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土地所有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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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55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土地所有制的改革
分类号: F301.1
页数: 5
页码: 96—100
摘要: 大岗镇自古以来是个富饶美丽的鱼米之乡,这里的每一寸肥沃的土地,都是贫苦农民世世代代辛勤开垦,用血汗灌溉出来的,但是在长期的封建制度统治的岁月里,绝大部分土地却为少数地主阶级所霸占,他们对农民进行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使广大农民过着极其贫穷困苦的奴隶式的生活。“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农民头上三把刀,“租谷重、利息高、苛捐杂税胜牛毛”。这就是延续在大岗镇近代经济史上半封建社会里广大农民悲惨生活的缩影和史实。
关键词: 大岗镇 土地所有制 土地改革

内容

第一节农民争取解放的斗争
  大岗镇自古以来是个富饶美丽的鱼米之乡,这里的每一寸肥沃的土地,都是贫苦农民世世代代辛勤开垦,用血汗灌溉出来的,但是在长期的封建制度统治的岁月里,绝大部分土地却为少数地主阶级所霸占,他们对农民进行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使广大农民过着极其贫穷困苦的奴隶式的生活。“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农民头上三把刀,“租谷重、利息高、苛捐杂税胜牛毛”。这就是延续在大岗镇近代经济史上半封建社会里广大农民悲惨生活的缩影和史实。
  1932年10月中旬,在赣东农民运动委员会特派员钟赤心同志(兴国人)的指导下,就在县城成立了农民协会,接着又由南到北地发展组织。不久,由于陈独秀的投降主义助长了汪精卫的反动气焰,汪精卫集团公开哗嚷“联合反共”,对农民运动加以限制,这时大好形势,急转直下,生气蓬勃的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也同时宣告失败了。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却又重新骑在劳动人民的头上,特别是1946年,它在美帝国主义支持下,发动反革命内战以后,通货膨胀、物价猛涨、横征暴敛,抓兵拉夫,加上自然灾害连年不断,广大农民生活苦不堪言。抗粮抢米之风,此起彼伏,无法遏止,使国民党政府感到“惶惶不安”,反动统治遭到沉重打击。
  “雄鸡一唱天下白”在解放军势如破竹的强大攻势下,国民党残兵败将溃不成军,1949年5月1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四兵团第十四军解放了临川。广大贫苦农民昔日的“生命无保障、生活无依靠”的苦难日子将一去永不复返了。大岗人民重见天日,欣喜若狂。他们说:“我们早也盼,晚也盼,到底盼到天亮了。”
   第二节农村阶级的构成和土地关系
  大岗解放不久,中共临川县委就遵照江西省委指示,发动群众开展了减租减息和生产救灾运动,帮助农民战胜困难,恢复生产,安排生活,建设家园。通过双减及以工代帐,生产自救等运动,基本上帮助全乡所有缺粮户解决了春荒困难,使农民的生活和生产有了着落,对全乡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恢复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解放初期的严重困难克服了,但是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改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这是因为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制度依然存在。在旧社会的农村,阶级的构成主要有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地主阶级中包括封建地主、半封建地主,以及半地主式的富农(虽然他们自己或雇佣劳动经营土地,但又出租土地进行封建剥削,同进往往又放高利贷或租人一些别人的土地经营,所有这些都带有封建剥削的性质)。地主当中,又分收租地主,经营地主和半地主(富农)三种类型。农民阶级中,分为中农、贫农、雇农。
   收租地主——一般地租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而不参加劳动者。
   经营地主——主要是靠自己所经营的土地上的收获物来维持生活,这种收入占他们的总收入的50%以上。土地经营者主持农业生产,雇用农业工人,指挥耕种,但是自己不劳动,靠剥削雇工而不是靠剥削佃户来取得收入。
   富农——既有经营地主剥削雇工的特点,又有收租地主出租多余土地的特点。经营方式则较经营地主为进步,因为自己参加劳动,但又剥削雇工,其剥削量占总收入量的25%以上,属于是半地主、半农民的阶段。
   中农——包括富裕中农,是农村小资产阶级,他们约占农村人口的30%。他既不剥削别人,也不被别人剥削,唯其中的富裕中农有轻微的剥削,如农忙的雇用短工等。
   贫农——是农村半无产阶级,自己所有的土地不够维持生活,要租种一些土地或出卖劳动力,或从事一些副业劳动如木匠、篾匠、石匠或小贩等,以补生活上的不足。
   雇农——是农村的无产者,自己没有土地,大岗镇雇农的数量略地主少些,贫农和雇农合计约占农村人口的70%。
