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民负担的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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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56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民负担的管理
分类号: F323.8
页数: 2
页码: 105—106
摘要: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按照《农业承包合同》规定,农民必须履行向国家缴纳税金(公粮等),交售粮食,完成国家定购任务,同时完成相应数量的村提留乡统筹等款项,并提供一定数量的集体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这些均属农民负担范畴。
关键词: 大岗镇 农民负担

内容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按照《农业承包合同》规定,农民必须履行向国家缴纳税金(公粮等),交售粮食,完成国家定购任务,同时完成相应数量的村提留乡统筹等款项,并提供一定数量的集体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这些均属农民负担范畴。
  1990年后,有关部门为搞达标活动,出现各种形式的集资,农民社会负担开始增重。1990年12月22日,为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江西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研究通过了《江西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规定农民上交集体提留和乡统筹,要以乡镇为单位计算、并控制在上年当地每人平均收入的5%以内,其中:村提留和乡镇统筹各占一半。并规定乡统筹使用范围为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筑养护乡、村公路桥梁、广播线路维修五个方面。村提留使用范围为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三个方面。
  大岗镇党委政府遵照国务院1991年12月1日颁布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要求各乡镇切实做好:(1)村提留乡统筹不能超过上年本乡镇农民人均收入5%;(2)村提留乡统筹款必须专款专用,不能挪作别用;(3)农村义务工每个劳动力规定5—10个,劳动积累工每个劳动力10—20个;(4)向农民集资必须坚持自愿原则,量力而行。为了加强农民负担管理,镇政府决定成立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与经管站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负责全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1995年10月,临川市秋溪、河东、河西、荣山等地出现部分农民在少数违法分子唆使下冲击乡政府,殴打乡干部,干群关系恶化的事件。原因主要是农民负担过重,乡、村干部工作简单粗暴而引起。农民形容说“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无底洞”。所谓“头税轻”是指农业税,只占三提留,五统筹和农业特产税,生猪税的七分之一。所谓“二税重”是指“三提五统”、农业特产税,生猪税是农业税的七倍。所谓“三税无底洞”,是指税费规定以外的社会负担,如教育集资,以资代劳和五花八门的“三乱”收费,罚款,远远超过头税二税。
  群体事件后,临川市委、市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一是下发《坚决制止农民负担反弹几个具体问题的紧急通知》;二是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审核,一切不合理的收费项目立即废止,纠正生猪税、农林特产税按人、按田平均摊派的做法;三是调减乡镇财政收入2000多万元,清退学生入学超标准收费144万元、生猪屠宰税1377万元,调减棉花收购任务3万担,核减定购粮任务520万元,共计减轻农民负担2100多万元。11月13日发文,对村级1993年度至1995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严厉打击了贪污、挪用、浪费等违纪行为,对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稳定农村社会起了积极作用。
  1996年,临川市委、政府遵照国务院[96]13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精神,对全市农民负担管理建立了三项制度:一是农民负担预决算制度。由市减负办把关,控制各乡镇农民负担费用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5%;二是农民负担卡发放制度。并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的通知》;三是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度。由市减负办、审计局等部门对各乡镇的统筹、提留款的收缴和使用情况不定期审计,严格执行中央减负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1997年年初,临川市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管理,落实中央提出的“约法三章”,巩固减负成果,下发府字(97)1号文,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要求坚持实行“四个不准”,全面推广“六项制度”。四个不准是:不准恢复执行已取消的集资,基金收费项目和达标升级活动;不准擅自出台未经省批准的农民负担新项目;不准层层加码非法强行向农民收款收物,严格按计划征收和使用;不准平调和挪用乡村提留统筹款,实行专款专用。六项制度是:农民负担预决算制度;农民负担卡制度;义务工积累工两工结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度;一个漏斗向下管理制度。全市由于严格执行上述各项规定,农民负担有明显下降。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96)13号文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市委、政府下发市字(97)8号文,规定“三个稳定不变”“五个严禁”:一是严禁一切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二是严禁在农村搞法律规定外的任何形式的集资活动;三是严禁对农民的一切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四是严禁各种摊派行为;五是严禁动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
  1999年,全国召开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副总理指出减轻农民负担关系到调动和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问题,关系到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和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问题,临川市委、政府要求各级干部要认真领会和贯彻好温家宝副总理讲话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减负政策,禁止一切乱收费乱集资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本市农村社会稳定。
  2000年,国家实行早稻收购退出保护价,农民增收面临新的困难,年初,临川市委、政府两办下发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农民负担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认真做好2000年农民负担预算工作。全乡农民负担再一次大大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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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对大岗镇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重点地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大岗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书中材料典型,内容翔实,文笔流畅,不失为一本对全乡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好教材。它必将为造福湖南子孙后代,推进大岗镇现代化建设发挥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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