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后考试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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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693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后考试制度
分类号: G527.56
页数: 1
页码: 223
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后,各项考试制度有所改革。增设了平时考试、期中考试和学年考试制度。平时考试由各校自行安排,不作统一规定。期中考试为学期结束评定成绩提供参考;学年考试由于废除了春季始业,学生升留级不再以学期考试成绩而以学年考试成绩来决定。此外,对升学考试作了较大改革。大专考试由教育部统一命题,集中于地区所在地考试,由省统一评卷录取。中专和初中升高中考试,由地区教育局统一命题,印卷、评卷、录取。小学升初中考试,由县文教局统一命题,印卷、评卷、录取。
关键词: 地方教育 考试制度

内容

新中国成立以后,各项考试制度有所改革。增设了平时考试、期中考试和学年考试制度。平时考试由各校自行安排,不作统一规定。期中考试为学期结束评定成绩提供参考;学年考试由于废除了春季始业,学生升留级不再以学期考试成绩而以学年考试成绩来决定。此外,对升学考试作了较大改革。大专考试由教育部统一命题,集中于地区所在地考试,由省统一评卷录取。中专和初中升高中考试,由地区教育局统一命题,印卷、评卷、录取。小学升初中考试,由县文教局统一命题,印卷、评卷、录取。
  “文化大革命”期间,把各种考试斥之为对学生的“管、卡、压”,从而废除闭卷考试,推行开卷考试,废除升学考试,采用“推荐制”这就是小学升初中,由生产队推荐,大队批准;初中升高中由生产队推荐,大队审查,公社批准。对各学校的学年考试升留级,需要领导、家长、教师、学生“四满意”,往往统统升级,“皆大欢喜”。
  1973年,大专院校恢复招生,但取消统考,采取“推荐与考核相结合”。招生分到县,对象为下镇插队知识青年,由知青所在生产队,公社层层审批报名资格,由县集中进行考试,县革命委员审批。由于“四人帮”干扰,文化考试流于形式,送到大专院新生文化程度参差不齐。
  1977年全面恢复升学考试制度。大专院校招生考试录取制度和办法基本上与“文化大革命”前同。中专由省教育厅(省教委)或地区教育局命题,印卷、评卷、录取、初中升高中由地区教育局命题、印卷、县文教局评卷、录取;小学升初中由县教育局命题、印卷、镇(镇)评卷、录取。各级学校恢复正常考试制度后,除学年、学期中考试外,还有一些辅助性考试,如单元测验、阶段性测验、竞赛性考试、模拟性考试等。而各科考试频频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
  2000年恢复了会考制度,实行“3+X”考试制度。
  2001年将高考日期由以往的7月7日—9日提前为6月7日—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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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对大岗镇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重点地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大岗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书中材料典型,内容翔实,文笔流畅,不失为一本对全乡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好教材。它必将为造福湖南子孙后代,推进大岗镇现代化建设发挥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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