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普遍建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大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56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普遍建立
分类号: F306.4
页数: 2
页码: 102—103
摘要: 由于初级社保持了土地私有制,社员入社的小块土地,有不少是“插花田”,初级社即不能把人股的土地进行有计划地调整,治理、改造,也不能利用入社土地兴建农田水利,扩大灌溉面积,防治水旱灾害,更不能使用农业机械,提高耕作水平。
关键词: 大岗镇 农业生产 合作社

内容

由于初级社保持了土地私有制,社员入社的小块土地,有不少是“插花田”,初级社即不能把人股的土地进行有计划地调整,治理、改造,也不能利用入社土地兴建农田水利,扩大灌溉面积,防治水旱灾害,更不能使用农业机械,提高耕作水平,因此,初级规划的实施,虽然得到国家的支持,但是要兴建灌溉渠道和实行机器耕种,却无法通过初级社社员们互相交错的小块私有的土地,曾经促进生产发展的初级社,现在又成了进一步发展生产的障碍。同时土地私有实行“土地分红”,它与按劳分配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土地报酬拿得多的是富裕中农和中农,而初级社的增产和收入的增加,则取决于劳动,凭土地多就多拿报酬,这是私有权占有了别人的一部分劳动成果,这个问题长久不解决,也势必影响贫下中农社员的劳动积极性。
  初级社的这些矛盾表明,要进一步发展生产,就要彻底废除土地私有制,把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转变为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高级农业社是在农民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规模更大(一般都在100户以上,相当于现在一个村民委员会的范围)和公有化程度更高的经济组织。其特点是:1、社员的土地无代价地转为集体公有;2、社员的其他重要生产资料,如耕牛、大农具等,作价入社转为公有;3、社员的生活资料和零星树木、家畜家禽、小农具,经营家庭副业的工具归社员私有;4、每户社员可以留用一定数量的公有土地作为自留地,自行经营;5、全社按照统一计划,实行集体劳动,统一经营;6、全社的收入在扣除当年生产费用、公积金、公益金后,全部实行按劳分配。
  高级农业社废除了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的私有权,实行了完全的按劳取酬,因而能够更好地调动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克服了初级社土地私有和统一经营的矛盾,有利调整土地,合理使用土地,改善过去初级社之间“田地插花,社员穿梭”的状况,而且更有利于公有财产的积累,同时对缺乏劳力,生活无靠的鳏、寡、孤、独者实行“五保”(保吃、穿、烧、葬、教),使他们(她)生养死葬都有依靠。由于以上原因,它不仅根本上改变了农村中私有制的生产关系,为农业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道路。1956年大岗境内成立21个高级社。

知识出处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对大岗镇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重点地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大岗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书中材料典型,内容翔实,文笔流畅,不失为一本对全乡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好教材。它必将为造福湖南子孙后代,推进大岗镇现代化建设发挥重大作用。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