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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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63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贷款
分类号: F830.5
页数: 1
页码: 152
摘要: 新中国成立初,临川县人民银行曾开办“实物贷款”即按市场价格折付现金,秋后收回实物。大岗共发放禾种谷0.53万斤,口粮米0.61万斤,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关键词: 大岗镇 贷款

内容

新中国成立初,临川县人民银行曾开办“实物贷款”即按市场价格折付现金,秋后收回实物。大岗共发放禾种谷0.53万斤,口粮米0.61万斤,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1953年发放农业贷款,帮助农民兴修水利,添置农具,购买耕牛,发展生产和推进农村互助合作运动。
  1955年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支持贫农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
  1956年发放农贷性质的预购定金。
  1957年,发放支农贷款,帮助高级社兴修水闸、水库,购买耕牛、双轮双铧犁、江西水田犁和化肥种籽。
  1962年5月—12月,处理“贫农合作基金贷款”旧欠,部分欠款户因无偿还能力被减免本金、利息。
   上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中期,发放农机电灌小水电贷款,灾区口粮无息贷款,扶助知青贷款等。
  1970年至1975年发放支农贷款帮助生产队购买大中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排灌设施等。
  1982年以后,农村普遍建立了生产责任制,农村贷款重点支持承包户、专业户,遵循“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改变过去平均分配、分散使用的做法。
  2002年开办小额农用贷款。

知识出处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对大岗镇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重点地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大岗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书中材料典型,内容翔实,文笔流畅,不失为一本对全乡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好教材。它必将为造福湖南子孙后代,推进大岗镇现代化建设发挥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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