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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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70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章程
分类号: C913.56
页数: 3
页码: 235-237
摘要: 新农村建设点都成立了理事会,制定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章程。新农村建设在理事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关键词: 社会生活 农村建设

内容

新农村建设点都成立了理事会,制定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章程。新农村建设在理事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自始至终体现村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其主体作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目标,有效推动新农村建设“五新一好”进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按照“两委组织领导、自然村为单元、坚持因事而立、村民选举产生、自愿义务担任、遵守法律法规、民主管理事务”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立理事会。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3—5人。
   第三章选举办法
   第四条理事会由农村老党员、村民代表、离退休干部、德高望重的宗族前辈、社会能人等人员组成,以“五老”和青年能人为主体。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较高;
   (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文化素养;
   (3)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
   (4)在群众中有威信、有群众工作经验。
   第六条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山本村(自然村)有选举资格的村民通过选举产生。
   第七条选举重、选举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主持下进行。
  2、选举程序;
   (1)提名候选人。由本村(自然村)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党员、“五老”人员、社会能人出席的会议提名产生。提名候选人差额2—3名,提名候选人名单在全村(自然村)榜示。
  (2)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将提名候选人交本村(自然村)户长会投票初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差额1名,正式候选人名单在全村(自然村)榜示。
   (3)选举产生正式理事。候选人交全村(自然村)村民无记名投票,按“双过半”原则选举产生正式理事,通过理事成员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在全村(自然村)榜示。
   (4)理事在任期内改选,可按本程序进行。
   第四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组织搞好新村镇规划建设工作。
  1、组织搞好本村(自然村)“三清六改”工作。
  2、建立健全本村(自然村)农产住宅情况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3、搞好本村(自然村)村庄建设长远规划。
  4、搞好新村规划点土地、老宅基地的有序流转和拆旧建新,组织清理和杜绝一户多宅现象。
  5、组织实施新村规划点建设,包括配套的路面硬化、环境美化、畜禽圈养区规划建设,公厕、垃圾池建设等。
   第九条创建社区服务中心。
  1、每个村(自然村)建好1个功能齐全的社区服务中心,逐步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商店、医疗所、幼儿园等活动场所建设;
  2、建立健全各项活动制度,把社区建成群众活动、娱乐、聚会的中心。
   第十条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
   l、建立本村(自然村)农产轮值制度,搞好社区内的日常卫生管理;
  2、筹措资金定期清扫公厕和垃圾池、道路等公共场所;
  3、制定并宣传本村(自然村)卫生文明公约。
   第十一条组织农户开展创评活动。
  1、组织开展本村(自然村)“文明信用农产”、等创评活动;“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新风“四进农家”
  2、组建“禁赌协会”、“纠纷调处协会”、“红白理事会”等,并制订专门章程,发挥积极
  3、制定本村(自然村)村规民约,检查并督促村民遵照执行。
   第十二条开展农民知识化工程培训工作。
   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配合各级政府落实农业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第十三条培育、组建、规划新经济组织。
   根据本村(自然村)的实际情况,立足培育新产业、壮大支柱产业组建和规划新经济组织。
   第十四条监督、评议村班子
   l、参与村委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2、配合村民代表监督执行村务公开制度;
  3、参与配合民主评议村干部活动。
   第五章财务管理和资金筹集
  第十五条财务管理。理事会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本村(自然村)新村规划、“空心村”改造等新农村建设事务由理事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财务收支向全村(自然村)村民公开。
   理事会的日常财务管理由理事长一支笔审批,设会计和出纳。
  第十六条理事会可以开展村(自然村)内外的募捐活动等方式筹备资金,用于完善和建设公共设施,HT创办经济实体或引进龙头企业培育、带动新产业。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理事会的管理
  为确保章程的实施,成立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组成的监督检查小组,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组长,具体负责检查、监督章程的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帐目实行定期公开,并接受监督检查小组、全体村民的监督。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村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知识出处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对大岗镇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重点地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大岗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书中材料典型,内容翔实,文笔流畅,不失为一本对全乡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好教材。它必将为造福湖南子孙后代,推进大岗镇现代化建设发挥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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