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当铺和钱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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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62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当铺和钱庄
分类号: F830.2
页数: 1
页码: 149
摘要: 《大岗镇志》中对大岗镇的当铺和钱庄的介绍。
关键词: 大岗镇 当铺 钱庄

内容

当铺指典当,由豪绅、地主、富商经营的以实物作抵押的借贷剥削,农民在青黄不、缺吃少用或遭到天灾人祸发生困难之时,常将暂时不用的衣物等送进当铺,作价典取50—60%的现金,按月息2分计利。自当之日始,以24个月为期,到期归还本息,赎回所当的衣物。逾期即由当铺拍卖处理。
  钱庄是指办理存款、放款、汇兑三项业务的机构。存放款有“活期”、“定期”两种。“活期”俗称“日折”,按日计息,存借简便。“定期”以半月为期,又称“半日拆”或“比期”,期满结算,称为“转比”。存放月息一般为4—6厘,也有随物价波动而不断跳动的,放款月息有时高达1分8厘至2分。汇往上海者称“申票,汇往汉口者称”“汉票”,汇往南昌者称“省票”。由派驻庄号或有业务往来的“联号”承兑,“期票”到一个月内付款“即期票”随到随兑,均不能失信。
   新中国成立后,当铺和私人钱庄或倒闭或被取缔。
   此外,大岗镇境内还流行一种俗称“邀会”的民间金融组织。
  邀会又称合会,打会是大岗镇民间的旧合作形式,在旧社会贫苦农民或因发展生产或因天灾人祸,求借无门,于是本其平素的人格信用向亲友申述需钱孔的理由和数目,请求给予资助。如获得足够的人数同意,则合成一会,故称合会。这种合作形式,传说因王安石推行青苗法,设置因贷款局,得益的仅限城市效区。于是僻地农民便自谋解决办法,组织变相的因利贷款体系。从此,要邀会便出,到清求民初盛极一时。凡是10家以上的村庄,几乎都有这种组织。至于合会组织人数的多少,集会金额的大小以及期限和利率的长短高低,均随会首的需要程度与会脚协商而定。本乡境内邀会借款期较长,在旧式农村金融农业中是绝无仅有的。最长的达12年之久。最短的也有五个月,一般都在七年以上。其借款利率以年利三分的为最高,年利一分的占多数,年利九厘的为最低,也有无息的。

知识出处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对大岗镇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重点地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大岗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书中材料典型,内容翔实,文笔流畅,不失为一本对全乡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好教材。它必将为造福湖南子孙后代,推进大岗镇现代化建设发挥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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