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企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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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616
颗粒名称: 第三篇 企业
分类号: F273
页数: 3
页码: 141—143
摘要: 民国时期,大岗农村家庭手工业开始发展,有的完全脱离农业,开办作坊,并开始产生私营小型工业,用机器代替手工操作,主要行业有粮油加工,铁器、木器、篾器、鞭炮、缝纫、理发、制粉、制面、做豆腐、酿酒、制砖瓦、农具修造、黄烟、建筑建材等。
关键词: 大岗镇 企业管理

内容

民国时期,大岗农村家庭手工业开始发展,有的完全脱离农业,开办作坊,并开始产生私营小型工业,用机器代替手工操作,主要行业有粮油加工,铁器、木器、篾器、鞭炮、缝纫、理发、制粉、制面、做豆腐、酿酒、制砖瓦、农具修造、黄烟、建筑建材等。
  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大力兴办地方工业。大岗境内的私营工业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先后转为公私合营企业,境内私营工业、手工业人员所剩无几,大都加入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或转入农业生产合作社劳动。境内的铁匠、木匠和篾匠被组织起来成立铁器社、木器社和篾器社,生产犁、耙、锹、铲、锄、扁担、箩筐、土箕谷垫等农具。后来又办起了农具厂,使农业配件生产和农机维修做到了大修不出社,小修不出队。
  1958年随着人民公社的建立,在“大办工业”、“大闹钢铁”热潮中开始出现社队工业企业。
  1962年,大岗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个体手工业一度有所发展,主要行业有铁器、木器、篾器、缝纫等,产品品种以支农产品为主。
  “文化大革命”期间,私营工业、手工业视为“资本主义尾巴”被割掉。1978年以后,大岗设立社队企业办公室,贯彻社队企业发展方向,境内的个体工业、手工业又逐步恢复和发展,日益发挥它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中的积极作用。
  1984年,随着人民公社体制改革,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社队企业管理办也易名为乡企业管理办。当年,大岗镇镇企业取得突破性发展。有乡办、村办、联户办、户办等多种形式,主要行业有建材、花卉等。经济体制改革以后,镇办企业都租赁或拍卖为民营企业。
  1982年大岗公社所在地企业情况表
  大岗乡株山煤矿在塘坊西7公里槠山中。产煤为主。年产煤量3,000吨。全矿面积约7.5平方公里。煤储藏量约50万吨。干部职工共40人。年产值&4万元。固定资产25。7万元。1956年初建时由院前乡和易俗乡合办,1959年由株山公社办。1969年收为县办,1972年转由大岗公上办。因处槠山中,槠讹为株.因名。

知识出处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对大岗镇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重点地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大岗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书中材料典型,内容翔实,文笔流畅,不失为一本对全乡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好教材。它必将为造福湖南子孙后代,推进大岗镇现代化建设发挥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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