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大岗镇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30000763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数量词的省略 |
分类号: | H075.6 |
页数: | 1 |
页码: | 297 |
摘要: | 大岗方言中的数量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略称:表示度量衡单位和货币单位的量词与数词组合时,只要是以一为首位的数字,皆可以省去前面的“一字”。如一元五角,可以说成“块五”;一百五十元,可以说成“百五十元”;一丈五尺,可以说成“丈五”;一斤三两,可以说成“斤三”;如果某一个数是三位数以上,在一二位数相连之后的零,不论多少个零皆可省去。如“12000”,可以说成“万二”;“7500”可以说成“七千五”;又如“30800”可以说成“三万零八”。 |
关键词: | 方言 大岗镇 数量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