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大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66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体育
分类号: G127.56
页数: 1
页码: 203
摘要: 新中国成立前,大岗群众每年自发开展富有民间特色的体育活动:春节、元霄打龙灯、舞龙狮,端午节划龙船;重阳节登山等。新中国成立后,大岗镇的体育事业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重视,引进了一些现代体育项目,村(乡)之间常举行拔河、篮、乒乓球、棋类比赛,群众体育活动得到逐步发展。
关键词: 地方文化 科技体育

内容

新中国成立前,大岗群众每年自发开展富有民间特色的体育活动:春节、元霄打龙灯、舞龙狮,端午节划龙船;重阳节登山等。新中国成立后,大岗镇的体育事业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重视,引进了一些现代体育项目,村(乡)之间常举行拔河、篮、乒乓球、棋类比赛,群众体育活动得到逐步发展。
   第一节学校体育
  新中国成立后,贯彻“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方针,大岗镇在小学低年级每周开设了2节唱游课,后改为体育课。高小、初中、高中各年级开设2节体育课。
  1953年,根据“三好”(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要求,体育在大岗镇境内各学校教育中的地位愈来愈引起重视。
  1954年起,境内各中、小学先后推行第一套至第六套少年儿童广播体操。
  1963年境内各学校都坚持每周2节体育课,每日二操(早操、课间操),下午课外活动制度。项目有田径、跳高、跳运等。
  1964年,各校开始施行劳卫制(即“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锻炼制度”后改为“青少年体育锻炼”)锻炼标准。
  1974年,由县体委,教育组,团委联合创办县业余体校,教育组长任校长,在大岗中学(全县共四处)开设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5个班。
  1980年起,境内学校体育以贯彻《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为重点,以提高学生达标率为中心,在上好每周两节体育课的基础上,开展“两操”(早操、课间操),“两活动”(课外、校外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节群众体育
   解放前,本镇农民无正规体育活动。只有一些划龙舟、武术等传统体育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逐步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1958年暑假,县文教局组织了50多名小学教师到大岗公社等地结合生产,指导农民开展体育活动,取得一定成效。

知识出处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对大岗镇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重点地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大岗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书中材料典型,内容翔实,文笔流畅,不失为一本对全乡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好教材。它必将为造福湖南子孙后代,推进大岗镇现代化建设发挥重大作用。

阅读

相关地名

大岗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