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大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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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56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大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分类号: F306.4
页数: 2
页码: 101—102
摘要: 初级社的特点是:土地人股,耕牛和大农具作价归公,统一使用,集体劳动,统一经营,统一分配,即在初级社仍然保留土地的私有权,但要统一耕种,各种主要生产活动也要按统一的计划进行。对于耕牛、大农具等生产资料也仍是社员私有,但作为股份交社统一支配、统一使用。
关键词: 大岗镇 农业生产 合作社

内容

经过两年多的互助实践,广大农民都普遍看到了互助组比单干确实具有许多优点,但也认为互助组毕竟还是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的集体劳动组织,经营还是分散的,无法进一步扩大生产,一是在分散经营的情况下,经常发生排工有争先恐后的矛盾,而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又很强,“春争日,夏争时”、“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季”,稍一延误季节,就必须影响产量和收入,特别随着互助组的发展,较多的富裕中农进来以后,他们强调自己的田多或借助贫下中农需要他们的耕牛、农具搞生产,总想在互助时争先。由于争先的矛盾没有解决,所以有的地方出现“春组织,夏互助,秋跨台,冬不见”的现象;二是人、畜、农具换工的矛盾也很尖锐,互助组实行集体劳动,虽然有利于劳力、耕畜和农具统一调剂使用,但耕畜和农具大多发球属于富裕中农私人所有,他们常常借故在换工中,提高牛工,或者对农具的使用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只要他们稍不如意,组里就无法统一调剂安排生产;三是土地、劳力、资金都不能更好地适应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在分散经营的条件下,土地不能因地制宜种植,劳力有时不能统一安排,资金不能统一筹划。所有这些,都表现互助组的局限性,束缚了生产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发展生产,广大农民群众在互助组的集体劳动中,逐渐产生了集体经营的要求,许多互助组自发地由季节转为常年,有些进行了合并,成立联组等形式,突破互助组的生产关系。
  初级社的特点是:土地人股,耕牛和大农具作价归公,统一使用,集体劳动,统一经营,统一分配,即在初级社仍然保留土地的私有权,但要统一耕种,各种主要生产活动也要按统一的计划进行。对于耕牛、大农具等生产资料也仍是社员私有,但作为股份交社统一支配、统一使用。但也允许每户留有少量的土地作为自留地。对于耕牛和犁、耙、水车、风车等大中型农具,则采取作价入社,分期还款的办法处理,也有社除把大型农具作价入社外,对中型农具则采取折价租用,损坏照赔的办法,小型农具则都是采取自有自用自备自管,社员劳动入社后,则由单个的私人劳动变为共同进行的有组织的劳动,这就有效和解决了互助组时期所存在的分散经营和集体劳动的矛盾,社员收益分配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了统一经营的集体生产发展的水平。这就有利于增强劳动的集体观念和劳动生产的积极性,统一经营还能合理利用土地和劳力,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和多种经营。1954年大岗境内组建了107个初级社。

知识出处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对大岗镇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重点地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大岗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书中材料典型,内容翔实,文笔流畅,不失为一本对全乡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好教材。它必将为造福湖南子孙后代,推进大岗镇现代化建设发挥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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