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地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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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连城鄉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819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地震
分类号: X435.6
页数: 1
页码: 21
摘要: 本章主要记录了连城乡明朝到1918年的地震灾害。
关键词: 自然灾害 连城乡 地震

内容

从明代到民国的四百余年,境内先后发生过13次地震。但因离震中位置远,震级不大,几乎没有什么损失。
   明弘治十八年(1505)9月13日夜地震,抚州居民庐舍有声,震中位置黄海,震级6.75级。
   明正德五年(1510)秋,发生地震,震中位置抚州府,烈度4-5度,震级3.5级。
   明正德十二年(1517)5月9日,发生地震烈度5度。
   明正德十三年(1518)发生地震,震中位置临川县,烈度5度。
   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4月8日,发生地震,震中位置抚州府,烈度4度,震级3级。
   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发生地震,震中位置临川,烈度5度。
   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十月,发生地震,震中位置抚州府,烈度为5度,震级为3.5级。
   明崇祯四年(1631)8月18日,抚州地震有声,震中位置连城常德澧县,烈度为8度,震级为6.5级。
  清康熙七年(1668)6月17日,发生了强烈地震,抚州有感,震中位置山东X县至郯城,烈度为12度,震级为8.5级,是我国东部地区破坏范围最广、死伤最重、震级最大的一次地震。
   破坏面积约50万平方公里,纵横8省161个县,涉及范围在200多万平方公里以上。
   清光绪十一年(1885)9月,二十七年(1901)也两次发生地震,房屋动摇有声。
   民国七年(1918)地震,房屋有声。

知识出处

连城鄉誌

《连城鄉誌》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用新的观点、新的材料进行编写,力求资料性、思想性、科学性的有机统一并注意突出时代特点与地方特色。上限不限,尽可能追本溯源,下限则止于2007年,个别资料延到发稿前。详今略古,详近略远,侧重近代,突出当代,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多来连城各方面的巨大变化为记叙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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