   第三节农村土地的租赁关系
  租赁关系就是土地占有者和土地经营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旧社会的租赁关系是最落后的封建或半封建的租佃关系。地主和富农在他们霸占的大量土地中,除小部分自己经营雇工剥削外,约有80%出租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这种租佃关系,就是向农民榨取苛重的封建地租,它不仅攫取农民的剩余生产物,而且还要剥削必要的劳动一部分,侵犯了农民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须的必要劳动的产品。顾炎武《日知录》说:“吴中之民,有田者什一,为人耕作者十九,其亩甚窄,而凡沟渠道路,皆并其税于田之中,岁仅秋禾一熟,一亩之收不能至三石,少者不过一石余,而私租之重者至一石二三斗,少亦七八斗。佃人竭一岁之力,粪壅耕作,一亩之费可一昏,而收成之日,所得不过数斗,有今日完租而明日乞食者。”用句简单的民谣就是:“禾镰挂上壁,家里无米吃”。
  大岗镇解放前地租类很多,但主要有三种:一是包租,又叫“定租”。虽然不会被随便夺佃,但是每年的租额却是固定的,不论丰收欠收,佃户都要按租额全部交足。包租一般以稻谷为计算,也有折交豆、棉的。由于地肥瘦不同,租额从稻谷一石到二石不等,约占正常年景总产的一半左右。有的地方这种“永佃制”又分田底和田面两部分,田底就是土地的所有权,田面就是土地的使用权。有些地方田底和田面可以分别出专门出卖或转让给不同的人,从而产生了地主与佃户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土地关系。二是分租,又叫“活租”。这是一种“分益制”,它是根据土地的收益量和主佃双方约定比例分配农业生产物,分租的办法是:地主不劳动,只出土地,所需种子、肥料、劳力全由农民负担,分配的比例有四比六、五比五等,甚至连稻草也要按比例分配。三是预租,又叫“先付后种”。这是一种“典租制”。农民种地主的田,要预付一年到几年的地租,贫苦农民没有钱交预租,只有借债,就要先受高利贷的剥削,而地主取得预租后,又可获高利贷,对农民进行双重剥削。
  地主阶级为了加强对农民的压榨,还搞了不少额外剥削的花样,大致也有三种:一是实物押租。农民为了取得土地租佃权,要先向地主付一定数量的钱或粮,作为“押租”。如果年终交不出租,地主就扣押租。二是虚田实租。地主以不足一亩的土地租给农民,却要按一亩计租。有的只有七八分地,也要农民按一亩交租。三是大秤大斗。这是地主对农民进行额外剥削的一种比较普遍的方式。收租时用大秤大斗比一般的每石要多收10—15市斤左右。
  贫苦农民在封建地租的重压下,生产生活十分困难,不得不向地主、富农和奸商借债,遭受高利盘剥。有的地主、富农和奸商,乘农民在青黄不接急于用粮或用钱时,强迫农民把即将成熟的稻麦等作物低价出卖,即所谓“卖青苗”,有的便借机“放债谷”,出借稻谷一担,借期不到两三个月,就要还一石五斗,十个月到一年的还要还二石。有的小斗出、大斗进。剥削特凶的是“印子钱”,一般借4—6个月,就要对本对息,还正如地主阶级所赞颂的“钱赚钱,没有边”。农民一背上这种高利贷,就会像滚雪球一样的,越滚越大,一辈子不得翻身。
  黄莲苦,比不上农民的生活苦,蛇蝎毒,还不如地主的心肠毒。在旧社会,由于封建统治阶级和地主阶级残酷剥削,广大农民成年累月辛勤劳动,却不能维持最低生活,不少人负债累累,甚至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一年一亩难收2—3担谷,可是租谷就要6—7桶,占收入的70%左右。除此以外,还要无偿地为地主做各种劳动。交纳保甲捐、房屋捐、自治捐、土地税、地价税、营业税、壮丁费、民夫费等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
  解放后,党和政府领导广大群众虽然迅速地摧毁了农村封建统治的上层建筑,建立了人民民主的新政权,但是对农村的经济基础却一时还来不及改变。经过一年半时间广大农民在运动的斗争中成立了自己的组织——农民协会,也在斗争中把地主“威风”和“尊严”开始打下去了。使地主、土匪和国民党三位一体的封建统治受到严重打击,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觉悟也有了初步锻炼,于是他们迫切地要求摧毁封建土地所有制,决心打倒封建势力,铲除农民贫困的根子,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生产关系,并为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开辟道路。
   第四节土地改革运动
  1950年6月6日,毛主席发出号召:“有步骤有秩序进行土地改革工作”。紧接着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又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0年11月土改工作队进驻大岗地区。当土改工作队进入各区乡时,广大贫苦农民都喜气洋洋,成群结队地敲锣打鼓,鸣放鞭爆,迎接亲人。土改工作队走到哪里,就受到哪里群众的热烈欢迎,整个农村都像烧开了的水一样全部都沸腾起来了。
  土改队进村后,普遍按照“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的要求,放手发动群众,开展工作,但是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加上前段减租面积大,反霸地区小,斗争不深入,封建势力还未完全削弱,直至土改开始,部分乡村仍然或明或暗被少数地主阶级操纵和掌握,减租减息运动也发现明减暗不减的现象。农村政权和农民协会、妇女会及民兵等组织虽已建立,但不够健全。在这一情况下,土改工作队注意了把政治斗争结合起来,采取运用人民法庭公审,宣判和群众控诉相结合,说理斗争与算细帐相结合的办法,把敌对敌斗争引向深入,这样既纠正了吊打用刑的作法,又攻破了地主顽抗的局面。同时在做法上坚持了重点突破,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波浪式发展的工作方法,这样才使土改运动得以正常发展,在政治上、经济上都给地主阶级以致命打击。
