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粮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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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61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粮油
分类号: F717.5
页数: 3
页码: 145—147
摘要: 解放前,大岗经营粮油贸易的多为私商。他们秋后压价购进,春荒抬价销售,大秤大斗购进,小秤小斗销售,晒干扇净购进,掺水掺杂销售,扰乱市场。
关键词: 大岗镇 粮油

内容

第一节粮油收购
  解放前,大岗经营粮油贸易的多为私商。他们秋后压价购进,春荒抬价销售,大秤大斗购进,小秤小斗销售,晒干扇净购进,掺水掺杂销售,扰乱市场。
  解放后,国家加强了对粮油市场的管理。1953年11月对粮食、植物油料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统一调拨(简称统购统销)。农户扣除口粮、种子、饲料后的余粮由国家收购900%,粮食保管开展无虫、无鼠雀、无事故的“四无”竞赛。
  1955年核实田亩面积,本着“有灾减购,增产不增购,余粮不全购”的原则,分配定购任务。同年对油料实行派种派购,帮助农民推广优良品种(胜利油菜)以提高农民对油料生产的积极性。
  1956年在巩固“四无”粮仓的基础上采用马拉硫粉,磷丹粉,氯化苦等药剂薰蒸杀虫。
  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以生产大队为单位,实行全购全销。由于购了很多过头粮,不少村庄口粮供应紧张,不得不吃起了返销粮。
  1965年实行超产超购,在完成征购任务后超购加奖,奖售化肥,布证和饲料。
  1972年大岗粮油管理所成立。并于1975年总结出“三低”(低温、低拿、低药量)的保粮成功经验。
  1978年集市粮油贸易恢复,大岗粮油管理所开办粮油议购议销业务。
  1979年粮食统购价格每百斤由1952年5.21元提高到9.5元,每超购稻谷100斤,按统购价格加价50%。
  1985年4月,取消粮食统购,实行合同定购。
  1987年合同定购粮食实行“定金、化肥、柴油”三挂钩,每百斤稻谷调到12.66元。
  1988年议价粮收支开始纳入国家计划管理,实行“统一收购,综合平衡,分级管理,切块经营”。
  1989年大岗晚稻丰收,但早稻受灾,全乡农民仍然爱国家、爱集体,踊跃交售爱国粮。
  大岗粮油购销公司原名大岗粮油管理所。建所时间1965年,所址火车站,即现在的红旗街。最早创建于1954年,其前身是区粮管所。建有仓库17座,仓客4000万公斤,占地面积19785平方米。现在职工56人,大部分已分流,所长邓百平。
   第二节粮油销售
  粮食统购统销后,大岗镇机关单位居民,农村缺粮户补助粮等,都由大岗粮油管理所计划供应,各类人口中定量标准表如下(单位:市斤)注:从1986年7月1日起在编乡干部粮食量每人每月调为33斤。
  此外,对国家干部出差,下乡,每人每天补助1.2斤,参加大型会战的居民人口每月不足45斤的给予补足。对农民出售农副产品(如生猪、棉花、鲜蛋等)实行粮食奖售。对缺粮户实行定销粮,如耕牛饲料每头40斤,肥猪饲料每头150斤,公母猪饲料每头300斤,群鸭饲料每只8斤。
   大岗1949年至1989年粮油购销价格对照表
   单位:元/100市斤

知识出处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对大岗镇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重点地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大岗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书中材料典型,内容翔实,文笔流畅,不失为一本对全乡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好教材。它必将为造福湖南子孙后代,推进大岗镇现代化建设发挥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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