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村阶级的构成和土地关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大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55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村阶级的构成和土地关系
分类号: F301.1
页数: 1
页码: 97
摘要: 大岗解放不久,中共临川县委就遵照江西省委指示,发动群众开展了减租减息和生产救灾运动,帮助农民战胜困难,恢复生产,安排生活,建设家园。通过双减及以工代帐,生产自救等运动,基本上帮助全乡所有缺粮户解决了春荒困难,使农民的生活和生产有了着落,对全乡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恢复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大岗镇 土地关系 农村阶级

内容

大岗解放不久,中共临川县委就遵照江西省委指示,发动群众开展了减租减息和生产救灾运动,帮助农民战胜困难,恢复生产,安排生活,建设家园。通过双减及以工代帐,生产自救等运动,基本上帮助全乡所有缺粮户解决了春荒困难,使农民的生活和生产有了着落,对全乡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恢复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解放初期的严重困难克服了,但是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改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这是因为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制度依然存在。在旧社会的农村,阶级的构成主要有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地主阶级中包括封建地主、半封建地主,以及半地主式的富农(虽然他们自己或雇佣劳动经营土地,但又出租土地进行封建剥削,同进往往又放高利贷或租人一些别人的土地经营,所有这些都带有封建剥削的性质)。地主当中,又分收租地主,经营地主和半地主(富农)三种类型。农民阶级中,分为中农、贫农、雇农。
   收租地主——一般地租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而不参加劳动者。
   经营地主——主要是靠自己所经营的土地上的收获物来维持生活,这种收入占他们的总收入的50%以上。土地经营者主持农业生产,雇用农业工人,指挥耕种,但是自己不劳动,靠剥削雇工而不是靠剥削佃户来取得收入。
   富农——既有经营地主剥削雇工的特点,又有收租地主出租多余土地的特点。经营方式则较经营地主为进步,因为自己参加劳动,但又剥削雇工,其剥削量占总收入量的25%以上,属于是半地主、半农民的阶段。
   中农——包括富裕中农,是农村小资产阶级,他们约占农村人口的30%。他既不剥削别人,也不被别人剥削,唯其中的富裕中农有轻微的剥削,如农忙的雇用短工等。
   贫农——是农村半无产阶级,自己所有的土地不够维持生活,要租种一些土地或出卖劳动力,或从事一些副业劳动如木匠、篾匠、石匠或小贩等,以补生活上的不足。
   雇农——是农村的无产者,自己没有土地,大岗镇雇农的数量略地主少些,贫农和雇农合计约占农村人口的70%。

知识出处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对大岗镇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重点地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大岗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书中材料典型,内容翔实,文笔流畅,不失为一本对全乡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好教材。它必将为造福湖南子孙后代,推进大岗镇现代化建设发挥重大作用。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