  土改进行的作法是:①动员土改,酝酿斗争;②发动贫雇农,开展斗争;③检查阶级深入斗争;④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和生产、生活资料以及征收富农应征收的土地和生产资料,进行分配;⑤民主建设,巩固胜利成果等五个过程。选贫雇农主席团,编组贫雇农小组,开展访贫问苦,把对革命最坚决、最勇敢的贫雇农充分组织起来,尽量发挥在土改中的骨干作用,并依靠他们诉苦挖根,扎根串连,进行阶级教育,提高广大贫雇农的阶级觉悟,帮助他们划清阶级界线,增强搞好土改的斗志。按照党的政策,划定各阶层的阶级成份,整顿和健全农民协会、妇女会、民兵等群众组织,同时组织力量,丈量土地,造册登记和按照政策,没收地主阶级几千年来剥削农民的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和其他多余的粮食和房屋,以及征收富农、工商业户和小土地出租者应征收的一部分土地,经过一系列的思想发动和组织工作,土改运动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摧毁了几千年来的封建统治,使广大农民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摆脱了地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经过土改后的农村经济结构起了根本变化,实现了过去梦寐以求的“耕者有其田”的目的。
  贫苦农民世代用血汗开垦和种植的土地,终于回到了自己的手里,多少年盼望土地的愿望实现了,在那些日子里,哪里开始分土地,哪里就象办喜事一样,整天沉浸在欢乐的海洋中,许多农民分到土地,拿到土地证时,看看自己的田,摸着肥沃的土,拿着手中的证,不禁流下了激动的热泪。他们把写著名字的小木牌,插在分得的土地上,有的还在上面写上“翻身地”三个大字,他们逢入互相祝贺,并激动的说:“这真是做梦也不敢想的事啊!”、“共产党真是我们救命恩人。”
   第五节土改复查运动
  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是为了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土改复查是土地改革运动收尾的一战,它上承土改,下接生产。土改是为了未来的生产建设,而土改复查是改革转入生产建设的重要过程,它要结束旧的生产关系,确定新的生产秩序,因此在分配土地后,县委紧接着又进行了土改复查试点。1952年冬开展土改复查,第二年春结束。
  在土改复查中,二、三类地区的确发现有少数地主、富农该划的没有划,该斗的没有斗,不法地主分子的反动气焰还很嚣张,他们的所谓“威信”还根本没有打下去,群众对这些错误做法和现象,都表示强烈不满,坚决要求纠正,后来这些问题,经过土改复查,都得到妥善的解决。
  在政治方面,土改复查中正确贯彻了发动群众对适度分类排队,分别发动的方针,采取“四查”(查敌人、查齐心、查组织、查生产),“三比”(比两个党、两个社会、两个政府)的办法,教育群众,提高群众觉悟,因而有效地制服了敌人,巩固了自己。在组织方面,经过民主运动和组织建设整顿健全了农村基层组织,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农村干部,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 至此,大岗地区的土地改革历史任务宣布胜利结束。由于彻底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使农民和土地、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结合起来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他们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国家和有关部门(银行发放贷款,供销社供应生产资料,农业部门推广技术和良种)的支援下,决心努力搞好生产,支援抗美援朝,他们说:“一粒粮就是非功过颗子弹,我们要多打粮食,支援国家建设,支援志愿军多杀美国鬼子。”那时正值春节期间,他们回顾过去,展望将来,个个心潮澎湃,唱出了很多感人歌谣:“从前过年如过关,如今过年好喜欢,消灭封建得解放,革命生产要加鞭”,“春节到来万象新,贫下中农喜盈盈,全村团体贺新禧,用心协力土变金。”整个农村一派欣欣向荣的欢乐景象,广大农民真正变成了农村的主人。

知识出处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对大岗镇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重点地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大岗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书中材料典型,内容翔实,文笔流畅,不失为一本对全乡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好教材。它必将为造福湖南子孙后代,推进大岗镇现代化建设发挥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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