明对整个处理过程多次进行调度。7日下午,副区长何水金亲临现场进行指挥,并从公安机关调集50余名干警在连城乡政府待命。经过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黄求真、公安分局副局长石建国、游戎等领导一个下午的劝说和耐心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双方的情绪才得以逐渐平稳下来,区、乡领导乘势找矛盾双方展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法制宣传教育,死者家属终于答应将尸体放回原处,矛盾双方在区、乡领导的主持下,再次坐在一起进行心平气和的协商,双方初步达成一个协议,房东黄标荣在8日上午10时前付给死者亲属2万元,死者亲属将尸体运到殡仪馆,择日火化,然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一起群体性纠纷械斗得以有效的制止和妥善解决。
  3月12日,我区上顿渡镇林源罗坊村与连城乡下舍井上下全村因“岗家山”葬坟,而引发两村村民宗族势力之间的纠纷械斗,被及时化解,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12日上午,连城乡信息督查员接报:反映上顿渡镇林源村罗坊吴家正在与连城乡下舍井上下全存在纠纷的“岗家山”葬坟,双方村民均已聚集在现场,纠纷械斗一触即发。该督查员立即将信息向乡主要领导和区委政法委汇报。
  两乡镇及时组织干部及派出所干警赶赴现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邹裕明高度重视,立即作出布置,要求两乡镇管好自己的人,确保不发生纠纷械斗。但由于双方村民当时情绪比较激动,在拉扯中终于导致矛盾激化,双方村民发生冲突,造成个别村民受伤。随后,副区长何水金,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黄求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石建国、副政委徐剑峰等领导也及时赶到事发现场进行调处,并迅速平息了事态,控制了局势,并由双方村民选出代表进行协商。
  下午2时半,协调会在连城乡政府会议室进行,两乡镇主要领“导、村委会书记及村民代表参加。协调会达成一致处理意见:1、认真调查打架事件,由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进行全面细致调查取证,明确责任,该关的要关,该赔的要赔。2、两个村的伤者各自负责,把伤者治好,不要耽误治疗,影响伤者。3、山权纠纷由山权办、法制办进行核实调处。4、二个乡镇村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稳控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如果因工作不力,造成事端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为使事件得到及时妥善调处,上顿渡镇林源村书记范禄明自己还当场垫1000元给本村伤者先期治疗。3月14日上午,罗坊村死者亲属需上山圆坟,区委政法委黄求真副书记,公安分局副局长石建国、游戎、胡安基,副政委徐剑峰及两乡镇主要领导,为防止两村再次发生纠纷,分别再次到两村做政治思想工作,有效地预防了纠纷械斗的发生。
   连城公安派出所
  连城公安派出所组建于1997年7月,所址乡政府大院内。历任所长:郄小平、范余昌、饶兴龙。现任所长饶兴龙、二级警督,教导员黄涛,二级警督。警员:辛俊华,胡能珍。
  连城公安派出所多次被连城乡党委、政府评为“先进单位”。2005年和2006年被评为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评为“追逃先进单位”临川区政法委评为“综治先进单位”。
  2006年3月16日,连城派出所全体民警根据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布署,深入辖区、广泛发动群众、深挖线索来源。
  2006年03月24日,连城派出所指导员陈平带领民警吴广政、辛俊华在连城乡后坊村委会下乡时,发现一名未成年人,名叫黎志冬(男、现年15岁,已作教育处理)涉嫌盗窃连城乡后坊小学,学前班学生的银项链后,经初步了解后获悉,还有一名涉嫌重大盗窃且负案在逃的犯罪分子吴茂平(男、1980年10月1日出生、住在临川区荣山镇)已潜逃回抚州,并及时掌握到其手机号码后,便打电话将其诱骗到临川区连城乡来收购赃物银项链,连城派出所领导饶兴龙、陈平立即组织连城乡综治办的乡干部在连城街桥墩头实施布控和抓捕吴茂平的抓捕方案,当吴茂平伙同杨紫阳等人坐一辆的士刚路过连城桥头时,便被民警机智的拦下,狡猾的吴茂平见情况不对,打开车门欲逃跑时,被守候在路两边的民警、乡干部抓获。经初步审讯查破:吴茂平伙同陈志坚在2005年10月至11月份期间先后在临川区荣山镇荣山街涉嫌入室盗窃吴**的现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及在临川区荣山镇入盗窃吴**现金伍干元的犯罪事实,同时在临川分局刑侦大队玉茗中队的大力支持下,同时还带破了杨紫阳(男、1986年7月13日、住在乐安县敖溪镇尧家山路150号、已作治安处罚)、王华平(男、1986年7月13日、住在鹏田乡碑石村、已作治安处罚)在抚州市一酒吧吸食K粉的违法事实:目前吴茂平盗窃案己移遥刑侦大队案审中队,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讯之中,该案的查破,也反映至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公安分局全体民警自开展作风整顿以来,连城派出所民警务实群众基础工作,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热情服务群众、确保一方平安的又一真实写照。第二节司法
  1949年7月县人民政府设置司法科,次年改组为县人民法院,各区设立了人民法庭。至60年代初,连城乡境内司法工作由上渡人民法庭负责。
  1954年各大队都成立了“调解委员会”,协助司法机关调解了不少民事纠纷。目前乡政府配置了司法助理员,并成立了调解领导小组,归属于乡综治办管理。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法庭停止工作。
  1973年1月人民法庭恢复工作。
  1981年至1984年,在全乡境内开展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和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1985年1月,成立了乡普及法律常识(简称“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开始实施法制教育和普及。
  法庭历年审理的民事案件,始终是着重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则遵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及时判决,处理了大量民事案件。此外,上渡法庭还会派出巡回法庭,乡里设有“司法助理员”,因而及时就地处理了不少民事纠纷。

知识出处

连城鄉誌

《连城鄉誌》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用新的观点、新的材料进行编写,力求资料性、思想性、科学性的有机统一并注意突出时代特点与地方特色。上限不限,尽可能追本溯源,下限则止于2007年,个别资料延到发稿前。详今略古,详近略远,侧重近代,突出当代,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多来连城各方面的巨大变化为记叙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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